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1-16297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2日
- 标 题:
- 三政发〔2021〕20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发〔2021〕2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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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21〕20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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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东西部
协作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中农组发〔2021〕1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依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中农组发〔2021〕10号)要求,以及东西部协作重点工作统计表各项指标。
二、考核内容
(一)东部地区。
1.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东西部协作工作,出台推进东西部协作政策文件、编制规划计划、明确责任部门情况;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到协作地区调研对接、召开高层联席会议情况;组织有条件、有能力的学校、医院到西部开展结对帮扶情况等。
2.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包括帮助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省外就业、在省内就近就业和在东部省市稳岗就业情况;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情况;开展消费帮扶情况等。
3.加强区域协作。主要包括共建产业园区,特别是农业产业园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及群众受益情况;引导企业投资落地个数、实际到位投资额和吸纳就业等情况。
4.促进乡村振兴。主要包括党政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和关爱、激励情况,帮助协作地区培养乡村振兴干部人才情况;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管理情况等。
5.创新工作。主要包括将东部乡村振兴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到协作地区情况;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区域协作中的创新工作情况;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情况;做好结对关系调整前后工作和项目推进实施,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实现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情况。
(二)西部地区。
1.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东西部协作工作,出台推进东西部协作政策文件、编制规划计划、明确责任部门情况;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主动到协作地区调研对接、召开高层联席会议情况;指导受帮扶的县(市、区)、学校和医院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沟通对接、组织实施帮扶项目情况等。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包括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省外就业、在省内就近就业和在东部帮扶省市稳岗就业情况;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情况;畅通流通环节、对接消费帮扶情况等。
3.加强区域协作。主要包括出台或落实优惠支持政策、深化“放管服”和投资便利化改革、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情况;共建产业园区,特别是农业产业园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及群众受益情况;落地投产企业个数、实际到位投资额和吸纳就业等情况。
4.推进乡村振兴。主要包括选派党政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东部交流学习,乡村振兴干部人才培养情况;关心、关爱东部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东部挂职干部提供必要保障、确保主要精力用于东西部协作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需求、规范管理使用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推进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等。
5.创新工作。主要包括学习东部地区乡村振兴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到西部地区情况;借助东部地区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区域协作中的创新工作情况;做好结对关系调整前后工作和项目推进实施,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实现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重点核查内容。
1.粤桂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包括2021年资金支出进度是否符合考核要求,是否存在以拨代支。2016—2021年资金是否已经100%支出,财政资金是否有滞留。资金投向是否精准,是否存在负面清单的情况。〔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县粤桂协作办公室〕
2.粤桂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包括2021年项目进展情况,2016—2021年项目完成情况;是否已经有效实施、实施地受益贫困户的知晓率、满意率等。〔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2016—2021年广东财政帮扶资金投入的产业项目带农益农机制情况。特别是已开始运营的项目(如产业园、旅游产业、村集体经济厂房等产业类项目)是否闲置,是否发挥利益联结机制作用。项目资产是否明确产权归属及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方案,产业项目是否有明确有效的带农益农机制,效果如何。带农益农机制未向村集体经济分红的,要跟踪村集体是否如期收到资金,以及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带农益农效果。〔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县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4.粤桂协作项目效益情况。是否能体现出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学校、卫生院、桥梁等)、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等。〔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5.粤桂协作项目标识情况。包括建筑物的标识是否明显,是否有独立的永久性标识牌或标板说明粤桂协作项目的资金投入、带农益农效果等有关情况。〔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6.粤桂协作各项工作5大项指标下所有子指标落实情况及有关材料档案:
(1)2021年粤桂协作工作台账。包括组织领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区域协作、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工作创新情况等工作台账记录材料。〔责任单位:县粤桂协作办公室〕
(2)项目档案建立情况(2016—2021年项目档案须全套准备)。以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为主线,检查是否分项目建立档案,项目档案是否完整无缺漏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及批复、项目资金安排文件及审定会议纪要、项目采购招投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验收材料、资金申请拨付凭据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项目带农益农机制、收益分配、项目实施相关图片、项目变更调整或整改相关材料、项目公示牌标示牌及图片;项目是否已经录入项目库管理。〔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7.总结资料准备。展示2016—2021年粤桂协作项目投入使用和带农益农机制的有关照片、视频或画册,并总结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三、工作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东西部协作成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 明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晓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荣家飞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石昌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贻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润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龙晓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盘正云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吴永华 县教育局局长
杨海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海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家秀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勇华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梁治然 县供销联社主任
谢以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晓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石昌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贻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润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家秀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谢以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韦家富 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项目组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工作;做好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各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与考核组联络对接,了解考核组行程计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吴家秀,联系电话:189****8828。
(二)项目核查组。
组 长:陈 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晓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梁贻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润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盘正云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吴永华 县教育局局长
杨海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海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勇华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梁治然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 创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各行政村(社区)第一书记、党(总)支部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2016—2021年粤桂协作项目(含培训)成效进行核验,包括核验项目是否有闲置或荒废情况,核验住房是否都建好,脱贫户是否入住;学校是否开学,学生是否已经入校就读;产业帮扶是否有收益;帮扶车间和易安区配套设施是否已经正常运营,是否已经有企业入驻,是否带动贫困户受益;资产收益分配村和脱贫户是否有收益和分红机制;路桥等基础设施是否已经有效使用;致富带头人、脱贫户是否参加培训,是否有收获等。
负责群众对粤桂项目(含享受粤桂资金危改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工作。要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帮扶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让受益群众知晓受益情况(重点是让群众知晓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成给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对项目是否认可、对产业项目带来收益是否肯定等)。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情况,以及乡(镇)、村、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院与吴川市的乡(镇)、村、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宣传。结对乡(镇)、村、学校、医院都要有相应的结对帮扶台账存档。
负责项目现场的访谈、解答工作,包括项目说明、实施情况介绍、了解群众满意度情况。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林润润,联系电话:135****3590。
(三)材料档案组。
组 长:李晓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 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润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黄 倬 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纯秘 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 彩 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巧宁 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吴梅衣 县粤桂协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材料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台账档案收集整理以及汇报材料的撰写等;提供有关台账材料;在材料查阅现场进行有关政策解答等。
联系人:吴梅衣,联系电话:180****7979。
(四)宣传信息组。
组 长:龙晓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谢以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亮点典型材料提炼、负责整理粤桂协作工作的照片、视频,制作宣传片、宣传画册,展示粤桂协作项目建成后的成效。
联系人:龙晓琴,联系电话:150****1952。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石昌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吴海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龙素琼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梁 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应急保障以及食宿安排、下乡车辆调配、会务等工作。
联系人:龙素琼,联系电话:189****0898。
四、工作要求
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且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我县乡村振兴成效考核,东西部协作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县,该县的乡村振兴成效考核直接降一个等次。为确保考核取得好成效,请各工作组、各有关责任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职,科学谋划,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时间要求。此次考核任务重,时间安排紧,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工作组、各有关责任人要强化时间观念,按照行程安排和分工安排,各司其职,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各项服务,确保在岗在位,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发生。
(二)纪律要求。各工作组、各有关责任人要遵守时间纪律,严守生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树立全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实地核查和资料检查工作,收集好有关台账材料并填报相关表格(附正文后)报送至县粤桂协作办公室汇总,县粤桂协作办公室电子邮箱:sjxy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