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三江县政府  |   发布日期: 2020-09-30 16:40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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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为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制定过程

方案》的制定工作于20204月启动,由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起草初稿。经历了征求县各有关部门的意见。2020511日,方案县长常务会会议研究原则通过,修改后于2019年612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原则通过。

    三、制定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指导,以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拿稳、用好、增效”为目标,按照原国家环保部关于“获得命名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要持续深化创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薄弱环节,弥补工作短板,在新起点上整体推进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发展导向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三江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四、主要内容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3)》和《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方案(2018-2023)》确定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已达指标,提升稳定弱项,推动绿色崛起。

    分别针对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蓝天保卫战、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河长制各项制度、排放许可制度、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镇饮用水卫生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文明培训教育等等30个指标进行进一步解释和分工。

    要求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三江建设的有力抓手,凝聚共识,主动作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相对薄弱的指标,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方案,强力推动实施,弥补工作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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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30 16:40

来源: 三江县政府

关于《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为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制定过程

方案》的制定工作于20204月启动,由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起草初稿。经历了征求县各有关部门的意见。2020511日,方案县长常务会会议研究原则通过,修改后于2019年612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原则通过。

    三、制定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指导,以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拿稳、用好、增效”为目标,按照原国家环保部关于“获得命名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要持续深化创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薄弱环节,弥补工作短板,在新起点上整体推进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发展导向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三江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四、主要内容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3)》和《三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方案(2018-2023)》确定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已达指标,提升稳定弱项,推动绿色崛起。

    分别针对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蓝天保卫战、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河长制各项制度、排放许可制度、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镇饮用水卫生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文明培训教育等等30个指标进行进一步解释和分工。

    要求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三江建设的有力抓手,凝聚共识,主动作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相对薄弱的指标,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方案,强力推动实施,弥补工作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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