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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11日 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三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的决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办法》,以推动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允许农村闲置的土地进行有偿转让,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参与农业综合开发。
2012年10月11—12日 黔、桂两省(区)三县毗邻乡镇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联谊会在三江召开,来自广西融水、三江和贵州省从江三县七乡镇的领导及村干部代表共110余人参加会议。联谊会通过会议、参观、讨论等互动形式,就三县毗邻乡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文化、三大纠纷、林改、计生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酝酿双边协作机制,通过并签订“联谊会公约”。这将有效促进交界地区的民俗文化交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10月11—13日 全国总工会经审委副主任、经审办主任李伟言率调研组到三江就工会经审、计算机辅助审计及帮扶资金规范使用工作进行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并听取县总工会情况汇报后,李伟言对三江通过龙城工会卡进行实名制发放困难帮扶补助和标准化的管理机制及高效的工作方法表示肯定,认为三江总工会在经费收缴、审验证制度、监督检查、帮扶硬件配备及服务工作上,抓得实,有成效。李伟言同时要求三江总工会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高标准、严要求,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及三江交通运输同步,在落实党的中心任务中发挥工会更大的作用。
2016年10月11日 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考评组到三江对2016年创建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三江夜郎古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进行考评。通过考评,考评组对三江创建的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予以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2017年10月11—12日 2017年全区人大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及座谈会议在三江召开,自治区民委系统及12个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实地考察及经验交流等形式,针对民族立法、民族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探讨,会议充分肯定近年全区民族事业工作的成就与亮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民族立法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个原则,要正确处理好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关系。会议要求各民族自治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全国民族团结大局,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政策上高度支持,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伟贤对三江县情及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等作介绍。会议期间,荣仕星等还实地视察林溪镇高友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情况和程村乡种稻养鱼产业发展情况。
注:根据《中国共产党三江历史百年大事记(1921—2021)》内容摘登,统计时间至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