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江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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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三江新发展”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扎实开展全县理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重大主题理论宣传阐释,推出一批高质量理论和评论文章。巩固和深化百姓宣讲活动,巩固百姓宣讲的成果。深入抓好宣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屯的“五进”活动。巩固并不断扩大“少年款师”培育成果,不断拓宽宣讲平台,增加宣讲受众,推进“百千万”工程实现常态化。推动百姓宣讲内容、形式、载体的创新,不断提升百姓宣讲的规模、质量和效果。继续开展分众化宣讲,将百姓宣讲打造成为推动三江县理论大众化的响亮品牌。把百姓宣讲引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2.加强提升舆论引导。(1)继续深入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扶贫,种稻养鱼、旅游、茶叶、油茶、两违等全县中心工作;(2)继续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网评员队伍建设,提高网评员素质,统一网评员思想导向,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继续编辑《今日舆情》,关注本地网站、论坛、微信、微博,正确上报网友的反映和诉求,维护三江舆情环境的稳定;(3)继续做好三江程阳桥网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将继续以富有特色、形式生动、内容新颖的精品专题,通过《三江动态》、《思辨侗乡》等栏目积极宣传报道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发展中所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三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018年三江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建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和问责制度、县重大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负责人签订《中共三江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与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中共三江县委宣传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全县绩效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及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使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

  4.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三江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化、具体化。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计划,纳入县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方位覆盖。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体现到全县的司法、执法实践和普法宣传的各个环节。

  5.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创作一批小说、诗歌、散文、音乐、美术等三江题材原创作品。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推动文化“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好“天天有表演”、“月月过大节”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加快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做好传统稀有剧种抢救性保护工作。加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性文化发展资金(基金)的作用,运用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小微文化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引导小微文化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常态化。继续组织开展好各级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大美丽乡村”“星级文明户”“星级小康示范村”培育、评选等创建活动。开展三江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系列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展演、展播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提高市民文明程度。深化道德讲堂活动,弘扬传统美德,传播凡人善举。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强化“斑马线上的文明”等文明交通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感恩教育”等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进一步推进“国旗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美德好少年”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通过“雷锋超市”等平台以及常态化的街头文明劝导活动,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7.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努力发掘一批在理论研究、文艺创作、互联网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优秀拔尖人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三江县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县委工作部门,在县委的直接领导和市委宣传部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发展主题,围绕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重点,创新思路,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部门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理论股、新闻股、宣传股、干部股、精神文明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股),下属二级机构两个(县新闻中心、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

  1)宣传部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责。(按三办字〔2002〕10号)

  职能调整:一是三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宣传部内设机构,保留牌子。二是增加管理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编发党员、干部教育材料;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党员、干部群众的整治、理论学习和国防教育。

  二是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抓好社会宣传工作;掌握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认真地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和制订思想教育工作的方案和措施,树立、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县直工委、经贸、教育、农业等部门研究和改进机关、企业、学校、农村及其他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协调、指导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艺术、民语部门的工作,并对这些部门在思想、理论、方针和政策上进行指导。

  四是抓好宣传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受县委委托,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的科级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审核工作;对乡镇宣传委员和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负责全县政工、新闻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定和中、高职称的推荐工作。

  五是搞好对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和检查落实对外、对台、侨务、旅游等涉及外部门的工作,及时掌握当地对外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做好来访的涉外新闻单位记者的接待,认真组织对外宣传新闻工作,扩大对外宣传;负责组织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对外宣传专版组稿活动;严格执行对外新闻发布制度,做好对外宣传。

  六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制订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近、中、长期总体规划,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文件起草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打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制订全县开展的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指导、检查、考核、批评、推荐和表彰工作。

  七是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县新闻中心主要职责。(按三编〔2009〕18号)

   一是采编《柳州日报今日三江》专版,每周一期,每期

  采编稿件(图片)10篇以上,字数在7000字左右;

  二是维护更新新华社“三江网页”“程阳桥网”内容,每天编发新闻稿件5条以上;

  三是中心每天向市级以上媒体供稿子2条以上,向三江侗族自治县有线电台供稿3条以上;

  四是第季度组织举办至少两次新闻发布会;

  五是配合有线电视台办好《三江新闻》节目,实现每日更新内容;

  六是编印年度《媒体看三江》一册约20万字;

  七是完成上级相关部门的组稿任务。

  3)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按三编办〔2013〕3号)

   一是综合协调全县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宣传工作;

   二是监控国内外网站涉及三江的网上舆情,建立网上

  舆情汇集研判机制和重大网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控和删除有害信息;

