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1-26 18: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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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 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江县财政局局长   俞昌瑞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秉持五大理念,营造三大生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三江新发展”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风险防控保障了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全年财政收入3.9277亿元同比增长8.8%;财政支出26.2403亿元,同比增长16%。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表1、表2)。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098万元,为预算的113.3%,同比增长6.81%。其中:非税收入6218万元,占县级收入的28.14%,同比提升2.11个百分点。

上级补助收入(表3)上级补助收入209751万元,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404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18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63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5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53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5167万元(含市专项11417万元、自治区专项783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28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599万元,基本养老保金转移支付收入6206万元,城乡医疗转移支付收入1434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887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46万元(专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3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193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345万元(含专项64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017万元(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26万元(其中专项3215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070万元(自治区以上补助,表2)。

⑶债务转贷收入25600万元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7411万元。为专项结转。

⑸调入资金20万元。国办发〔2014〕70号”的“留在财政中的结转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调入。

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因财力紧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预算资金不足。

⑴至⑹构成2017年财政收入总计267474万元(表3)。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3、表4、表10)。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403万元,为调整预算263381万元的99.63%,同比增长16.03%。其中支撑GDP的“八项支出”增长16.11%。保障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构运转、重点项目实施及实事工程的推进落实。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支出1025万元,同口径比下降0.55%(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达到零增长要求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50万元。一是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下降1.0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7万元,下降0.74%;二是公务出国经费为零;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118万元(上年无);四是公务用车运行费624万元,下降0.32%,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5万元,下降0.35%

⑵上解上级支出49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3万元、专项上解496万元。

⑶债务转贷支出1000万元。归还到期债券本金

⑷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的部分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⑴至构成2017年财政支出总计266496万元(表3)。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267474万元,支出总计2664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8万元(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6)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6552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454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7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17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17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758万元,同比下降36.47%。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上年结余976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构成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2286万元(表6)。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1793万元,同比增长47.45%。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69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638万元(用于拆迁安置补偿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55万元(土地收储补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7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24万元(污水公司营运费);农林水支出46万元(库区基础设施);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6万元(墙体基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万元(旅游);其他支出95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⑵调出资金。“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新型墙体基金调出20万元入“一般公共预算”

以上构成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1813万元(表6)。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2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1813元收支相抵,结余473万元(表6)。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8)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92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8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455万元。

⑵上年结余9400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869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7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0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64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86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274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9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经营收支情况(表9)

全县5家国有独资企业没有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未单独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收支情况。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第十六届二次人代会批准2017年财政预备费2745万元。预算执行中,批准用于增人增支、脱贫攻坚等支出,并列入相关科目。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7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5600万元(一般债券),当年支出25600万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其余的15600万元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经批准支出:一是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公路拓宽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二是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三是11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514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600万元、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龙吉大道和大桥工程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及小河流域改道154万元、悦江路160万元);四是档案馆建设386万元。

(七)土地融资贷款安排使用情况

自治区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亿元。2017年末,农发行放贷1亿元,财政项目资本金0.5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目前,安排偿贷备付金4725万元,付息1084万元。

(八)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67300万元(一般债务669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一般债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6200万元。

2.政府债务。2017年年末,政府性存量债务71655万元,比上年的47065万元增长52.25%。为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益性项目实施形成债务。其中,负有偿还责任66229万元(一般债务66129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占债务的92.43%,未突破债务限额;负有担保责任3671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1755万元。年末,债务逾期额9775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8143万元(一般债务8043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1632万元。

(九)预算周转金、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预算周转金。按《预算法》第四十一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的要求,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增设。

2.超收收入安排。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19504万元,实际22098元,超收2594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部分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按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098万元,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的25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财力紧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弥补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零。

(十)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表11)

1.就业补助资金。本年收入61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本年支出29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1万元。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年收入10992万元,上年结余3254万元;本年支出1126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978万元。

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6万元;本年支出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本年收入809万元,上年结余404万元;本年支出102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92万元。

