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办发〔2019〕15号+关于印发《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9-04-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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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发〔2017〕60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4 号)要求,为推进深度贫困村及极度贫困户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县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责任领导督促、部门牵头、乡村及后盾单位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深刻剖析全县深度贫困地区的主要成因,找准关键点、突破口,采取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稳扎稳打,按照既定时限、标准,根据政策措施综合效应、产业发展、稳定脱贫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脱贫计划,确保到2020年年底全县深度贫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深度贫困村全部摘帽,深度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重点工作

  以“脱真贫、真脱贫”为一个核心,抓好“对内”发展产业、“对外”转移就业两个重点,补齐住房改建难、产业发展基础弱、基础设施建设差三个工作短板,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社会公共服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帮扶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大力推进以下八项重点工作,从而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一)危旧房改造工作

  1.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重中之重。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领导包点责任制,以“八包”责任制为抓手,加大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的搬迁力度,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充分保障资金需求,全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对新建的集中安置点项目,要优化安置点布局,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因素,统筹做好选址工作,并确保移民搬迁安置住房“安全、节能、 环保、经济、适用”。强化深度贫困地区搬迁群众后续脱贫措施,因人因户落实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生态扶贫、社会保障等政策。通过引进“微车间、微田园、微市场”等产业项目,就近发展配套产业,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扩大安置点就地就业范围,切实做到搬迁对象短期有收入、中期有产业、长期有就业,确保精准搬迁、稳定脱贫。(县发改局、易安办牵头负责)

  2.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落实贫困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把底数摸准摸实(包括无房、面积不达标对象);重点采取维修加固和帮建方式,优先和重点解决极贫对象(无劳动力或劳动力弱、自建能力不足)的住房保障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和资金安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因病、因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加大政府统建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深度贫困地区所有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等教育专项资金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投放,教师培训和生活补助计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完善深度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多措并举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选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定点联系贫困村,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服务能力。全面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垫支压力和费用负担。加快推进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深度贫困地区,对所有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在严格管控医疗费用、确定诊疗方案、规范转诊等医疗行为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较同等情形下非建档立卡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政府统筹。统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帮扶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推进产业扶贫攻坚。培育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种稻养鱼和中草药种植等特色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服务业等贫困群众能够普遍受益的产业,确保每一个深度贫困村有1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且覆盖全村60%以上贫困户,争取到2020年,全县深度贫困村全部建有现代农业示范点。以“扶贫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联建产业基地,形成“一村一品”的稳定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程覆盖所有深度贫困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民成立农业新型主体和小微企业,鼓励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引导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

  (五)推进就业扶贫攻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发一批交通协管、保洁、保安、农村公路养护、森林看护、环卫等公益性就业岗位,每个深度贫困村设立1个公益性岗位,每个极度贫困村设立10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将贫困人口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2019 年年底前实现对深度贫困地区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按规定给予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用工企业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依托与广东湛江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定向招工、劳务输出对接服务等方式,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转移就业,力争到 2020年实现2万名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基础设施攻坚。以补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为目标,大力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大力度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重点解决我县深度贫困村饮水问题,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先期安排实施,统筹解决面上部分饮水不稳定、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低的群众饮水问题。同时,对位于高寒山区的深度贫困村原来已实施的饮水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损坏的饮水管道及时维护或更新建设,确保达到饮水安全验收标准。此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和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助力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对深度贫困地区农田水利“五小项目”先期安排实施,加快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2.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电线老化等问题。加大政府层面与电力公司在辖区电力项目规划和工作推进中的协调沟通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力度速度。加强深度贫困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信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网络建设,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通讯信号、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县水利电业公司牵头负责)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深度贫困村为帮扶重点,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平台。到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覆盖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开展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壮大文化服务队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文新广旅局分别牵头负责)