  三是针对网上热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网上评论及网评员队伍管理,占领网上舆论阵地;

  四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策划网上主题活动;

  五是管理本地新闻网站和本地各级各类网站关于时政类信息内容的发布;

  六是及时监控三江网络舆情信息,为领导白日做梦决策依据。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1)单位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0人,其中公务员9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8人。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6人(副处级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人(中级工),事业全额8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离休干部1名(主任科员)。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车改后,车改办下文保留县新闻中心车辆一部。(桂B97339,别克凯越,2011年7月购入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增长15.42%;总支出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增长15.42%。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38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3806元(经费拨款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上年增长15.4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离休费增加;二是与媒体合作对外宣传项目支出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73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096元,占支出总预算40.75%,同比增加456282元,增长29.83%;项目支出2887710元,占支出总预算59.25%,同比增加194710元,增长7.2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1559元,占支出总预算79.44%,同比增加812169元,增长26.55%。

  (2)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07850元,占支出总预算10.42%,同比减少305150元,下降37.53 %。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29元,占支出总预算4.75%,同比增加68559元,增长42.02%。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630元,占支出总预算2.54%,同比增加34278元,增长38.36%。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9038元,占支出总预算 2.85%,同比增加41136元,增长42.0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986096元,占支出总预算40.75%,同比增加456282元,增长29.83%,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5618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4%,同比增加516979元,增长49.48%;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7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65%,同比增加56756元,增长19.3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76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1%,同比减少117453元,下降61.42%。

  (2)项目支出预算2887710元,占支出总预算59.25%,同比增加194710元,增长7.2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24402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50%,同比增加197210元,增长8.79%;

  ②一次性项目447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50%,同比减少2500元,下降0.56%;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8000元,同比增加1800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000元,同比增加1800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18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0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0元,同比减少5600元,下降75.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800元,同比减少5600元,下降75.68%。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71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12.3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9585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9.4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期初数为571849元,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666799元,增加94950元,增长率为16.60%。主要原因是按2016年车改办文件,退回本部下属事业单位新闻中心的公务用车一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9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7500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减少。

  另外,县委宣传部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00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人员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个,金额 2127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27500元。具体项目如下:(1)三江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费,金额447500元;(2)电视、广播、报纸、大型广告宣传经费,金额 168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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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中共三江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16:49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三江新发展”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扎实开展全县理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重大主题理论宣传阐释,推出一批高质量理论和评论文章。巩固和深化百姓宣讲活动,巩固百姓宣讲的成果。深入抓好宣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屯的“五进”活动。巩固并不断扩大“少年款师”培育成果,不断拓宽宣讲平台,增加宣讲受众,推进“百千万”工程实现常态化。推动百姓宣讲内容、形式、载体的创新,不断提升百姓宣讲的规模、质量和效果。继续开展分众化宣讲,将百姓宣讲打造成为推动三江县理论大众化的响亮品牌。把百姓宣讲引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2.加强提升舆论引导。(1)继续深入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扶贫,种稻养鱼、旅游、茶叶、油茶、两违等全县中心工作;(2)继续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网评员队伍建设,提高网评员素质,统一网评员思想导向,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继续编辑《今日舆情》,关注本地网站、论坛、微信、微博,正确上报网友的反映和诉求,维护三江舆情环境的稳定;(3)继续做好三江程阳桥网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将继续以富有特色、形式生动、内容新颖的精品专题,通过《三江动态》、《思辨侗乡》等栏目积极宣传报道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发展中所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三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018年三江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建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和问责制度、县重大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负责人签订《中共三江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与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中共三江县委宣传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全县绩效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及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使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

  4.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三江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化、具体化。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计划,纳入县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方位覆盖。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体现到全县的司法、执法实践和普法宣传的各个环节。

  5.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创作一批小说、诗歌、散文、音乐、美术等三江题材原创作品。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推动文化“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好“天天有表演”、“月月过大节”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加快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做好传统稀有剧种抢救性保护工作。加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性文化发展资金(基金)的作用,运用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小微文化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引导小微文化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常态化。继续组织开展好各级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大美丽乡村”“星级文明户”“星级小康示范村”培育、评选等创建活动。开展三江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系列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展演、展播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提高市民文明程度。深化道德讲堂活动,弘扬传统美德,传播凡人善举。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强化“斑马线上的文明”等文明交通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感恩教育”等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进一步推进“国旗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美德好少年”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通过“雷锋超市”等平台以及常态化的街头文明劝导活动,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7.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努力发掘一批在理论研究、文艺创作、互联网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优秀拔尖人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三江县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县委工作部门,在县委的直接领导和市委宣传部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发展主题,围绕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重点,创新思路,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部门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理论股、新闻股、宣传股、干部股、精神文明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股),下属二级机构两个(县新闻中心、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