5.城乡临时救助基金。本年无收入,上年结余189万元;本年支出5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36万元。

6.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本年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28万元;本年无支出;结余38万元。

7.小额财政担保贷款基金。本年收入351万元,上年结余300万元;本年支出65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8.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基金。本年收入351万元;本年支出18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4万元。

(十一)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20669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4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48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60元。2017年实际采购规模18998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规模12219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规模6095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规模684元。节约资金1671万元,节约率8.08%。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仍在变动,待办理完成决算并与上报自治区财政审核批复后,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完成自治县人大会议有关决议的工作措施

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强化收入征管,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积极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落实稳增长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为企业发展减负稳固了现有财源,夯实和拓展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围绕收入目标,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精准找问题,切实应对,做到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盘活以前年度财政存量8075万元,增加了资金有效供给。四是认真研究上级支持重点,准确捕捉资金投向,确保精准对接。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共239377万元,同比增长8.66%,缓解了财政困难,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坚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改善水平。一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获得感。全年民生支出22.9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85%以上。主要:教育支出4.77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6196万元支持文化体育发展,支持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支出2.8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实施,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527名退休职工养老金顺利转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投入医疗卫生支出3.63亿元,支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5039万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林水支出6.25亿元,支持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落实惠农政策;住房保障支出0.744亿元,支持农村危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二是落实精准扶贫财政投入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等,年度县级投入扶贫资金比同比增长135.78%,确保资金精准到位发挥效益。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于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改善等,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村生活生产条件,帮助实现早日脱贫。三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3.综合施策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进国有资本注资融资和政府购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进程,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推动县域加快发展的资金合力,缓解公共基础设施、扶贫生态搬迁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紧缺压力。二是突出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盘活部门结余资金,加大各项资金整合,确保精准扶贫及支持城乡道路、市政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重点需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培养替代税源,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源基础。

4.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严格债务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债务风险防控措施,严格举债途径和程序。2017年全县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建立了平台公司债务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开展政府举债融资担保行为排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清查,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严守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规范理财能力。一是落实中央“一般性支出按5%幅度压减”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制度化。二是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推进预算会审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开展资产清查核实,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让、出租监督管理。四是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统一“中国·三江”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五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对7个部门2016年度有代表性的7个项目抽查评价,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督、完成有评价、评价有结果、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模式。六是深化财政国库改革。通过对支付系统“计划、支付、清算”三个环节动态监控,规范单位资金支出行为。当年直接支付6207笔150085万元、授权支付106220笔144578万元,全年刷公务卡结算10373笔,报账2592万元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七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涉及交通、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投资评审项目216个,评审资金61025万元,审减4455万元,审减率7.3%。梳理和规范财政内控制度,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开展了财政资金内部安全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进一步夯实了资金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政监管效果。九是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库款管理等工作重点,从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分工落实、绩效考核等环节入手,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我县在全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获奖励金402万元。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看,符合预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总量偏小,收入结构不合理,骨干税源缺乏,收入增长乏力,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大,可用财力明显不足。二是落实人员支出、扶贫支出、民生支出等压力急增,现有财力仅能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公共事业等刚性支出需求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支付风险不断加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依法理财意识有待增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并找准症结、突破点,积极稳妥地应对。

二、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我县财政预算总体思路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原则,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坚持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完善项目储备机制,提升预算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预算评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结合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财政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预期42000万元(不含金融600万元),2017年实绩基础上增长6.5%以上。分部门情况:国税部门23100万元(不含金融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02%;地税部门14200万元,比上年增长0.44%;财政部门4700元,比上年下降17.99%。

2018年年初财政收入按40830万元预算,比上年实绩增长3.9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1453万元,下降2.92%。按现行体制计算,总财力16.2394亿元(含预通知)。根据《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1916亿元,上解支出478万元。

1.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⑴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1453万元(表1、表12)。

⑵ 上级补助收入139963万元(表14)。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4045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22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28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59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49万元(其中专项300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889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617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431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56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343万元,固定补助11931万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97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28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50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6万元(其中专项125万元)。

