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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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5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88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17万元。2025年5月23日,经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5〕60号》,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88万元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88万元
1.县农业农村局:1118万元;
2.县易服中心:35万元;
3.县发改局:135万元;
4.独峒镇:700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0万元
1.县委统战部:500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17万元
(一)县农业农村局:3444万元;
(二)县科工贸局:543万元;
(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1430万元。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地址:三江县古宜镇雅谷路72号
联系电话:0772-8613790
电子邮箱:sjx@lzsnyncj.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5〕60号
2.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计划实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