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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柳州市三江县梅林乡梅林开发区
联系电话(传真):0772-8710018
电子邮箱:b8710018@126.com
邮编:5455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工作职责:
1.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4.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5.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8.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9.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设置综合性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文电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相关综合性信息工作。
3.负责起草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性文稿。
4.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党务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值班安排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5.负责目标任务考核及督查反馈。
6.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日常工作及协调处理并反馈。
8.完成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统筹指导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工作,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党内政治理论武装工作,牵头开展党内主题教育。
3.负责指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4.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5.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6.做好纪检监察、巡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等业务。
7.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以及乡(镇)党代会、人大会的组织工作。
8.负责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社区)干部选聘和教育培训、待遇报酬、考核奖惩、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9.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推进村(居)委会依法选举。
10.组织协调群团工作。
11.完成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
1.负责拟订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决算。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扶持和发展农业产业经济组织。
4.承担重点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促进民营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
5.负责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旅游、道路交通、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
6.负责保护耕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管理等工作。
7.负责规范合同、财务管理工作,代理村集体资金并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
8.完成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拟订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
3负责行使行政审批等便民服务工作。
4.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
5.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
6.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7.完成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安全、社会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依法治理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社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工作。
3.负责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禁毒等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善后工作。
5.负责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
6.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梅林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梅林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是梅林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征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
6.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梅林乡农业服务中心
梅林乡农业服务中心是梅林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三农”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开展农业产业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
2.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防控、监测等工作。
3.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4.承担乡村振兴、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农村饮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6.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7.协助处理山林纠纷,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等工作。
8.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梅林乡便民服务中心
梅林乡便民服务中心是梅林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梅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梅林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牌子。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方针政策。
2.承担国防动员、民族宗教、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4.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及双拥工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承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梅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梅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梅林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依法承担乡村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卫生监督、农业农村、林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4.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