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办发〔2018〕20号+关于 印发三江县2018年农村“改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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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 活动总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畜圈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32号)、《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柳州·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柳办发〔2017〕17号)。积极推进我县“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圈”工作深入开展,现将《三江县2018年农村“改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县2018年农村“改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总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畜圈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32号)、《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柳州·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柳办发〔2017〕17号),积极推进我县“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圈”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美丽三江·宜居乡村”活动,通过实施农村“改圈”工作,使农村人居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改观,将三江县农村建设成为更好、更美的宜居乡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三江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改圈970户。(见附件1)
三、资金安排
根据桂财农〔2017〕34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2018年度农村畜圈改造户均奖补10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负责50%,市级财政负责40%,县本级负责10%,其余不足部分由农户自行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总结2017年实施“改圈”工作的经验,制定2018年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4-10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改造标准、设备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建设方式,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改圈”项目要按照群众自筹建设为主,必要时可根据群众意愿组织专业队伍或农村工匠承包建设。项目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验收阶段(12月前)。根据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先后组织并完成辖区范围内的项目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收集整理项目档案材料,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改造工作报告,进一步完善符合三江县实际的农村改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提高认识。实施“改圈”工作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宜居乡村”活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改造农村畜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机制,统筹安排各村屯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年度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县乡村办为农村“改圈”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及进度报送等相关工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改圈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并按规定整合和管理各行业建设资金;制定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等,规范各项程序,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审核公示各项资金补助情况,协调处理供料、供电、供水等问题及工程管理等事项。村委会负责配合乡镇宣传发动,带领群众筹资投劳、协助施工,处理纠纷、质量监督等事项。驻村工作队负责指导村委会开展项目建设,参与项目调查及审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及村委会组成工作组,各负其责,层层细化任务,层层签订项目建设责任状或承诺书。
(三)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改圈”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结合当地农户长期畜禽养殖状况、自然条件和群众客观要求,做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改圈”工程要按照群众自筹建设为主,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辅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农户筹措资金,积极参与“改圈”工作。具备集中养殖的,实行集中建圈、小区养殖;不具备条件的,实施单户改造,分户养殖。对已搬到户外的,但设施功能不全的,可进行原址改造,完善其功能。对户外无场地改造的,可在住房楼底进行改造,但必须与其他功能区分离,做到卫生、整洁。
(四)质量优先,强化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畜圈改造技术指导小组,开展“改圈”工作的指导。对畜圈选址、布局、建设技术要求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提升“改圈”建设质量和水平。
“改圈”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要注意一边建设,一边建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项目实施过程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按规范施工。对完成“改圈”的农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由乡(镇)政府、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及村委会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进行项目建设完工验收,改造完一户,验收一户,补助资金拨付一户。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对验收结果负责,核验按照前期改造圈舍的具体建设改造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到户、到点,通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验收不通过的,要出具限期整改意见,验收材料要求提供改造前农户栏舍的对比照片,建设新栏舍建设前、建设中、建好后的栏舍照片和相关其他证明材料,以便上级核查。
