三农业农村发〔2025〕14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7-25 09:25   
  • 字体大小:[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725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

(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5年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为加快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链条完备、示范作用强的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根据衔接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现结合三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地须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基础,应为县区重点打造项目,通过本次新建(扩建)或翻新改造,完善基础条件、延伸产业链条、加强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县区重点核心基地。

(二)基地建设项目内容应年内建成并投产,形成产值。

二、补助内容

(一)设施蔬菜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棚架设施建设(包括棚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环境调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购置),水肥一体化建设,育苗、播种、移栽、采运、处理、冷库等设施设备购置,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二)设施食用菌

对年产食用菌棒数60万棒以上食用菌基地(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用菌菌种育繁,食用菌生产、加工、贮藏设施设备建设,菌渣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安装及生产性物资,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三)蚕桑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蚕种场,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小蚕共育室、标准大蚕房,配备制冷设备、冷库,以及上簇架等生产配套物资;低产桑园改造,连片桑园配备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等设施设备;开展桑+粮(油)等复合种植试验示范;产业路建设等。

(四)中药材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棚架设施建设(包括棚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环境调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购置),水肥一体化建设,育苗、播种、移栽、采运、处理、冷库等设施设备购置,新建、改造中药材加工车间,配备加工设施设备,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三、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依托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应坚持先带动后补助,将联农带农目标责任作为前置条件限制。

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原则上不超过上述补助内容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四、补助对象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符合支持条件的主体。

五、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2025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六、奖补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建设项目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组织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完成后,向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验收,验收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对于验收未达标的要注明原因并告知实施主体,县级主管部门视情况对验收结果进行随机抽检。

3.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乡镇和项目所在村屯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 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乡镇要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4.奖补申请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1);

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合规证明、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项目设计图纸,项目预、结算,项目监理,项目审计报告等材料(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购买设备及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凭证(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验收图片(项目施工前、施工中、验收时的远景和近景相片各两张);

项目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复核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填写《2025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5),送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批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再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县项目主管部门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保障措施

加强联农带农机制。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二)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基地示范点,提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基地签订协议。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技术,推动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三江县2025年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柳州市财政扶持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验收报告书

4.2025三江县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部门文件

三农业农村发〔2025〕14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5 09:25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725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扶持设施菜

(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5年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为加快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链条完备、示范作用强的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根据衔接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现结合三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地须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基础,应为县区重点打造项目,通过本次新建(扩建)或翻新改造,完善基础条件、延伸产业链条、加强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县区重点核心基地。

(二)基地建设项目内容应年内建成并投产,形成产值。

二、补助内容

(一)设施蔬菜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棚架设施建设(包括棚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环境调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购置),水肥一体化建设,育苗、播种、移栽、采运、处理、冷库等设施设备购置,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二)设施食用菌

对年产食用菌棒数60万棒以上食用菌基地(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用菌菌种育繁,食用菌生产、加工、贮藏设施设备建设,菌渣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安装及生产性物资,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三)蚕桑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蚕种场,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小蚕共育室、标准大蚕房,配备制冷设备、冷库,以及上簇架等生产配套物资;低产桑园改造,连片桑园配备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等设施设备;开展桑+粮(油)等复合种植试验示范;产业路建设等。

(四)中药材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棚架设施建设(包括棚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环境调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购置),水肥一体化建设,育苗、播种、移栽、采运、处理、冷库等设施设备购置,新建、改造中药材加工车间,配备加工设施设备,以及产业路建设等。

三、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依托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应坚持先带动后补助,将联农带农目标责任作为前置条件限制。

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原则上不超过上述补助内容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四、补助对象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符合支持条件的主体。

五、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2025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六、奖补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建设项目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组织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完成后,向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验收,验收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对于验收未达标的要注明原因并告知实施主体,县级主管部门视情况对验收结果进行随机抽检。

3.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乡镇和项目所在村屯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 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乡镇要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4.奖补申请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1);

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合规证明、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项目设计图纸,项目预、结算,项目监理,项目审计报告等材料(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购买设备及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凭证(根据项目建设性质提供材料);

验收图片(项目施工前、施工中、验收时的远景和近景相片各两张);

项目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复核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填写《2025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5),送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批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再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对公账户发放给奖补对象。县项目主管部门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保障措施

加强联农带农机制。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二)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基地示范点,提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基地签订协议。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种养技术,推动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三江县2025年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柳州市财政扶持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验收报告书

4.2025三江县设施蔬菜食用菌、桑蚕、中药材重点基地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