三是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692万元(自治区以上补助)。

⑶ 年结余收入978万元(专项结转)。

以上构成2018年财政收入总计162394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13、表21)。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1916万元(含预通知,下同),比上年年初预算的152846万元增长5.93%。剔除上年结转、专项补助和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县财力99356万元,同比增加8173万元,增长8.96%。其中,“三公”经费预算91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连续多年压缩,为保障正常工作需要,2017年预算数控制(剔除车辆购置费)2018年,按县财力的3%设置预备费2978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⑵上解上级支出。专项上解支出478万元。

以上构成2018年财政支出总计162394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162394万元,支出总计162394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草案)

⑴政府基金收入(表16、表17)。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9500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1.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8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⑵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级预通知补助收入3595万元。

⑶ 上年结余。上年结余473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构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35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草案)

“以收定支”原则,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568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以及支付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表16、表1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总收入23568万元,总支出23568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按《预算法》三十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要求,已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编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定期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我们将按规定拨付,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补助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县级管理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19)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43586万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73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278万元、利息收入12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337万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5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2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117万元,集体补助和利息收入10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20万元。

⑵上年结余159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206万元。

以上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53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19)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15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357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581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9538万元,支出总计4154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79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24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20)

目前,我县国有独资企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规模小,收益甚微,无股利收益缴入财政,不具备编制预算条件。因此,不单独编制国有资产经营收支预算草案。其财政补助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为使预算完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收支安排均为零。

(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口径。部门预算是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部门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序安排支出。严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对政府楼堂馆所建设一律不安排资金,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从严控制,日常办公设备家具配备严格标准执行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483个预算单位,其中一级单位100个(含乡镇)。

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财力安排。剔除预通知专项补助外,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30769万元(含预留),比上年的107295万元增加23474万元,增长21.88%。具体如下:

①基本支出93324万元,同比增加10441万元,增长12.6%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3990万元,同比增加9561万元,增长14.84%;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6万元,同比增加2743万元,增长35.15%;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787万元,同比减少1864万元,下降17.5%。

项目支出37445万元,同比增加19695万元,增长110.96%。

一是经常性项目23230万元,增加9340万元,增长67.24%;

二是一次性项目13778万元,增加10293万元,增长295.35%;

三是跨年度项目安排497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32.53%。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安排。项目支出19125万元,同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44%。

一是经常性项目1394万元,同比减少412万元,下降22.79%;

二是一次性项目13706万元,同比增加1466万元,增长11.97%;

三是跨年度项目4025万元,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6.26%。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部门预算与财政预算相衔接原则,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部分必须安排的民生、重点支出和配套资金无法足额纳入或无法纳入年初预算,须在预算执行中,视财力情况统筹解决。

(六)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立足经济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我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1.发展经济培植财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一是发挥财税政策导向,支持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和产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源结构,增强财政“造血”功能。二是积极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解决融资难题,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培育骨干财源、替代财源、后续财源。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建立产业发展资金,落实扶持政策,支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在转型发展上补短板、强后劲,有效推动经济财政稳增长。

2.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依法治税,摸清财源底数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同时,深化部门合力作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高收入的预判能力并妥善应对,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关注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三是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和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方向,全力配合部门做好资金争取。主动对接,积极跟进,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债券支持,补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短板,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改善需求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刚性支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优支出结构,保障工资、养老金和机构运转,落实好人员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主动补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保障脱贫攻坚由注重“数量”到“质量”、由“全面支持”到“重点突破”的转变,让人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加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医保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部门项目支出和上级专项支出进度的督促与监管,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四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科学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动态管理,防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和效益低下。是加强债务规模、结构、风险监控,坚持依法依规融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六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和财政资金的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操作规范化及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深化改革、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需要智慧与实干。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增强信心,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发展,实现三江新跨越而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2.附表


                   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保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必须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6.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8.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9.一般债券:全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10.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对于专项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11.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和密切相关的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类支出。

12.财政“八项支出”:指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8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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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26 18:08

