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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 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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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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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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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 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1-10 09: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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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          

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三区三线”

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决策部署,统筹划定落实我“三区三线”,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64)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 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和划定落实三条 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涉及空间需求的专项规划统筹后上图入库,实现“数、线、图”一致。

二、总体要求

坚持底线思维。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国家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完善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恢复一部分耕地,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强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的约束,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

将到2035年,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的交通、水利、能源等涉及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结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协调各类用地和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提高用地节约集约水平。

(四)确保“数、线、图”一致性。

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底版上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数、线、图”一致性。同步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确保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五)强化统筹平衡。  

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禀赋特色,落实发展规划、国家安全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区、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逐级将上级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我县耕地保护目标。

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耕地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在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的前提下,扣除《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文件允许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范围后,合理确定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带位置划定。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按程序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实现“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

(二)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在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的前提下,属于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近期拟实施且已明确具体选址和规模的自治区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耕地,以及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耕地等情形,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范围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文件明确的优先划入情形和“应划尽划”的要求,确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并进行补划,按程序报批。

(三)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

20216月已上报国务院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总体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国家重大项目等确需调整的,要依据已有规则举证说明。按照已确定的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需要调出。在确保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可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连片图斑不小于5山地、丘陵地区可按不小于3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生态保护红线,改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四)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城镇发展规律,发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强化正向约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远超国家标准的城市、近十年城区常住人口减少的城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般为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以内,其他城市一般为1.3倍以内,如超过以上系数的要有足够的合理性论证,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反向约束,避让资源环境底线、灾害风险、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因素,守好安全底线。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在我县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县级协调工作,并视情况分片区对乡镇进行指导。工作专班由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联系)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乡()长为成员。专班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视情况实行不定期集中办公或交流研讨,对我县上的成果开展联合审查。

(二)强化协同联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沟通并妥善解决。要将到2035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的各类相关专项规划涉及的用地和空间矢量范围及时报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指导并做好把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上下结合。

加强对“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形成各部门和各乡镇联动自上而下传导、自下而上反馈、上下协同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严格倒排时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区三线”成果数据汇交的最新要求形成上报成果,将经过县级审查把关、市级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同意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汇交至自然资源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后,按照数据库建库要求,将“三区三线”和各类涉及空间需求的专项规划统筹上图入库,同步建设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节奏和要求,在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同步加快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为确保“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高质量推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宝清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梁日照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永华教育局局长

杨海权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玉璧 县水利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勇华 投资促进局局长

覃治军古宜镇镇长

陈有源 丹洲镇镇长

斗江镇镇长

欧云仙   林溪镇镇长

吴海源   八江镇镇长

  独峒镇镇长

梁柒政   程村乡乡长

  和平乡乡长

  老堡乡乡长

  高基瑶族乡乡长

  良口乡乡长

覃益民   洋溪乡乡长

吴国聪   富禄苗族乡乡长

吴泽林   梅林乡乡长

贾求顺   同乐苗族乡乡长

谭付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昌贤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建平  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参与具体工作。专班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不实行驻点办公,涉及相关部门职责工作由各部门研究处理,重大事项由专班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中研究。

各部门对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矛盾冲突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上报市级。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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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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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 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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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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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 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0 09:3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          

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三区三线”

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决策部署,统筹划定落实我“三区三线”,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64)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 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和划定落实三条 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涉及空间需求的专项规划统筹后上图入库,实现“数、线、图”一致。

二、总体要求

坚持底线思维。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国家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完善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恢复一部分耕地,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强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的约束,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

将到2035年,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的交通、水利、能源等涉及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结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协调各类用地和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提高用地节约集约水平。

(四)确保“数、线、图”一致性。

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底版上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数、线、图”一致性。同步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确保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五)强化统筹平衡。  

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禀赋特色,落实发展规划、国家安全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区、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逐级将上级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我县耕地保护目标。

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耕地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在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的前提下,扣除《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文件允许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范围后,合理确定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带位置划定。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按程序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实现“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

(二)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在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的前提下,属于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近期拟实施且已明确具体选址和规模的自治区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耕地,以及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耕地等情形,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范围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文件明确的优先划入情形和“应划尽划”的要求,确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并进行补划,按程序报批。

(三)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

20216月已上报国务院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总体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国家重大项目等确需调整的,要依据已有规则举证说明。按照已确定的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需要调出。在确保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可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连片图斑不小于5山地、丘陵地区可按不小于3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生态保护红线,改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四)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城镇发展规律,发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强化正向约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远超国家标准的城市、近十年城区常住人口减少的城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般为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以内,其他城市一般为1.3倍以内,如超过以上系数的要有足够的合理性论证,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反向约束,避让资源环境底线、灾害风险、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因素,守好安全底线。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在我县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县级协调工作,并视情况分片区对乡镇进行指导。工作专班由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联系)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乡()长为成员。专班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视情况实行不定期集中办公或交流研讨,对我县上的成果开展联合审查。

(二)强化协同联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沟通并妥善解决。要将到2035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的各类相关专项规划涉及的用地和空间矢量范围及时报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指导并做好把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上下结合。

加强对“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形成各部门和各乡镇联动自上而下传导、自下而上反馈、上下协同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严格倒排时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区三线”成果数据汇交的最新要求形成上报成果,将经过县级审查把关、市级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同意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汇交至自然资源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后,按照数据库建库要求,将“三区三线”和各类涉及空间需求的专项规划统筹上图入库,同步建设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节奏和要求,在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同步加快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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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为确保“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高质量推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宝清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梁日照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永华教育局局长

杨海权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玉璧 县水利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勇华 投资促进局局长

覃治军古宜镇镇长

陈有源 丹洲镇镇长

斗江镇镇长

欧云仙   林溪镇镇长

吴海源   八江镇镇长

  独峒镇镇长

梁柒政   程村乡乡长

  和平乡乡长

  老堡乡乡长

  高基瑶族乡乡长

  良口乡乡长

覃益民   洋溪乡乡长

吴国聪   富禄苗族乡乡长

吴泽林   梅林乡乡长

贾求顺   同乐苗族乡乡长

谭付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昌贤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建平  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参与具体工作。专班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不实行驻点办公,涉及相关部门职责工作由各部门研究处理,重大事项由专班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中研究。

各部门对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矛盾冲突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上报市级。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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