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5 20: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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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斗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斗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基本职能:负责全镇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2.财政所基本职能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及涉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站基本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播投资少、见效快、广覆盖、公益性的特点,广泛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和农民致富信息,制定播出计划,组织落实节目播出;保障广播工作的正常进行。

4.农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能制订本乡镇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基本职能认真学习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总体要求,做好本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能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7.水利站基本职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各项水利法律、法规、政策,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制定镇水利建设计划,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工作,指导各村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抢险,抗旱排涝、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基本职能开展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建立信息台帐;组织每月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掌握计划生育动态,领取发放和指导使用避孕药具,督促落实节育措施。

9.水产畜牧兽医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畜牧兽医和水产养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乡镇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村级畜牧兽医人员和水产养殖人员的业务指导。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农业机械化与管理站基本职能协助乡镇政府行使农机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规划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11.林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能:宣传林业方面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掌握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

    12.司法所基本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3.市场监督管理站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受理、核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党政机关工作目标:斗江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持“干”字当头,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克服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生态家园,富裕斗江”建设。

2.财政所工作目标:继续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乡镇会计核算工作,严把会计质量关,有效遏制会计工作的不良行为。做好各项惠农资金的核实拨付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完成乡镇党委和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

3.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目标: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镇政府和各行政村广播室工作;做好全镇闭路电视正常播放工作;做好农民画的日常工作;发挥斗江镇巾帼文艺队优势,挖掘民族民间文化传统艺术,真正体现新时代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对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辅导和指导;协助政府做好各项活动。

4.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目标:做好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做好超级稻的推广培训及示范工作;做好茶叶的种植品改、低改及培训工作;做好冬种工作;做好各项试验和示范工作,为农村指导工作打下基础。做好各项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为农民提早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有效的制定出防范措施。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目标:更新规划理念,适时完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发展框架,提升集镇建设品味;产联动推进,增强集体竞争实力。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认真领会县委、政府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农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抓紧实施,积极配合镇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

7.水利站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防汛抗旱及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促进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目标: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完成2019年度独生子女新农合补助经费发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及农村、城镇居民及下岗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9.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目标: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坚持效益优先,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确保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强化动防体系建设。加大对生猪、清水鸭等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实施扶持的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制订各项鼓励措施,保护农民养殖积极性。加速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提升产品质量。

10.农业机械化与管理站工作目标:做好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做好超级稻的推广培训及示范工作;做好茶叶的种植品改、低改及培训工作;做好冬种工作;做好各项试验和示范工作,为农村指导工作打下基础。做好各项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为农民提早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有效的制定出防范措施。

  11.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目标:做好造林备耕以及造林验收工作,重点抓好油茶造林、抚育和巩固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按质做好森林病虫的虫情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做好历年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验收工作,确保惠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协助政府做好林权补漏纠错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将林业纠纷矛盾尚处在萌芽状态下给予消化。

12.司法所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制度,档案齐全、规范,司法所政务公开内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工作公示内容,保障司法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现司法所工作有效、高速运转;充分发挥司法所“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为基层办实事。

13.市场监督管理站工作目标:继续有计划地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不断规范市场环境和秩序。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做好消费维权及非公党建工作。加强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完成镇政府、县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全镇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团体)、财政所、文化广播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站、卫生和计划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村级组织等十五个预算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镇编制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数76人,编外聘用人员2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3人,独生子女补助6人。在职村干52人(其中定工39人,半定工13人),退岗村干112人,村级计生专干10人。借调出2人,借调入3人,退休13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如下:

党政机关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3人,科员11人,工人1人(高工1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1人,独生子女补助1人,借调出2人。退休人员11 人。

财政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科员4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文广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高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农业技术推广站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中级职称 3人,借调出1人。

国土城建环保安监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 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6人,借调出1人。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 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

 水利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初级职称2人。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中级职称6人,独生子女补助1人。

水产畜牧兽医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 人。

林业技术推广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借调出1人。

司法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副科1 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

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结构情况: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4人。

    村干人员结构情况:全乡共有行政村10个,在职村干52人(其中定工39人,半定工13人)退岗村干112人,村级计生专干10人。

第二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增长19.01%;总支出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增长19.0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上年增长19.01%。