  1)宣传部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责。(按三办字〔2002〕10号)

  职能调整:一是三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宣传部内设机构,保留牌子。二是增加管理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编发党员、干部教育材料;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党员、干部群众的整治、理论学习和国防教育。

  二是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抓好社会宣传工作;掌握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认真地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和制订思想教育工作的方案和措施,树立、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县直工委、经贸、教育、农业等部门研究和改进机关、企业、学校、农村及其他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协调、指导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艺术、民语部门的工作,并对这些部门在思想、理论、方针和政策上进行指导。

  四是抓好宣传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受县委委托,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的科级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审核工作;对乡镇宣传委员和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负责全县政工、新闻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定和中、高职称的推荐工作。

  五是搞好对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和检查落实对外、对台、侨务、旅游等涉及外部门的工作,及时掌握当地对外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做好来访的涉外新闻单位记者的接待,认真组织对外宣传新闻工作,扩大对外宣传;负责组织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对外宣传专版组稿活动;严格执行对外新闻发布制度,做好对外宣传。

  六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制订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近、中、长期总体规划,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文件起草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打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制订全县开展的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指导、检查、考核、批评、推荐和表彰工作。

  七是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县新闻中心主要职责。(按三编〔2009〕18号)

   一是采编《柳州日报今日三江》专版,每周一期,每期

  采编稿件(图片)10篇以上,字数在7000字左右;

  二是维护更新新华社“三江网页”“程阳桥网”内容,每天编发新闻稿件5条以上;

  三是中心每天向市级以上媒体供稿子2条以上,向三江侗族自治县有线电台供稿3条以上;

  四是第季度组织举办至少两次新闻发布会;

  五是配合有线电视台办好《三江新闻》节目,实现每日更新内容;

  六是编印年度《媒体看三江》一册约20万字;

  七是完成上级相关部门的组稿任务。

  3)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按三编办〔2013〕3号)

   一是综合协调全县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宣传工作;

   二是监控国内外网站涉及三江的网上舆情,建立网上

  舆情汇集研判机制和重大网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控和删除有害信息;

  三是针对网上热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网上评论及网评员队伍管理,占领网上舆论阵地;

  四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策划网上主题活动;

  五是管理本地新闻网站和本地各级各类网站关于时政类信息内容的发布;

  六是及时监控三江网络舆情信息,为领导白日做梦决策依据。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1)单位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0人,其中公务员9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8人。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6人(副处级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人(中级工),事业全额8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离休干部1名(主任科员)。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车改后,车改办下文保留县新闻中心车辆一部。(桂B97339,别克凯越,2011年7月购入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增长15.42%;总支出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增长15.42%。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38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3806元(经费拨款4873806元),比上年增加650992元,上年增长15.4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离休费增加;二是与媒体合作对外宣传项目支出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73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096元,占支出总预算40.75%,同比增加456282元,增长29.83%;项目支出2887710元,占支出总预算59.25%,同比增加194710元,增长7.2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1559元,占支出总预算79.44%,同比增加812169元,增长26.55%。

  (2)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07850元,占支出总预算10.42%,同比减少305150元,下降37.53 %。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29元,占支出总预算4.75%,同比增加68559元,增长42.02%。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630元,占支出总预算2.54%,同比增加34278元,增长38.36%。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9038元,占支出总预算 2.85%,同比增加41136元,增长42.0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986096元,占支出总预算40.75%,同比增加456282元,增长29.83%,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5618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4%,同比增加516979元,增长49.48%;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7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65%,同比增加56756元,增长19.3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76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1%,同比减少117453元,下降61.42%。

  (2)项目支出预算2887710元,占支出总预算59.25%,同比增加194710元,增长7.2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24402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50%,同比增加197210元,增长8.79%;

  ②一次性项目447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50%,同比减少2500元,下降0.56%;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8000元,同比增加1800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000元,同比增加1800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18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0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0元,同比减少5600元,下降75.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800元,同比减少5600元,下降75.68%。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71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12.3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9585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9.4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期初数为571849元,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666799元,增加94950元,增长率为16.60%。主要原因是按2016年车改办文件,退回本部下属事业单位新闻中心的公务用车一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9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7500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减少。

  另外,县委宣传部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00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人员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个,金额 2127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27500元。具体项目如下:(1)三江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费,金额447500元;(2)电视、广播、报纸、大型广告宣传经费,金额 168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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