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三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三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三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73 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工作内容
2024年在全县全覆盖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主题,聚焦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点开展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素养3项主要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及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4个专项行动。
(一)重点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优先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准确遴选培训对象,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服务粮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粮油农产品的加工工艺、植保防治、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农机设备操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培训。
2.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专项培训。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践行大食物观,进一步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冷链物流、三产融合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我县产业发展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加快产业带头人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2.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高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
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千万工程、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1.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举办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活动)不少于6个(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时长不超过1天。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农民丰收奖、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普通话推广、农村残疾人帮扶、防灾减灾应急性培训等益农活动协同开展,围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开展,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内容,培育文明乡风。
2.开展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坚持协同融合、创新
发展、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为高素质农民提供优质科普服务。鼓励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积极建设“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鼓励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对接等措施。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强化资金监管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制定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助标准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带头人等培训标准为人均3600元以内。
2.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及豇豆质量安全专题等培训标准为人均1200元以内。
(三)使用范围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含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
1.工作支出:培训需求调研、招生发动、学员遴选、档案管理、项目验收、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宣传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培训管理服务等方面支出。
2.教学支出:购买(编制)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学培训(实践实训)耗材(设备)开支、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开支;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等相关费用,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学习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3.学员支出:学员食宿费、学习用品以及培训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开支;培训期间产生的统一往返、接驳交通费用。
(四)经费预算开支
1.学员费用:
(1)经营管理型:65人×3600元/人=234000元
(2)专业生产型:220人×1200元/人=264000元
2.工作经费:2000元(包含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考核监管、项目验收等相关费用支出)
以上费用共计500000元,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列支,经费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稍作调整。
(五)加强监管使用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加快执行进度,及时规范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我县“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完成教育培训任务。县级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做好需求摸底调研,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做到一班一计划。精选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做好学员培训考核,规范印制及发放结业证书。加强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切实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取得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双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仁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粟金元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清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凤婕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侯新妹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龙海春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梁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杨俊瑶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副主任
杨 澜 县农业农村局推广中心主任
陈爱秋 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站站长
侯 渊 县农业农村局茶叶办主任
潘尹佳 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办主任
居军成 县农业农村局水果站站长
杨春利 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温佳凤 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
吴单日 县农业农村局检测中心主任
姚兰珍 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副站长
王师脉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各相关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吴双兰同志兼任,组员由杨凤婕、侯新妹、王师脉组成,具体负责对项目日常实施管理和经费使用监督。
(二)强化培育体系
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基地,可满足高素质农民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教育培训需求的“一主多元”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全国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线上教学资源,吸收全国各地优质培训资源,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
(三)精选培育对象
围绕产业和农民需求,选准培育对象。培育对象要求年满16周岁,优先选拔55岁以下,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人员。
(四)优化课程设计
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对照《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附件2),满足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的学时要求。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发精品课程,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上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介绍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宣传好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技术技能类型培训班应根据区域特点加强针对性,培训内容设置应做到分产业选题、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实施。经营管理型和带头人培训班应至少组织一次到本市或本县(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实践观摩教学,依托全国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适当以线上学习的形式将全国各地名师精品课程纳入培训课程计划。
(五)夯实基础条件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纳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科技特派团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农民讲师和土专家,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
