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三江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11-04 19: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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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现在,2015年财政决算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落实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挑战,狠抓增收节支,着力改善民生,稳步推进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财政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是决算汇编期间,根据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下面,就具体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2817万元,同比增长18.01%。其中:税收收入26947万元,增长15.94%,占财政收入的82.12%;非税收入5870万元,增长28.59%。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15288万元,同比增长22.55%。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37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503万元,增长15.40%;非税收入5870万元,增长28.59%。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28.81%,比2014年上升了2.93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2293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186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68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7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415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29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9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94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63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24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09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206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18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8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60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10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我县严格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1万元、公共安全51万元、教育77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7万元、医疗卫生4326万元、节能环保2622万元、城乡社区407万元、农林水13533万元、交通运输1447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305万元、金融1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185万元、住房保障967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76万元。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41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40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946万元。

  (5)调入资金3576万元。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的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277万元;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从2014年政府基金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99万元。

  2.财政支出决算

  2015年,财政支出总计211243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203万元,同比增长18.18%。

  (2)上解支出。2015年,上解支出340万元(专项上解)。

  (3)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15288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112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45万元(批复决算后),结转下年使用专款,无净结余。结转列入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404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0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150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3108


交通运输支出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

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85


其他支出(类)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914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17217万元,同比增长109.84%。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973万元,同比下降62.23%。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7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395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819万元。

  ⑵调出资金。2015年调出资金3576万元。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914万元,减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3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19万元(批复决算后)。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专户总收入27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8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2015年,财政专户支出272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当年收入、支出和上年结余相应剔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547万元。具体: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7699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⑵上年结余5848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33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5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603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514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5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4100万元(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券44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新增债券用于富安大道1900万元、浔江大道2500万元等工程建设;政府置换债券用于偿还2014年底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其中:归还牛浪坡林场珍贵树种建设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龙吉大道BT项目工程欠款47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没有用于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和支付利息,也没有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国发〔2014〕43号”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末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4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4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3638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89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589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未突破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592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2850万元。

  (六)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

  2015年年底,农发行土地收储贷款融资7870万元,财政拨入资本金2952万元、偿贷备付金374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

  (七)全县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设置预算周转金情况。2015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未使用。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新增。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25万元。全部用于工资制度改革支出。

  (八)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安排18705万元,实际完成20373元,超收1668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6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的1668万元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情况。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的“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为提高财政风险应对能力,一般公共预算按照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但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2015年,县级公共预算的财力与支出相抵,仅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没有结余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九)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经汇总2015年全县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19万元,同比下降1.0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841万元,下降1.0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8元,下降2.04%,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1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31万元,下降0.63%,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70万元,下降0.7%。主要是严格用车审批,减少了支出。

  (十)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114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7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5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16万元。2015年实际采购规模10349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规模7895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规模1367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规模1087万元。节约资金1073万元,节约率为9.3%。

  二、2015年财政工作成效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财税的“支撑、保障、引导”作用,保证了三江重点支出需要,确保了收支平衡。

  1.强化收入征管,壮大财政实力。一是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的压力,认真分析影响收入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颗粒归仓”,全年组织收入32817万元,增长18%。二是围绕国家、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75266万元,同比增长10%,新增政府一般债券4400万元,置换政府债券9700万元,财力总量突破20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一是用好有限的财力,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财力向民生重点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5%以上。保障了政策性调资、乡镇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落实。二是注重民生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和服务“三农”,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教育支出50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1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02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63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4480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服务保障,突出重点支持。一是围绕发展大局,突出重点、优化投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二是运用贴息方式,支持骨干企业、新兴产业的技改更新和转型升级,支持特色民族文化旅游、特色生态农业发展,服务于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三是积极配合争取农发行、国开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有效缓解城市基础设施、扶贫生态搬迁、土地收储等工程项目资金压力。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制定本县行政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限额标准。二是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三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面公开,财政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四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基金结余转列1229万元,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6138万元,增加了资金的有效供给。五是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的数据测算。六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跟踪和分析预警,推进全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预算管理与改革措施的综合发力,促进了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自治区对全区74个县的财政预算综合管理近二十项工作内容进行了评价,我县综合得分排位第9名,工作得到自治区的通报表扬和上级400万元资金奖励。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5年决算结果看,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全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特别是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带来的减收,加上主体财源缺乏,财政收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增收、增长压力大。二是全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各项刚性支出与日俱增,由此引发财政保障能力矛盾凸显,预算平衡难度大。三是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压力加大。四是部门支出执行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任务艰巨等等。对此,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三江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提出了有益的意见。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并恳请各位主任、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

  对于2015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我们也认识到,我县在预算执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审计部门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了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工作,推进我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一)全力组织收入,提高保障能力。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分析当前政策对我县经济运行和收入的影响,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吃透并把握上级有关财政政策精神要求,找准业务对接点,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把沉淀的资金调整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刀刃”上,确保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建立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机制,整合使用各类支农资金,从各个方面和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扶贫,增加扶贫投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建设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进一步强化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衔接,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论证,完善项目库储备,减少预算调整,认真落实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财税改革的深化之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5月1日起已实施。资源税改革工作已启动,并于7月1日实施。税制的改革将改变财力的划分,县级收入将减少,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突出。面对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认真落实县人大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各项要求,理清思路,积极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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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6-11-04 19:06

