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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江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落实情况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中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考核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征求广西严格管控类 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等意见的函》(桂农厅函〔2023〕430号)要求,2023—2025年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二、《指导意见》出台目的
2020年三江县耕地质量类别状况:耕地总面积(按权属统计)为308971.59亩,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为300055.18亩(涉及各乡镇),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97.11%;安全利用类耕地为8872.86亩(涉及斗江镇、丹洲镇、古宜镇、独峒镇、老堡乡、良口乡、同乐乡),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87%;严格管控类耕地为43.55亩(涉及老堡乡),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0.01%。2020—2022年我县的43.55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已经全部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100%。
根据2023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安排,每年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农产品抽样检测,根据历年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有可能增加,因此,有必要在自治区出台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形成我县的指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扎实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
三、出台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三江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4月3日、4月11日—4月13日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2条。采纳修改意见1条,不采纳修改意见1条,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强三江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三江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打好打赢“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效把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实现耕地有效管控与利用。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提出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三部分是工作内容,包括“抓好污染防治,实施动态调整”“加强用途管控,确保措施落地”“加强风险监管,把控产品质量”“及时汇总整理,完善工作台账”四项内容。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宣传教育四项措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