(1)经费拨款16076496.45元,同比增加2626080.45,增长19.52%。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325元,同比减少56600元,下降84.57%,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10325元,同比增加同比减少56600元,下降84.57%;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增资及增加物业管理费与公务员通讯费的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计生政策变化及群众遵守执行相关计生政策、法规,违反计生政策人数下降,非税收入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86821.45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3812.45元,占支出总预算89.66%,同比增加2273568.45元,增长18.71%;项目支出1663009元,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295912元,增长21.65%。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增加驻村人员扶贫资金补助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比上年增长19.0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比上年增长19.0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9473.65元,占支出总预算33.56%,同比增加95413.65元,增长21.46%。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39526元,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加10969元,增长4.80%。

3.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903.49元,占支出总预算1.30%,同比减少31989.51元,下降13.28%。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278.43元,占支出总预算7.91%,同比增加346297.43元,增长37.40 %。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8147.71元,占支出总预算13.35%,同比减少157643.29元,下降6.84%。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510997.19元,占支出总预算3.18%,同比减少 161763.81 元,下降24.04%。

7.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5733669.26元,占支出总预算35.64%,同比增加1491474.26元,增长35.16%。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73825.72元,占支出总预算3.57%,同比增加118328.72元,增长25.98%。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4423812.45元,占支出总预算89.66%,同比增加2273568.45元,增长18.7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687592.3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30%,同比减少127231.65元,下降1.63 %。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773.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17%,同比653011.1元,增长35.8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944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53%,同比增加1747789元,增长69.59%。

2.项目支出预算1663009元,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295912元,增长21.65%,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721819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41%。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6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95%。

    (3)资本性支出2435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6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1947039.3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87592.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9447元。

2.公用经费2476773.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773.1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850元,同比减少5800元,下降4.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9000元,同比减少5800元,下降39.19%。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54858,同比减少16932元,下降9.86%。下降原因为:根据我镇年度工作实际,基层党组织经费预算减少,减少会议开支,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62959,同比增加2834元,增加4.71%。增加原因为:根据我镇年度工作实际,扶贫信息员培训及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次数增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斗江镇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2256.6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7569.66元,增长55.50%。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另外,斗江镇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4516.4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441.44元,增长6.2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0850元,同比增加5085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850元,同比增加5085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50850元(服务类采购508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5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87万元、固定资产323.04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323.04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3108㎡,价值147.39万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16.8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58.81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08.6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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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05 20:25

来源: 县财政局

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斗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斗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基本职能:负责全镇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2.财政所基本职能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及涉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站基本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播投资少、见效快、广覆盖、公益性的特点,广泛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和农民致富信息,制定播出计划,组织落实节目播出;保障广播工作的正常进行。

4.农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能制订本乡镇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基本职能认真学习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总体要求,做好本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能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7.水利站基本职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各项水利法律、法规、政策,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制定镇水利建设计划,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工作,指导各村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抢险,抗旱排涝、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基本职能开展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建立信息台帐;组织每月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掌握计划生育动态,领取发放和指导使用避孕药具,督促落实节育措施。

9.水产畜牧兽医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畜牧兽医和水产养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乡镇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村级畜牧兽医人员和水产养殖人员的业务指导。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农业机械化与管理站基本职能协助乡镇政府行使农机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规划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11.林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能:宣传林业方面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掌握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

    12.司法所基本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3.市场监督管理站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受理、核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党政机关工作目标:斗江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持“干”字当头,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克服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生态家园,富裕斗江”建设。

2.财政所工作目标:继续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乡镇会计核算工作,严把会计质量关,有效遏制会计工作的不良行为。做好各项惠农资金的核实拨付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完成乡镇党委和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

3.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目标: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镇政府和各行政村广播室工作;做好全镇闭路电视正常播放工作;做好农民画的日常工作;发挥斗江镇巾帼文艺队优势,挖掘民族民间文化传统艺术,真正体现新时代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对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辅导和指导;协助政府做好各项活动。

4.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目标:做好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做好超级稻的推广培训及示范工作;做好茶叶的种植品改、低改及培训工作;做好冬种工作;做好各项试验和示范工作,为农村指导工作打下基础。做好各项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为农民提早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有效的制定出防范措施。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目标:更新规划理念,适时完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发展框架,提升集镇建设品味;产联动推进,增强集体竞争实力。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认真领会县委、政府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农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抓紧实施,积极配合镇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

7.水利站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防汛抗旱及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促进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目标: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完成2019年度独生子女新农合补助经费发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及农村、城镇居民及下岗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9.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目标: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坚持效益优先,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确保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强化动防体系建设。加大对生猪、清水鸭等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实施扶持的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制订各项鼓励措施,保护农民养殖积极性。加速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提升产品质量。

