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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0月10日 白崇禧发表动员“戡乱”的《告广西父老书》后,国民党广西省政府及省保安司令部命令各区县举行“剿共”宣誓大会;各乡镇、村街构筑据点、工事,点验民枪,组织民团武装;全省分区成立“剿匪指挥所”,督剿中共领导的起义队伍。国民党三江县政府即举行“剿共”宣誓大会,布置各乡镇、村街点验民枪,组织民团武装,防备共产党组织武装起义。
2006年10月10—13日 自治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共有代表198人。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代县长杨恩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韦宗超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熊瑞勋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永辉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韦宗超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杨恩维为县长;选举熊瑞勋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永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马丽春、韦世荣、韦宗超、韦祖胜、石地、兰登、杨均特、杨剑君、杨恩维、杨燕群、苏爱群、李良宁、李朝、吴永辉、吴金培、吴桂贞、张永刚、金国明、莫英、莫晓钢、黄厚基、梁志克、覃国双、曾俊国、谢少奎、谢东、廖家祥等27人为出席柳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注:根据《中国共产党三江历史百年大事记(1921—2021)》内容摘登,统计时间至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