  (七)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大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对深度贫困村村民合作社运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村民合作社制度,落实好《柳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政策文件,在资金、项目上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八)推进兜底保障工作攻坚。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低保兜底相关文件精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精准认定保障对象,防止搞“一刀切”等工作简单化倾向,该保的必保,不该享受的要进行清退。进一步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制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立足兜底保障,适当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防范因灾致贫 返贫长效机制,保障因灾致贫返贫农村群众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每年县级财政新增财力10%以上增列扶贫支出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扶贫资金投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每年新增涉农资金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年度增幅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加大脱贫攻坚地方债投入力度,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相关部门新增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倾斜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项目支持。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投资项目。(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落实自治区对到极度贫困村注册成立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扶贫项目贷款时,按照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 万元、每年每家合作社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贷款额度,以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3到5年的全额财政贴息补助。(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及各有关金融机构分别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扶贫,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和县级主体责任,实行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党委全会述职制度。县党政主要领导是全县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要全力做好计划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贯彻落实好上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相关规划和方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辖区内深度贫困村、贫困户调查摸底,根据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实际需求,合理调配扶贫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深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任务。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深度贫困村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脱贫攻坚职责。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强村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进一步建强深度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优秀干部人才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的重要平台。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因村因需派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尽锐出战”要求,处理好“强基层”与“强机关”的关系,扎实统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精准选派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每村配备县级以上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不少于3名(极度贫困村不少于4名),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分级负责、备案登记、跟踪管理、精准考核。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每年对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轮训。深入推进深度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储备1—2 名后备干部,每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对在深度贫困村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村干部予以表扬。

  (三)充分激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监督。在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劳动光荣、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孝亲敬老等传统美德,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服务社会、贡献国家。在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扶贫文化,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感恩教育活动,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述好故事,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

  (四)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狠抓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和协调三项制度执行,结合全市开展的脱贫攻坚综合督查,对67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全覆盖督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性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跟踪整改,倒逼深度贫困地区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配合自治区,对深度贫困村退出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坚决杜绝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五)制定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以补短板为突破口,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集中力量攻关,万众一心克难,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县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zcjd/201912/t20191212_139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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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19〕15号+关于印发《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1 16:10

来源: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发〔2017〕60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4 号)要求,为推进深度贫困村及极度贫困户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县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责任领导督促、部门牵头、乡村及后盾单位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深刻剖析全县深度贫困地区的主要成因,找准关键点、突破口,采取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稳扎稳打,按照既定时限、标准,根据政策措施综合效应、产业发展、稳定脱贫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脱贫计划,确保到2020年年底全县深度贫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深度贫困村全部摘帽,深度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重点工作

  以“脱真贫、真脱贫”为一个核心,抓好“对内”发展产业、“对外”转移就业两个重点,补齐住房改建难、产业发展基础弱、基础设施建设差三个工作短板,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社会公共服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帮扶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大力推进以下八项重点工作,从而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一)危旧房改造工作

  1.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重中之重。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领导包点责任制,以“八包”责任制为抓手,加大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的搬迁力度,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充分保障资金需求,全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对新建的集中安置点项目,要优化安置点布局,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因素,统筹做好选址工作,并确保移民搬迁安置住房“安全、节能、 环保、经济、适用”。强化深度贫困地区搬迁群众后续脱贫措施,因人因户落实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生态扶贫、社会保障等政策。通过引进“微车间、微田园、微市场”等产业项目,就近发展配套产业,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扩大安置点就地就业范围,切实做到搬迁对象短期有收入、中期有产业、长期有就业,确保精准搬迁、稳定脱贫。(县发改局、易安办牵头负责)