来源: 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0日 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江县财政局局长   俞昌瑞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秉持五大理念,营造三大生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三江新发展”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风险防控保障了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全年财政收入3.9277亿元同比增长8.8%;财政支出26.2403亿元,同比增长16%。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表1、表2)。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098万元,为预算的113.3%,同比增长6.81%。其中:非税收入6218万元,占县级收入的28.14%,同比提升2.11个百分点。

上级补助收入(表3)上级补助收入209751万元,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404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18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63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5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53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5167万元(含市专项11417万元、自治区专项783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28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599万元,基本养老保金转移支付收入6206万元,城乡医疗转移支付收入1434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887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46万元(专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3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193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345万元(含专项64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017万元(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26万元(其中专项3215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070万元(自治区以上补助,表2)。

⑶债务转贷收入25600万元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7411万元。为专项结转。

⑸调入资金20万元。国办发〔2014〕70号”的“留在财政中的结转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调入。

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因财力紧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预算资金不足。

⑴至⑹构成2017年财政收入总计267474万元(表3)。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3、表4、表10)。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403万元,为调整预算263381万元的99.63%,同比增长16.03%。其中支撑GDP的“八项支出”增长16.11%。保障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构运转、重点项目实施及实事工程的推进落实。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支出1025万元,同口径比下降0.55%(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达到零增长要求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50万元。一是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下降1.0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7万元,下降0.74%;二是公务出国经费为零;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118万元(上年无);四是公务用车运行费624万元,下降0.32%,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5万元,下降0.35%

⑵上解上级支出49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3万元、专项上解496万元。

⑶债务转贷支出1000万元。归还到期债券本金

⑷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的部分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⑴至构成2017年财政支出总计266496万元(表3)。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267474万元,支出总计2664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8万元(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6)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6552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454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7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17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17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758万元,同比下降36.47%。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上年结余976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构成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2286万元(表6)。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1793万元,同比增长47.45%。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69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638万元(用于拆迁安置补偿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55万元(土地收储补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7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24万元(污水公司营运费);农林水支出46万元(库区基础设施);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6万元(墙体基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万元(旅游);其他支出95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⑵调出资金。“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新型墙体基金调出20万元入“一般公共预算”

以上构成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1813万元(表6)。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2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1813元收支相抵,结余473万元(表6)。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8)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92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8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455万元。

⑵上年结余9400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869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7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0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64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86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274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9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经营收支情况(表9)

全县5家国有独资企业没有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未单独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收支情况。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第十六届二次人代会批准2017年财政预备费2745万元。预算执行中,批准用于增人增支、脱贫攻坚等支出,并列入相关科目。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7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5600万元(一般债券),当年支出25600万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其余的15600万元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经批准支出:一是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公路拓宽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二是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三是11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514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600万元、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龙吉大道和大桥工程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及小河流域改道154万元、悦江路160万元);四是档案馆建设386万元。

(七)土地融资贷款安排使用情况

自治区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亿元。2017年末,农发行放贷1亿元,财政项目资本金0.5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目前,安排偿贷备付金4725万元,付息1084万元。

(八)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67300万元(一般债务669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一般债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6200万元。

2.政府债务。2017年年末,政府性存量债务71655万元,比上年的47065万元增长52.25%。为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益性项目实施形成债务。其中,负有偿还责任66229万元(一般债务66129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占债务的92.43%,未突破债务限额;负有担保责任3671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1755万元。年末,债务逾期额9775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8143万元(一般债务8043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1632万元。

(九)预算周转金、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预算周转金。按《预算法》第四十一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的要求,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增设。

2.超收收入安排。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19504万元,实际22098元,超收2594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部分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按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098万元,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的25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财力紧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弥补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零。

(十)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表11)

1.就业补助资金。本年收入61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本年支出29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1万元。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年收入10992万元,上年结余3254万元;本年支出1126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978万元。

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6万元;本年支出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本年收入809万元,上年结余404万元;本年支出102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92万元。

