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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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各校的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和要求,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4、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类国民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提出我县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提出三税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意见。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培养选拔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及师范类毕业生的调控调配工作。
9、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1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1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2、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现代教育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13、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党团、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5、负责普通高校考试、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生的会考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机构设置。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主要分为21个股室,各股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①党建办工作职责:
按照党工委、局党组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工委、局党组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负责党工委、教育局党组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党工委所属总支、支部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项工作;负责对所属总支、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抓好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的申报、评定和督查工作;组织教育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融媒体中心驻教育局通联站的工作。
②行政办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并督办;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政府督查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宣传、团委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和对外接待工作;同时组织其他股室完成和上报绩效材料;负责本局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③人事股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和教育管理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人事年报、工资和人事统计,教育系统档案管理.
④基础教育股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及发展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教育发展工作;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巩固率达标;负责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开学、招生、毕业等工作,负责审定中小学进校书刊;制定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奖,督促中小学教改创新工作;管理中小学体卫艺国防工作;负责中小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负责小升初学区划分工作;负责学校环保及科普工作;负责学校少先队团队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常规管理及特色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进城务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工作,对民办学校(园)审批及年检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园)的办学行为;协助初中体育中考及高中会考工作;协助年终绩效考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⑤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管理用发展工作,对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管理,负责对违规办园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负责学前教育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⑥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制订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方案,指导大学新生和督促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与到贫困县工作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营养午餐经费的使用工作以及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各种补助经费及市专项经费;指导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档案建立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和报送各种社会资助材料和档案建立工作;承担三江县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二次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⑦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动作;完成各种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管理营养午餐的使用工作及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⑧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履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职责,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拟定我县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方案;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和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我县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和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及培训督学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⑨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管理、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段、学前教育财务工作,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拟订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办法;统筹管理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对义务教育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⑩计财股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局经费预(结)算、监测、管理;局经费月、年度的报表统计;劳动综合统计及信息报送,局机关监督使用,工资发放、各种考务补助工资的发放、资料费收取;负责基础项目建设经费的管理;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项目办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前期工作;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月报、年报、总结工作。做好项目工程的预(结)算,负责教育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校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二次绩效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学校安全稳定股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导各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及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和监督指导校车司机对学生的安全接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协管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寨防火工作;做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信息技术股工作职责:
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有关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指导本系统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收集、加工、调整,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管理远程教育工作;研究指导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重大问题;负责教学仪器装备与图书馆图书装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各类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做好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进行教学业务研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学科的教学现状,分析教学质量,有的放矢地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有重点地引进并开展教材教法综合性和单科性改革实验,努力探索和总结教学规律;根据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教学指导活动;完善学科教学的管理制度,指导帮助学校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组织实施对各学科的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参加教育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积极撰写质量较高的论文或经验总结;积极搜集,提供教研、教改、教学信息,做好全县及外地教研、教改、教学经验的推广工作;组织教研员做好听课、评课活动;组织好全县中小学质量检测考试,正确分析各类考试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中小学质量检测试卷定制、考务工作;组织做好中小学学科教师的评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工会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开展妇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妇女的各种文体活动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扶助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教育发展工作;局机关工会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红白喜事的慰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教育团工委和关工委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团员发展工作;组织市、县优秀学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学生、青年入党和举荐优秀青年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总结先进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的示范群体建设并做好经验事迹等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贯彻执行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关工委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促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教师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段校长(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管理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与师资培训有关的教育试点项目技术支撑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负责国培、区培、市培等各类外出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段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指导、辅导和管理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长(园长)、教师培训的评价和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师培训调查研究工作,掌握一线教师实际需求,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组织培训者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者队伍的综合能力。建立健全本县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推进教师培训实践工作,使培训与实践有机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教育保障组工作职责:
