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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三江侗族自治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建设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力提升我县水上搜救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安全,我县成立水上搜救分中心,并根据《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救【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建设方案》共分为工作原则、领导机构、三江侗族自治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及日常工作机构职责、水上应急救助力量、运行与管理5部分内容。
三、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宣传部、县人武部、县科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三江海事处、各乡镇。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统筹研究搜救责任区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等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有关处置方案或建议,研究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水上搜救分中心有关预案和规章制度;
(二)编制三江侗族自治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各项预算;
(三)启动搜救应急预案后按应急程序统一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四)组织水上应急救援人员的搜救知识培训、演练和演习工作;
(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搜救工作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搜救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639662(水上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