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政治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1〕2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94号)文件等要求,切实解决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整治问题,积极打击黑气及违规经营燃气行为,规范餐饮业等人流密集场所使用燃气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政治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1〕20号)和《2021年柳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柳政办〔2021〕94号)文件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制定目的
通过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打击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和取缔黑气黑网点,建立和完善餐饮业等人流密集场所使用燃气的安全规定,促进我县燃气行业安全有序发展和规范我县餐饮业等人流密集场所安全使用燃气,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宣传安检工作。
四、明确重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足本县实际,由县政府主导、各县直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方案各项措施和内容得到落实。
五、实施区域及范围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餐饮业等人流密集场所使用燃气行为、开展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户的燃气安检以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安检工作。
六、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解读机关: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