(五)加强检查,确保成效。要建立农村改圈工作进度半月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5日和20日前要上报改圈进度,2018年12月15日前上报年度农村改圈工作总结。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督查组,每月到各乡(镇)改造项目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建设工作。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改圈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对提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给予加分,对没有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给予扣分,强化考核结果使用,确保改造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三江县2018年“改圈”工程任务分解表
2.三江县农村畜圈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3.三江县2018年农村“改圈”工作技术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
附件1
三江县2018年“改圈”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乡镇名称 |
2017年整改任务(户) |
2018年整改任务(户) |
1 |
富禄 |
35 |
70 |
2 |
八江 |
70 |
70 |
3 |
斗江 |
100 |
80 |
4 |
良口 |
65 |
100 |
5 |
林溪 |
150 |
100 |
6 |
丹洲 |
70 |
40 |
7 |
古宜 |
70 |
70 |
8 |
程村 |
35 |
35 |
9 |
老堡 |
35 |
70 |
10 |
同乐 |
70 |
70 |
11 |
高基 |
35 |
35 |
12 |
独峒 |
150 |
100 |
13 |
梅林 |
35 |
35 |
14 |
和平 |
30 |
35 |
15 |
洋溪 |
20 |
60 |
合计 |
|
970 |
970 |
附件2
三江县农村畜圈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类别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屋外独立畜圈建设及改造 |
1.畜圈上有挡雨设施,地面硬化,围墙防寒保暖、通风透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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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与养殖量相适应的储粪房,实施干清粪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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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储污水池,实行雨污分流,污水不外流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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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畜圈及周围环境臭味减少、苍蝇蚊虫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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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底畜圈改造 |
1.地面硬化,围墙防寒保暖、通风透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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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与养殖量相适应的储粪房,实施干清粪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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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储污水池,实行雨污分流,污水不外流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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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其他功能区分离,卫生、整洁。 |
|
附件3
三江县2018年农村“改圈”工作技术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美丽广西 宜居乡村”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及“基础便民”专项活动改厨、改厕、改圈工程的安排。以人居楼房外建设独立的畜圈为主,完善储粪房、沼气池或储液池配套设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为了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借鉴和组织施工,结合2017年“改圈”工作经验,以更加直观的方式指导农民实施2018年“改圈”工程。特编制三江县2018年“改圈”工作技术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选址应与人居房屋有一定距离;对户外无场地改造的,可在人居房楼底进行改造,但必须与其他功能区分离,做到卫生、整洁。
(二)能遮风挡雨,防寒保暖,通风透气;
(三)四周用砖木钢等材料做围墙,地面硬化;
(四)雨污分流,实行干清粪,少冲水;
(五)匹配与养殖量相适应的储粪房及沼气池或储液池,且做到防雨、防溢、防渗,确保粪污不外泄流;
(六)最好选用益生菌发酵饲草料喂养畜。
二、技术参数
(一)栏舍高度:260-300cm,其中滴水高度220-250cm。
(二)圈舍面积:成年猪2m2/头,成年牛5m2/头。
(三)储粪房容积:成年猪0.5m3/头,成年牛1m3 /头。
(四)沼气池或储液池容积:成年猪0.5m3/头,成年牛2 m3 /头。
三、参考平面图
平面图一:
圈舍
|
储粪间
|
|
储液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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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图二:
圈舍 |
|
储液池 |
储粪间 |
平面图三:
圈舍 |
|
储液池 |
储粪间 |
平面图四:
圈舍 |
储液 池
|
储粪间 |
四、建造步骤
第一步:选址。尽量选择座北朝南、地势相对较高且平坦,管理方便的地点;
第二步:确定建造面积。根据猪或牛的养殖数量,按照平面图确定建造面积;
第三步:平整地面。
第四步:打好地基。用砖石沙浆水泥砌牢地基。
第五步:砌好墙柱。房屋四个角用钢柱或砖石等砌好墙柱(20cm×20cm),高度260 cm-300cm。
第六步:建好围挡。用砖、竹木或钢材等建好四周围挡,可全封闭或半封闭,若全封闭的要留好通风透气的窗1-2个。
第七步:盖好天面。可用水泥板、普通瓦、石棉瓦、油毛毡或彩钢瓦等材料。
第八步:硬化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室内地面。
第九步:砌好排水沟。室外四周用砖石水泥沙浆砌好简易的排水沟。
第十步:隔好圈舍。用铁栅栏、木栅栏或砖石分隔好圈舍(圈栏高80cm-100cm)、储粪间及储液池。
第十一步:安装门窗。
对传统村落、传统农舍“改圈”技术要求
为保全传统村落、传统农舍风貌,“改圈”技术要求:
(一)原则上按基本要求的2至6点要求进行。
(二)对无“改圈”场地,但又必须改造的农户,“改圈”地址可在楼底层进行,但必须与其他功能区分离,做到卫生、整洁。其它要求不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