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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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和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汇编等工作,办理有关法律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县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事务争议。
7.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8.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0.负责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1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对“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12.研究有关调处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和拟订全县调处工作的具体方案,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
13.负责全县调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调处业务统计。承担对职能部门受理案件和报送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案件的备案登记工作。
1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调处自治县人民政府直接交办、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三大纠纷”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管辖的“三大纠纷”行政案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三大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
15.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工作目标。
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平安三江”工作大局,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线,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法律援助等职能工作,引导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要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检视整改,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2.进一步增强平安维稳能力。加强特殊时期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
3.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品质。提升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
4.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方式和方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做好“七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
5.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让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积极推行灵活的受理、调解方式,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办理,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自治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自治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司法局。自治县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县综合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和社区矫正股。自治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三江县公证处、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县设15个乡镇司法所。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编制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4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4人、事业编制5人。
2.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5人,行政工勤1人。退休人员24人。
根据《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三办会纪[2019]1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份将司法所权属收回三江县司法局管理,其中政法专项编18人、县聘司法协管员15人。
3.其他人员情况。县聘司法协管员16人,局聘临时人员10人,公益性岗位2人,遗属2人。
4.预算单位编码:130001。
5.分类分档:司法五档。
第二部分:三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75723.48元,比上年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总支出12075723.48元,比上年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75723.48元,明细如下:
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75723.48元,比上年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
(1)经费拨款12075723.48元,同比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同比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4.转移性收入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同比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 0%。
6.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因为县法制办和调处办与县司法局合并组建新的司法局;二是因为司法所权属收回三江县司法局管理;三是三江县公证处新录用2人;四是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75723.48元,其中:基本支出9398034.69元,占支出总预算77.86%,同比增加4461703.37元,增长90.30 %;项目支出2673130元,占支出总预算22.14%,同比增加453840元,增长20.45%。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县法制办和调处办与县司法局合并组建新的司法局;二是因为司法所权属收回三江县司法局管理;三是三江县公证处新录用2人;四是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2075723.48元,比上年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2075723.48元,比上年增加4915543.37元,增长68.65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9571048.57元,占支出总预算79.26%,同比增加3680232.54元,增长62.47%。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033.82元,占支出总预算10.10%,同比增加701491.42元,增长135.28%。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9624.18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278804.74元,增长73.21%。
4.213类其他扶贫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增加0元,增长0%。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10016.91元,占支出总预算5.05%,同比增加255014.67元,增长71.8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9402593.48元,占支出总预算77.86%,同比增加4461703.37元,增长90.30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7296912.3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61 %,同比增加3704010.2元,增长103.0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869.4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4%,同比增加627335.24元,增长68.9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811.6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5%,增加130357.93元,增长29.73%。
2.项目支出2673130元,占支出总预算22.14%,同比增加453840元,增长20.45%。其中:
(1)经常性项目74413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84%,同比减少107660元,下降12.64%;
(2)一次性项目1929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16%,同比增加561500元,增长41.0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78657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96912.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811.64元。
2.公用经费1536869.4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869.48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下降3.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3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8%。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2.44%。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21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下降4.55%。下降原因为:结合我局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19230元,同比减少770元,下降0.64%。下降原因为: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江县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6869.48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27335.24元,增长68.9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减少25170元,下降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元,同比减少25170元,下降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47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5万元、固定资产1468.11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468.11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7954.55㎡,价值936.24万元;通用设备509台,价值413.13万元;专用设备108台,价值14.48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6辆,实有6辆,价值44.84万元,其中,轿车1辆,价值13.46万元;旅行越野车1辆,价值14.98万元;经济型车4辆,价值16.40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207.57万元。
2.2020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