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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电力线路走廊树障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提升我县电力线路供电可靠性,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降低树障造成的线路故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为用户提供持续稳定的供电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树障隐患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消除全县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沿边违规种植超高树、竹或超高植物等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树障安全隐患,规范和纠正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植树行为,建立电力线路保护区树障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要,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2020年1月-11月,35千伏输电线路累计跳闸65条次,因树障引起跳闸53次,占比81.5%;外力破坏1次,占比1.5%;雷击引起11次,占比17%。2020年1月-11月,10千伏配电线路累计跳闸390次,因树障引起跳闸301次,占比77.18%;外力破坏22次,占比4.3%;设备故障61次,占比12.1%;雷击32次,占比6.3%。基于当前现状,尽快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树障治理工作,有力打击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种植超高植物行为,建立电力线路保护区树障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已刻不容缓。
(二)治理原则、范围和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要求,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种植的高秆植物列为治理对象。在林地范围内种植的高秆植物,原则上按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规定距离清理。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修剪:10千伏线路垂直距离1.5米,水平距离5米;35千伏线路垂直距离4米,水平距离10米,达到线路安全运行基本要求。补偿依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三政办发〔2021〕31号)。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电力线路树障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三江县电力线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乡镇组建专项治理小组。
(四)工作步骤。由三江供电公司组织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种植高秆植物的情况进行排查。领导小组召开治理工作会议,发布清理通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在“三江供电公司2020年输配电线路树障隐排查表”的基础上,组成专项治理小组,按安全性质、分地类进行统计,分阶段积极开展树障清理工作。
(五)专项治理经费。发动、宣传、协调费具体按清理树障工作量由供电公司核发列支。依法强制清理费用由供电公司按市场价据实列支。
(六)工作分工。各部门工作职责。
(七)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全力落实治理,强化汇报沟通。
三江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