来源: 县财政局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现在,2015年财政决算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落实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挑战,狠抓增收节支,着力改善民生,稳步推进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财政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是决算汇编期间,根据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下面,就具体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2817万元,同比增长18.01%。其中:税收收入26947万元,增长15.94%,占财政收入的82.12%;非税收入5870万元,增长28.59%。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15288万元,同比增长22.55%。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37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503万元,增长15.40%;非税收入5870万元,增长28.59%。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28.81%,比2014年上升了2.93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2293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186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68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67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415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29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9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94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63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24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09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206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18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8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60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10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我县严格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1万元、公共安全51万元、教育77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7万元、医疗卫生4326万元、节能环保2622万元、城乡社区407万元、农林水13533万元、交通运输1447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305万元、金融1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185万元、住房保障967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76万元。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41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40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946万元。

  (5)调入资金3576万元。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的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277万元;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从2014年政府基金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99万元。

  2.财政支出决算

  2015年,财政支出总计211243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203万元,同比增长18.18%。

  (2)上解支出。2015年,上解支出340万元(专项上解)。

  (3)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15288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112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45万元(批复决算后),结转下年使用专款,无净结余。结转列入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404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0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150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3108


交通运输支出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

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85


其他支出(类)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相关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914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17217万元,同比增长109.84%。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973万元,同比下降62.23%。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7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395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819万元。

  ⑵调出资金。2015年调出资金3576万元。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914万元,减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3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19万元(批复决算后)。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专户总收入27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8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2015年,财政专户支出272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当年收入、支出和上年结余相应剔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547万元。具体: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7699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⑵上年结余5848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33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5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603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514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5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4100万元(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券44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9700万元。新增债券用于富安大道1900万元、浔江大道2500万元等工程建设;政府置换债券用于偿还2014年底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其中:归还牛浪坡林场珍贵树种建设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龙吉大道BT项目工程欠款47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没有用于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和支付利息,也没有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国发〔2014〕43号”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末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4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4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3638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89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589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未突破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592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2850万元。

  (六)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

  2015年年底,农发行土地收储贷款融资7870万元,财政拨入资本金2952万元、偿贷备付金374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

  (七)全县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设置预算周转金情况。2015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未使用。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新增。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25万元。全部用于工资制度改革支出。

  (八)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安排18705万元,实际完成20373元,超收1668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6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的1668万元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情况。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的“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为提高财政风险应对能力,一般公共预算按照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但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2015年,县级公共预算的财力与支出相抵,仅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没有结余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九)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经汇总2015年全县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19万元,同比下降1.0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841万元,下降1.0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8元,下降2.04%,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1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31万元,下降0.63%,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70万元,下降0.7%。主要是严格用车审批,减少了支出。

  (十)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114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7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5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16万元。2015年实际采购规模10349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规模7895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规模1367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规模1087万元。节约资金1073万元,节约率为9.3%。

  二、2015年财政工作成效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财税的“支撑、保障、引导”作用,保证了三江重点支出需要,确保了收支平衡。

  1.强化收入征管,壮大财政实力。一是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的压力,认真分析影响收入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颗粒归仓”,全年组织收入32817万元,增长18%。二是围绕国家、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75266万元,同比增长10%,新增政府一般债券4400万元,置换政府债券9700万元,财力总量突破20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一是用好有限的财力,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财力向民生重点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5%以上。保障了政策性调资、乡镇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落实。二是注重民生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和服务“三农”,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教育支出50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1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02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63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4480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服务保障,突出重点支持。一是围绕发展大局,突出重点、优化投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二是运用贴息方式,支持骨干企业、新兴产业的技改更新和转型升级,支持特色民族文化旅游、特色生态农业发展,服务于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三是积极配合争取农发行、国开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有效缓解城市基础设施、扶贫生态搬迁、土地收储等工程项目资金压力。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制定本县行政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限额标准。二是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三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面公开,财政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四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基金结余转列1229万元,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6138万元,增加了资金的有效供给。五是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的数据测算。六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跟踪和分析预警,推进全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预算管理与改革措施的综合发力,促进了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自治区对全区74个县的财政预算综合管理近二十项工作内容进行了评价,我县综合得分排位第9名,工作得到自治区的通报表扬和上级400万元资金奖励。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5年决算结果看,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全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特别是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带来的减收,加上主体财源缺乏,财政收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增收、增长压力大。二是全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各项刚性支出与日俱增,由此引发财政保障能力矛盾凸显,预算平衡难度大。三是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压力加大。四是部门支出执行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任务艰巨等等。对此,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三江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提出了有益的意见。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并恳请各位主任、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

  对于2015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我们也认识到,我县在预算执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审计部门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了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工作,推进我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一)全力组织收入,提高保障能力。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分析当前政策对我县经济运行和收入的影响,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吃透并把握上级有关财政政策精神要求,找准业务对接点,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把沉淀的资金调整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刀刃”上,确保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建立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机制,整合使用各类支农资金,从各个方面和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扶贫,增加扶贫投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建设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进一步强化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衔接,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论证,完善项目库储备,减少预算调整,认真落实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财税改革的深化之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5月1日起已实施。资源税改革工作已启动,并于7月1日实施。税制的改革将改变财力的划分,县级收入将减少,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突出。面对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认真落实县人大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各项要求,理清思路,积极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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