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办发〔2021〕9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14 09:55    |  作者: 三江县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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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9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县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20219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依法加大对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气的车辆,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办成员单位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安检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居民、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各燃气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易服中心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10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器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网点)、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县级各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月1日—12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各自辖区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排在首位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综合股(三),邮箱:sjxzjjzhg@163.com,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2月18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宝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何松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  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立章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蒙  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斌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汉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建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居和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远明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和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向通师  古宜镇副镇长

吴兆永  丹洲镇武装部长

吴会军  斗江镇副镇长

潘裕丰  林溪镇副镇长

阳春生  八江镇副镇长

俞英聪  独峒镇副镇长

莫顺杰  程村乡副乡长

杨  宁  和平乡副乡长

吴家仁  老堡乡副乡长

陈镜安  高基瑶族乡副乡长

杨隽元  良口乡副乡长

吴荣华  洋溪乡武装部长

王现成  富禄苗族乡副乡长

荣周平  梅林乡武装部长

刘东顺  同乐苗族乡副乡长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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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

三政办发〔2021〕9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4 09:55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三江县政府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9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县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20219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依法加大对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气的车辆,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办成员单位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安检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居民、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各燃气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易服中心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10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器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网点)、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县级各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月1日—12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各自辖区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排在首位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综合股(三),邮箱:sjxzjjzhg@163.com,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2月18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宝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何松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  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立章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蒙  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斌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汉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建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居和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远明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和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向通师  古宜镇副镇长

吴兆永  丹洲镇武装部长

吴会军  斗江镇副镇长

潘裕丰  林溪镇副镇长

阳春生  八江镇副镇长

俞英聪  独峒镇副镇长

莫顺杰  程村乡副乡长

杨  宁  和平乡副乡长

吴家仁  老堡乡副乡长

陈镜安  高基瑶族乡副乡长

杨隽元  良口乡副乡长

吴荣华  洋溪乡武装部长

王现成  富禄苗族乡副乡长

荣周平  梅林乡武装部长

刘东顺  同乐苗族乡副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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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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