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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三江县塔甜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周林)等959户个体工商户(详情见附件)登记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登记机关应当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数据的监测分析,发现数量异常增长、同一自然人大量登记、同一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短时间内集中登记等异常情况的,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研判。经研判,认为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的规定应予撤销,我局通过实地走访上述当事人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未找到该经营主体的门面,经核查,你单位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也没有实际经营行为。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撤销周林等959户经营主体的登记。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三江县市场监管局拟撤销公示名单(第二批)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