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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适应乡(镇)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务服务改革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的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 号)文件精神,起草《三江县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党政网发函向全县35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个单位反馈有修改意见并未采纳,2个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32个单位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优化审批服务职能
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和服务职能,在乡镇机构限额内统筹设置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优化窗口设置。进一步整合乡(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由乡(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乡(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审批专窗”、“综合服务专窗”两个专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2.完善设施设备。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市级规范和统一的服务名称、标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3.制定服务标准。按照“形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制定标准化工作指南、服务术语标准,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三)制定流程管理
1.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乡镇内部审批、服务资源,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2.确定办理模式。根据不同事项的不同特点,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办理”“窗口受理、部门办理”两种办理模式。
3.完成流程梳理。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对本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公布本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四级十同”和“八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乡(镇)实际的“菜单式”办事指南。
4.强化自主服务。成立审批服务队,定期开展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送信心上门的“三送服务”。
(四)推出智慧服务
1.深化“一网通办”。乡(镇)各政务服务网点需连通电子政务外网,确保接通“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工作门户和柳州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智能审批。
2.推进“全市通办”。按照“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原则,在各乡(镇)政务服务网点推行“全市通办”。
3.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向基层延伸。
4.推行“一业一证”。各乡(镇)选取本区域内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即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证,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五)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业务指导,畅通联系渠道,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六)做好审管衔接
对纳入乡(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由承担原实施事项的监管机构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支撑保障。
(四)强化宣传。
(五)强化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