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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30日 县委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指示》,规定:(一)少数民族地区,不进行社会改革(反霸、减退租、退押、退当、清理公产等,除对汉人恶霸、地主、富农外,一律不搞),群众自发地搞,可以适当地说服劝止,干部不得借口群众要求而违反政策,形成混乱。(二)公产(会田、庙田、积谷仓等)现存粮食,可以借出来救荒,不清算过去。(三)正在进行征粮地区,可集中对地主、富农展开挤黑田、评产量运动,所得粮食,除应交公粮部分外,多余的全部分给农民,以作生产度荒用。已征过粮的地区,不单独搞挤黑田、评产量、调整负担的运动。(四)已进行挤黑田、调整负担或个别群众自发减退租地区,现在立即进行调查,有侵犯中农利益者应坚决补偿,说服农民退出或在公有斗得果实中予以照顾(汉族地区亦如此)。(五)群众性的社会改革运动,只限于汉族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中之汉族恶霸地主。
2011年5月30日 全县2011年“三农”工程投资项目——独峒乡平流村、岜团村“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开工。项目总投资1881.8万元,规划实施面积7527.1亩,按现代农业标准平整土地建设大田、大水渠等。工程竣工后将增加耕地22.66公顷,受益农户700户8000多人。8月25日,2011年又一“三农”工程投资项目——丹洲镇板江社区、红路村、板必村“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开工,项目总投资1996.83万元,规划实施面积7987.35亩。工程将按照现代农业标准平整土地建设大田、大水渠等,工程竣工后将增加耕地676.5亩,受益农户1901户7000多人。
2012年5月3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三江农民画入选。
2015年5月30日 在第十届“桂茶杯”广西名优(绿茶)评比活动中,三江东竹茶业有限公司选送的“东竹牌三江春”获一等奖,三江仙池茶叶有限公司选送的“仙池翠剑”获二等奖。同时“东竹牌三江春”和“仙池翠剑”还获“金桥杯”2015 年广西品牌茶叶产品(绿茶)擂台赛擂主称号。
2016年5月30日 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于湖南省常德市举办的名茶专业委员会换届会暨二届一次工作会议上,三江茶叶公共品牌“三江春”被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列为2016年推荐公共品牌。
注:根据《中国共产党三江历史百年大事记(1921—2021)》内容摘登,统计时间至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