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爱侗乡·乐消费”线上线下购物
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我县商业魅力和文化的影响力,全面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爱侗乡·乐消费”线上线下购物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7月1日正式印发。
二、编制依据
《柳州市商务局2021年双百促消费活动方案》(柳商发〔2021〕32号)
三、主要内容
活动目的:通过系列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促消费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努力实现2021年全县经济指标。
活动形式: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消费活动。依托超市、餐饮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方式,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消费券面值分为10元和20元两种,主要适用于食品、小商品、生活日用品类、住宿、餐饮、旅游等消费,消费者在政府公布的零售实体企业、餐饮实体企业等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10倍以上可用(如10元券满100元及以上可用,且每次消费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本次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负责商家促销活动细则制定和组织实施;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和氛围营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
(二)强化宣传造势。各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中心、电视台和其他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促消费活动内容和优惠方式等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为本次促消费活动造势。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侵权、商标侵权、食品市场整治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等行动,有效净化全县消费环境。各参与企业要依照本次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做好本次促销活动,企业和消费者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开虚支套取财政资金情况,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