5.城乡临时救助基金。本年无收入,上年结余189万元;本年支出5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36万元。

6.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本年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28万元;本年无支出;结余38万元。

7.小额财政担保贷款基金。本年收入351万元,上年结余300万元;本年支出65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8.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基金。本年收入351万元;本年支出18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4万元。

(十一)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20669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4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48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60元。2017年实际采购规模18998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规模12219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规模6095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规模684元。节约资金1671万元,节约率8.08%。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仍在变动,待办理完成决算并与上报自治区财政审核批复后,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完成自治县人大会议有关决议的工作措施

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强化收入征管,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积极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落实稳增长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为企业发展减负稳固了现有财源,夯实和拓展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围绕收入目标,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精准找问题,切实应对,做到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盘活以前年度财政存量8075万元,增加了资金有效供给。四是认真研究上级支持重点,准确捕捉资金投向,确保精准对接。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共239377万元,同比增长8.66%,缓解了财政困难,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坚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改善水平。一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获得感。全年民生支出22.9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85%以上。主要:教育支出4.77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6196万元支持文化体育发展,支持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支出2.8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实施,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527名退休职工养老金顺利转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投入医疗卫生支出3.63亿元,支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5039万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林水支出6.25亿元,支持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落实惠农政策;住房保障支出0.744亿元,支持农村危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二是落实精准扶贫财政投入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等,年度县级投入扶贫资金比同比增长135.78%,确保资金精准到位发挥效益。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于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改善等,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村生活生产条件,帮助实现早日脱贫。三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3.综合施策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进国有资本注资融资和政府购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进程,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推动县域加快发展的资金合力,缓解公共基础设施、扶贫生态搬迁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紧缺压力。二是突出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盘活部门结余资金,加大各项资金整合,确保精准扶贫及支持城乡道路、市政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重点需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培养替代税源,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源基础。

4.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严格债务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债务风险防控措施,严格举债途径和程序。2017年全县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建立了平台公司债务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开展政府举债融资担保行为排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清查,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严守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规范理财能力。一是落实中央“一般性支出按5%幅度压减”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制度化。二是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推进预算会审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开展资产清查核实,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让、出租监督管理。四是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统一“中国·三江”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五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对7个部门2016年度有代表性的7个项目抽查评价,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督、完成有评价、评价有结果、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模式。六是深化财政国库改革。通过对支付系统“计划、支付、清算”三个环节动态监控,规范单位资金支出行为。当年直接支付6207笔150085万元、授权支付106220笔144578万元,全年刷公务卡结算10373笔,报账2592万元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七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涉及交通、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投资评审项目216个,评审资金61025万元,审减4455万元,审减率7.3%。梳理和规范财政内控制度,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开展了财政资金内部安全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进一步夯实了资金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政监管效果。九是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库款管理等工作重点,从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分工落实、绩效考核等环节入手,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我县在全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获奖励金402万元。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看,符合预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总量偏小,收入结构不合理,骨干税源缺乏,收入增长乏力,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大,可用财力明显不足。二是落实人员支出、扶贫支出、民生支出等压力急增,现有财力仅能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公共事业等刚性支出需求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支付风险不断加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依法理财意识有待增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并找准症结、突破点,积极稳妥地应对。

二、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我县财政预算总体思路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原则,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坚持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完善项目储备机制,提升预算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预算评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结合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财政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预期42000万元(不含金融600万元),2017年实绩基础上增长6.5%以上。分部门情况:国税部门23100万元(不含金融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02%;地税部门14200万元,比上年增长0.44%;财政部门4700元,比上年下降17.99%。

2018年年初财政收入按40830万元预算,比上年实绩增长3.9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1453万元,下降2.92%。按现行体制计算,总财力16.2394亿元(含预通知)。根据《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1916亿元,上解支出478万元。

1.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⑴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1453万元(表1、表12)。

⑵ 上级补助收入139963万元(表14)。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4045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22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28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59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49万元(其中专项300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889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617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431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56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343万元,固定补助11931万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97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28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50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6万元(其中专项125万元)。