  2.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落实贫困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把底数摸准摸实(包括无房、面积不达标对象);重点采取维修加固和帮建方式,优先和重点解决极贫对象(无劳动力或劳动力弱、自建能力不足)的住房保障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和资金安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因病、因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加大政府统建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深度贫困地区所有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等教育专项资金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投放,教师培训和生活补助计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完善深度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多措并举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选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定点联系贫困村,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服务能力。全面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垫支压力和费用负担。加快推进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深度贫困地区,对所有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在严格管控医疗费用、确定诊疗方案、规范转诊等医疗行为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较同等情形下非建档立卡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政府统筹。统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帮扶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推进产业扶贫攻坚。培育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种稻养鱼和中草药种植等特色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服务业等贫困群众能够普遍受益的产业,确保每一个深度贫困村有1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且覆盖全村60%以上贫困户,争取到2020年,全县深度贫困村全部建有现代农业示范点。以“扶贫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联建产业基地,形成“一村一品”的稳定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程覆盖所有深度贫困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民成立农业新型主体和小微企业,鼓励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引导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

  (五)推进就业扶贫攻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发一批交通协管、保洁、保安、农村公路养护、森林看护、环卫等公益性就业岗位,每个深度贫困村设立1个公益性岗位,每个极度贫困村设立10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将贫困人口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2019 年年底前实现对深度贫困地区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按规定给予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用工企业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依托与广东湛江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定向招工、劳务输出对接服务等方式,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转移就业,力争到 2020年实现2万名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基础设施攻坚。以补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为目标,大力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大力度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重点解决我县深度贫困村饮水问题,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先期安排实施,统筹解决面上部分饮水不稳定、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低的群众饮水问题。同时,对位于高寒山区的深度贫困村原来已实施的饮水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损坏的饮水管道及时维护或更新建设,确保达到饮水安全验收标准。此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和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助力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对深度贫困地区农田水利“五小项目”先期安排实施,加快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2.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电线老化等问题。加大政府层面与电力公司在辖区电力项目规划和工作推进中的协调沟通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力度速度。加强深度贫困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信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网络建设,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通讯信号、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县水利电业公司牵头负责)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深度贫困村为帮扶重点,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平台。到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覆盖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开展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壮大文化服务队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文新广旅局分别牵头负责)

  (七)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大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对深度贫困村村民合作社运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村民合作社制度,落实好《柳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政策文件,在资金、项目上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八)推进兜底保障工作攻坚。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低保兜底相关文件精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精准认定保障对象,防止搞“一刀切”等工作简单化倾向,该保的必保,不该享受的要进行清退。进一步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制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立足兜底保障,适当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防范因灾致贫 返贫长效机制,保障因灾致贫返贫农村群众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每年县级财政新增财力10%以上增列扶贫支出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扶贫资金投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每年新增涉农资金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年度增幅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加大脱贫攻坚地方债投入力度,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相关部门新增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倾斜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项目支持。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投资项目。(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落实自治区对到极度贫困村注册成立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扶贫项目贷款时,按照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 万元、每年每家合作社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贷款额度,以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3到5年的全额财政贴息补助。(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及各有关金融机构分别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扶贫,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和县级主体责任,实行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党委全会述职制度。县党政主要领导是全县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要全力做好计划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贯彻落实好上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相关规划和方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辖区内深度贫困村、贫困户调查摸底,根据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实际需求,合理调配扶贫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深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任务。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深度贫困村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脱贫攻坚职责。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强村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进一步建强深度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优秀干部人才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的重要平台。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因村因需派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尽锐出战”要求,处理好“强基层”与“强机关”的关系,扎实统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精准选派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每村配备县级以上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不少于3名(极度贫困村不少于4名),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分级负责、备案登记、跟踪管理、精准考核。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每年对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轮训。深入推进深度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储备1—2 名后备干部,每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对在深度贫困村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村干部予以表扬。

  (三)充分激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监督。在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劳动光荣、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孝亲敬老等传统美德,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服务社会、贡献国家。在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扶贫文化,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感恩教育活动,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述好故事,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

  (四)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狠抓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和协调三项制度执行,结合全市开展的脱贫攻坚综合督查,对67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全覆盖督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性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跟踪整改,倒逼深度贫困地区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配合自治区,对深度贫困村退出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坚决杜绝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五)制定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以补短板为突破口,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集中力量攻关,万众一心克难,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县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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