负责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双线四包”工作体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努力补足配齐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少数民族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学校建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政策法规股工作职责:
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过错及失职行为负责的调查工作;
②组织、协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检查、查处教育违法案件;
③依法受理师生申诉案件,调解学校矛盾纠纷;
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全体教法律法规培训、行政执法考试等
21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①协助拟定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
②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学科课外辅导和科技、文、体、艺各类特长生的培养工作。
③负责参与或具体承办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生教育教学竞赛及大型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
④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及遇险自救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⑤负责对全县各乡镇青少年宫的管理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辅导教师进各种业务培训,提高校外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辅导技能。
⑥完成自治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基本职能:
①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以及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和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③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④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⑤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⑥指导以就业为向导的职业发展与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⑦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在我县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⑧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
⑨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⑩负责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职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1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定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13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15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2023编制数情况:
根据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2023年我县教育系统总编制数4715,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1人,教育局事业编63人;中小学编制3595人:小学2237人,初中1358人;高中582人;特殊学校22人;县直机关幼儿园31人;乡镇公办中心园411人。
(二)在职人员情况:
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931人(其中:教育局二层机构事业人员56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7所,教职员工3252人;高中学校2所,教职工469人;幼儿教育1所,教职工132人,特殊学校1所,教职工22人),退休职工人1308人。
其他人员情况:享受遗属补助人员572人,享受独生子女补助110人,义务教育食堂工友464人;临聘人员288人。
学生情况:2023年教学班1833个(高中143个,初中362个,小学1109个,特教10个,公办幼儿园209个),在校生65811人(高中7530人,初中18080人,小学34612人,特教92人,公办幼儿园5497人),其中:享受寄宿制生活补助人数28118人(高中7213人,初中15233人,小学5637人,特教35人),义务教育享受学生营养餐34715人(小学26151人,初中8564人)特殊教育享受学生营养餐94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7721005.78元,比上年增加233491198.37元,增长46.31%;总支出737721005.78元,比上年增加233491198.37元,增长46.3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7721005.7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4122491.31元,比上年增加139892683.9元,上年增长27.74%。
(1)经费拨款644122491.31 元,同比增加139892683.9元,增长27.74%。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2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元,增长22.56%,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 182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 元,增长22.56 %;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182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元,增长22.56 %;
3.上年结余收入91778514.47元,同比增加91778514.47元,增长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1778514.47元,同比增加91778514.47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学生人数增多。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721005.78元,其中:基本支出675360915.98元,占支出总预算91.55 %,同比增加221754953.57元,增长48.89%;项目支出62360089.8元,占支出总预算8.45%,同比增加11736244.8元,增长23.18%。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变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35901005.78元,比上年增加233491198.37元,增长46.3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735901005.78元,比上年增加233491198.37元,增长46.3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644122491.31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39892683.9元,增长27.74%。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94171121.31元,占支出总预算92.25%,同比增加140565158.9元,增长30.99%。
(2)项目支出预算49951370元,占支出总预算7.75%,同比减少672475元,下降1.3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94171121.31元,占支出总预算92.25%,同比增加140565158.9元,增长30.99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539683413.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57 %,同比增加135019418.28元,增长33.37 %;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333553.9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5%,同比增加4299776.09元,增长13.86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54153.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43%,同比增加1245964.53元,增长6.96%。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558837567.3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683413.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54153.52元。
(2)公用经费35333553.9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333553.9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元,同比减少200元,下降9.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00元,同比减少200元,下降9.09%。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元,同比增长0元,增长 0%。增长原因为: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无公务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江县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0599.94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0889.84元,下降28.6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节约压缩开支。
另外,三江县教育局下属共有3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32954.0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20665.93元,增长14.44%,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3269820元。同比减少257330元,下降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269820元。同比减少257330元,下降1.9%;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326982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74662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9523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 194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9.61万元、固定资产193219.93万元、在建工程0.0001万元、无形资产900.31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93219.93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6106527.84㎡,价值118588.98万元;通用设备16992台,价值10434.54万元;专用设备41165台,价值1905.56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 2辆,实有2辆,价值11.56万元,其中,经济型车2辆,价值11.56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 7121.77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3610030.03㎡,价值7121.77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73772.1万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3个,金额361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1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聘请幼教、保育员、幼儿食堂炊事员社会保障费:41.99元
(2)教育局学校安保政府购买服务费(上年延续项目):952.32万元。
(3)非税安排全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专项业务费(中考费)(上年延续项目):84.6万元;
(4)非税收入安排临时人员工资30.8万元
(5)非税收入安排临时人员工资77万元
(6)非税收入安排临时人员工资61.6385万元
(7)非税收入安排临时人员工资47.9064万元
(8)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52.21万元;
(9)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3万元;
(10)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
(11)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县级资金—初中:45.36万元;
(12)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工资总额百份之2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385.5万元
(13)地方教育附加:380万元;
(14)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县级配套资金:250万元;
(15)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
(16)聘请幼教、保育员、幼儿食堂炊事员工资(非税缴国库收入安排)93.13万元
(17)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初中101.47万元
(18)教育附加560万元
(19)税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项目124.89万元
(20)编外聘用人员工资(非税收入安排)_50.29万元
(21)编外聘用人员工资(非税收入安排)_38.57万元
(22)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资金(中学)35万元
(23)税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项目(学前)54.11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