三是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692万元(自治区以上补助)。

⑶ 年结余收入978万元(专项结转)。

以上构成2018年财政收入总计162394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13、表21)。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1916万元(含预通知,下同),比上年年初预算的152846万元增长5.93%。剔除上年结转、专项补助和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县财力99356万元,同比增加8173万元,增长8.96%。其中,“三公”经费预算91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连续多年压缩,为保障正常工作需要,2017年预算数控制(剔除车辆购置费)2018年,按县财力的3%设置预备费2978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⑵上解上级支出。专项上解支出478万元。

以上构成2018年财政支出总计162394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162394万元,支出总计162394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草案)

⑴政府基金收入(表16、表17)。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9500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1.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8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⑵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级预通知补助收入3595万元。

⑶ 上年结余。上年结余473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构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35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草案)

“以收定支”原则,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568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以及支付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表16、表1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总收入23568万元,总支出23568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按《预算法》三十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要求,已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编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定期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我们将按规定拨付,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补助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县级管理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19)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43586万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73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278万元、利息收入12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337万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5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2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117万元,集体补助和利息收入10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20万元。

⑵上年结余159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206万元。

以上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53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19)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15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357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581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9538万元,支出总计4154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79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47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24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20)

目前,我县国有独资企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规模小,收益甚微,无股利收益缴入财政,不具备编制预算条件。因此,不单独编制国有资产经营收支预算草案。其财政补助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为使预算完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收支安排均为零。

(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口径。部门预算是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部门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序安排支出。严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对政府楼堂馆所建设一律不安排资金,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从严控制,日常办公设备家具配备严格标准执行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483个预算单位,其中一级单位100个(含乡镇)。

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财力安排。剔除预通知专项补助外,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30769万元(含预留),比上年的107295万元增加23474万元,增长21.88%。具体如下:

①基本支出93324万元,同比增加10441万元,增长12.6%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3990万元,同比增加9561万元,增长14.84%;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6万元,同比增加2743万元,增长35.15%;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787万元,同比减少1864万元,下降17.5%。

项目支出37445万元,同比增加19695万元,增长110.96%。

一是经常性项目23230万元,增加9340万元,增长67.24%;

二是一次性项目13778万元,增加10293万元,增长295.35%;

三是跨年度项目安排497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32.53%。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安排。项目支出19125万元,同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44%。

一是经常性项目1394万元,同比减少412万元,下降22.79%;

二是一次性项目13706万元,同比增加1466万元,增长11.97%;

三是跨年度项目4025万元,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6.26%。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部门预算与财政预算相衔接原则,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部分必须安排的民生、重点支出和配套资金无法足额纳入或无法纳入年初预算,须在预算执行中,视财力情况统筹解决。

(六)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立足经济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我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1.发展经济培植财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一是发挥财税政策导向,支持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和产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源结构,增强财政“造血”功能。二是积极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解决融资难题,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培育骨干财源、替代财源、后续财源。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建立产业发展资金,落实扶持政策,支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在转型发展上补短板、强后劲,有效推动经济财政稳增长。

2.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依法治税,摸清财源底数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同时,深化部门合力作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高收入的预判能力并妥善应对,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关注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三是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和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方向,全力配合部门做好资金争取。主动对接,积极跟进,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债券支持,补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短板,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改善需求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刚性支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优支出结构,保障工资、养老金和机构运转,落实好人员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主动补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保障脱贫攻坚由注重“数量”到“质量”、由“全面支持”到“重点突破”的转变,让人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加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医保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部门项目支出和上级专项支出进度的督促与监管,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四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科学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动态管理,防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和效益低下。是加强债务规模、结构、风险监控,坚持依法依规融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六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和财政资金的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操作规范化及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深化改革、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需要智慧与实干。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增强信心,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发展,实现三江新跨越而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2.附表


                   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保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必须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6.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8.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9.一般债券:全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10.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对于专项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11.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和密切相关的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类支出。

12.财政“八项支出”:指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8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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