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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目的
2023年1月,三江侗族自治县通过考核评估验收,获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荣誉称号。为持续发展有机产业,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有机产品认证,打造自治县有机产品品牌,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有机产业跨越式发展,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二、《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有机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关于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起草《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有机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以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有机产业。
三、奖补范围
(一)依法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包括有机转换产品认证证书)的市场主体。
四、奖补标准
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主体,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首次认证获证证书每张奖励不高于4万元,再认证获证证书每张奖励不高于2万元。
五、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申报奖励、扶持的认证主体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奖励、扶持的认证主体应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境内有固定的生产或加工基地,批量生产,并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或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奖励、扶持的认证主体为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
(四)经营主体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