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2-3807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三政办发〔2022〕52号+关于调整充实三江侗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办发〔202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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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52号+关于调整充实三江侗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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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三江侗族自治县松材
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6月30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3个国家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精神,结合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三江侗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李 钊 副县长
副组长:石燕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岗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龙晓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树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松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 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日昌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汉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愿通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善勋 县林业局营林站站长
滚盛华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梅建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段菊衡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韦良德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曹绍强 县国营牛浪坡林场副场长
兰盛基 古宜镇副镇长
卢章俊 丹洲镇副镇长
吴清德 斗江镇副镇长
胡 献 林溪镇副镇长
杨景堂 八江镇副镇长
陆旭辉 独峒镇副镇长
莫顺杰 程村乡副乡长
侯芳毅 和平乡武装部长
荣刘德 老堡乡副乡长
梁 韦 高基瑶族乡副乡长
侯立春 良口乡副乡长
吴慧荣 洋溪乡副乡长
韦 宏 富禄苗族乡副乡长
吴剑波 梅林乡副乡长
吴军雄 同乐苗族乡副乡长
黄云轩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三江供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邓克政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总经
理助理
黄 原 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副总
经理
徐何和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建维
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善勋同志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变动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防控责任,推动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松类森林资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新闻宣传报道、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3.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督促相关企业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4.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
5.县财政局。负责协助县林业局筹措和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并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住建单位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控法规政策宣传,要求建设单位采购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设备和建设材料时,对应施检疫的产品强调供货商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木及其产品的运输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疫区及周边地区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8.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利重大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9.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组织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责松木及其制品的监测、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把好相关林木及种苗产品采购关,园林绿化单位应当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重大项目涉及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做好检疫工作。
10.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在县辖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及木材加工企业等涉木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播。
1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的“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审批职责,以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入传出。
13.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加强通信基站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支持林业部门在林区铁塔上安装监测设备。
14.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把好对国营牛浪坡林场系统在县辖区内相关林木及种苗产品采购关,园林绿化单位应当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重大项目涉及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做好检疫工作。
15.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三江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对相关建设工程,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对相关建设工程,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7.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对相关建设工程,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8.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对相关建设工程,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9.各乡(镇)人民政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疫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村等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在疫情防治过程中应当履行防治责任,做好当地群众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居民点和木材加工单位,不允许出现使用松材(柴)的现象。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