10.农业机械化与管理站工作目标:做好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做好超级稻的推广培训及示范工作;做好茶叶的种植品改、低改及培训工作;做好冬种工作;做好各项试验和示范工作,为农村指导工作打下基础。做好各项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为农民提早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有效的制定出防范措施。

  11.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目标:做好造林备耕以及造林验收工作,重点抓好油茶造林、抚育和巩固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按质做好森林病虫的虫情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做好历年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验收工作,确保惠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协助政府做好林权补漏纠错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将林业纠纷矛盾尚处在萌芽状态下给予消化。

12.司法所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制度,档案齐全、规范,司法所政务公开内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工作公示内容,保障司法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现司法所工作有效、高速运转;充分发挥司法所“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为基层办实事。

13.市场监督管理站工作目标:继续有计划地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不断规范市场环境和秩序。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做好消费维权及非公党建工作。加强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完成镇政府、县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全镇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团体)、财政所、文化广播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站、卫生和计划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村级组织等十五个预算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镇编制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数76人,编外聘用人员2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3人,独生子女补助6人。在职村干52人(其中定工39人,半定工13人),退岗村干112人,村级计生专干10人。借调出2人,借调入3人,退休13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如下:

党政机关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3人,科员11人,工人1人(高工1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1人,独生子女补助1人,借调出2人。退休人员11 人。

财政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科员4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文广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高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农业技术推广站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中级职称 3人,借调出1人。

国土城建环保安监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 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6人,借调出1人。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 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

 水利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初级职称2人。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中级职称6人,独生子女补助1人。

水产畜牧兽医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 人。

林业技术推广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借调出1人。

司法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副科1 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

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结构情况: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4人。

    村干人员结构情况:全乡共有行政村10个,在职村干52人(其中定工39人,半定工13人)退岗村干112人,村级计生专干10人。

第二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斗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增长19.01%;总支出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增长19.0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上年增长19.01%。

(1)经费拨款16076496.45元,同比增加2626080.45,增长19.52%。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325元,同比减少56600元,下降84.57%,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10325元,同比增加同比减少56600元,下降84.57%;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增资及增加物业管理费与公务员通讯费的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计生政策变化及群众遵守执行相关计生政策、法规,违反计生政策人数下降,非税收入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86821.45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3812.45元,占支出总预算89.66%,同比增加2273568.45元,增长18.71%;项目支出1663009元,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295912元,增长21.65%。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增加驻村人员扶贫资金补助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比上年增长19.0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086821.45元,比上年增加2569480.45元,比上年增长19.0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9473.65元,占支出总预算33.56%,同比增加95413.65元,增长21.46%。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39526元,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加10969元,增长4.80%。

3.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903.49元,占支出总预算1.30%,同比减少31989.51元,下降13.28%。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278.43元,占支出总预算7.91%,同比增加346297.43元,增长37.40 %。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8147.71元,占支出总预算13.35%,同比减少157643.29元,下降6.84%。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510997.19元,占支出总预算3.18%,同比减少 161763.81 元,下降24.04%。

7.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5733669.26元,占支出总预算35.64%,同比增加1491474.26元,增长35.16%。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73825.72元,占支出总预算3.57%,同比增加118328.72元,增长25.98%。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4423812.45元,占支出总预算89.66%,同比增加2273568.45元,增长18.7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687592.3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30%,同比减少127231.65元,下降1.63 %。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773.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17%,同比653011.1元,增长35.8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944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53%,同比增加1747789元,增长69.59%。

2.项目支出预算1663009元,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295912元,增长21.65%,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721819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41%。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6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95%。

    (3)资本性支出2435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6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1947039.3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87592.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9447元。

2.公用经费2476773.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773.1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850元,同比减少5800元,下降4.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9000元,同比减少5800元,下降39.19%。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54858,同比减少16932元,下降9.86%。下降原因为:根据我镇年度工作实际,基层党组织经费预算减少,减少会议开支,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62959,同比增加2834元,增加4.71%。增加原因为:根据我镇年度工作实际,扶贫信息员培训及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次数增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斗江镇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2256.6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7569.66元,增长55.50%。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另外,斗江镇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4516.4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441.44元,增长6.2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0850元,同比增加5085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850元,同比增加5085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50850元(服务类采购508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5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87万元、固定资产323.04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323.04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3108㎡,价值147.39万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16.8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58.81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08.6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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