2.加强教材选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根据《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选用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农播发〔2023〕25号)要求,做好培育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工作。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积极选用《“千万工程”简明手册》,推动“千万工程”好经验好做法入教材、入课堂。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丰富线上学习渠道,确保信息化教学质量。组织农民参加线上学习,应规范购买线上学习服务,选用具备在线学习、直播授课、学习测评、学时统计、实时监测、质量评价、学情追溯等基础教学管理功能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
(六)做好信息调度
1.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育全过程管理。所有农民培训班及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活动)均要求做到培训信息100%入库。加强对系统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培育机构正确录入培训信息,重点跟进粮油专项任务的录入进度,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培训班结业前培训指导学员熟练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学情评价,提高线上评价参评率及满意度。通过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用好农业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的
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审计和绩效管理要求,及时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开支进度。
(七)用好培训机构
优先选用能持续稳定承担且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加强对所有培训班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三年(含)以上农民教育培训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经验;具有完成培训任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八)跟踪服务
做好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建立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参训学员的发展动态、产业需求、荣誉奖项等信息。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上一年度参训学员重复培训跟踪率应不少于10%。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引导有能力的学员积
极申报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等;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指导服务高素质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九)注重宣传典型
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优秀典型,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评分标准
2.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归集档案清单
3.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附件1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评分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依据 |
1培育计划 20分 | 1-1摸底 调查 | 4 | 走访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等,开展当地主导产业调研,0.5分;分析各类型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及形式的需求,0.5分;具有问卷或调研记录,1分;形成调研报告得2分。 | 调查报告、调查问卷和数据分析、现场图片 |
1-2确定培育对象 | 2 |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动员招生,遴选培育对象,根据调研情况及培训计划分类型精准确定培育对象,2分。 | 招生通知、对象分析、图文佐证材料 | |
1-3制定方案 | 7 | 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可行的培育方案,2分;明确培训教学组织、资金预算、学员管理、实习实训、安全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要求,3分;培训方案应契合当地主导产业和乡村人才发展需求,2分。 | 培训方案 | |
1-4课程设计 | 5 | 做到一班一案,各班次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2分。培训课程应符合培训主题及培训模块要求,满足培训对象的需求,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3分。 | 培训班教学计划、课程表 | |
1-5编制培训手册 | 2 | 制定规范明晰的培训学员手册,含培训内容(课程安排表)、培训时间地点、学员名册、安全注意事项等,2分。 | 培训手册 | |
2培育实施 45分 | 2-1资金使用 | 5 | 制定专项资金开支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2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1分;具备资金开支明细和转账凭证,2分。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本项不得分并一票否决,不得通过考核验收。 | 相关材料 |
2-2师资 选聘 | 5 | 合理选聘授课师资,师资专业领域与授课主题相符,3分;现场教学配有教学辅助人员,2分。 | 师资信息表、名录、资质证明、现场照片 | |
2-3教材 选用 | 4 | 选用与培训主题、内容相符合,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的教材(不少于3本),2分;选用高质量的部省级规划、推荐教材,或结合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自编特色教材,1分;做好教材意识形态审查,1分 | 教材清单、图片、审查表 | |
2-4学员出勤 | 5 | 按日进行出勤签到,平均出勤率达85%的得5分,每少10%扣0.5分,扣完为止。学员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考勤表、现场图片 | |
2-5课堂 教学 | 5 | 培训班现场打出高素质农民文字标识,1分;安排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2分;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符合成人教育规律,增强培训吸引力,2分。 | 相关总结报告、宣传报道、现场影像资料、课程表 | |
2-6实训实践 | 3 | 每期培训班至少组织一次到本市或本县(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实践观摩教学,1分;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优势产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等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或合作使用具备培训教室或实训场地的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2分。 | 文件、基地介绍、课程表、现场图片 | |
2-7线上 学习 | 5 | 开设线上学习的班次,线上学习选用具备在线学习、直播授课、学习测评、课程记录、学时统计、实时监测、质量评价等基础教学管理功能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开展线上教学,2分;具有线上学习记录佐证资料,2分。配备线上教辅人员,1分;未开设线上学习的班次,该项不做具体要求,直接得5分。 | 平台介绍、线上学习记录佐证、线上教辅人员名单 | |
2培育实施 45分 | 2-8规范 管理 | 3 | 培训班配有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2分;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建立班级、学员、教学、档案等管理制度或规范,1分。 | 现场照片、培训过程记录、培训管理制度 |
2-9学员 评价 | 8 | 训后组织开展农民满意度在线评价,在线评价率不低于90%,5分;农民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3分。效果评价(考核验收)单位或专家组进行效果抽查,每班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每反馈不满意意见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评价情况截图 | |
2-10搭建交流平台 | 2 | 建立微信群,培训期间学员进入微信群达到90%以上,促进学员交流互动,2分,少1个扣0.1分,扣完为止。 | 相关图文材料 | |
3跟踪服务 15分 | 3-1跟踪 要求 | 12 | 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跟踪学员产业发展情况,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对接等服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10分,每减少10%的培育学员,扣1分。具有完整跟踪服务记录材料,2分。 | 跟踪服务记录、现场图片、宣传报道 |
3-2组建 服务团队 | 3 | 制定专门跟踪服务计划方案,1分;针对不同培育类型、不同培训班主题,分别组建由班主任、产业技术专家、乡土专家组成的跟踪服务团队,2分。 | 跟踪服务计划、跟踪服务团队成员名单、现场图片 | |
4培训效果 20分
| 4-1任务完成 | 7 | 按合同协议规定时间完成,2分;按合同协议完成培育人数,3分;按培训计划要求的主题、类型、学时等内容完成培训任务,2分。未按照要求完成有关任务的酌情扣分,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不扣分。 | 文件、图片等档案材料 |
4-2宣传推广 | 3 | 在本级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刊发相关报道,每篇0.5分,在中央或省级以上网站媒体平台刊发,每篇1分;在当地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培训工作相关报道,每篇/次1分,在中央或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发布,每篇2分。 | 文件、截图、出版物等证明材料等 | |
4培训效果 20分 | 4-3档案台账管理 | 10 |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关要求及当年培训组织实施实际情况,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5分;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入库,包括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机构、培训班信息及课程、教学评价等,5分。 | 文件、图片等档案材料 |
5工作加分 10分 | 5-1工作 创新 | 2 |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对象遴选、培训实施、跟踪服务等方面有重要的创新或明显的特色,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加2分; | 总结文稿、出版物、佐证图片 |
5-2示范 带动 | 3 | 培育学员带领周边农户20户或50人成立或经营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每有1项加1分;培育学员成为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领办创办者的,每有1项加1分。 | 相关证明材料 | |
5-3品牌 发展 | 3 | 培育学员带领周边农户创建农产品品牌的,每有1项加1分;培育学员创建的农产品品牌在县级及以上农产品品牌评选中获得表彰奖励的,每有1项加1分。 | 相关证明材料 | |
5-4社会影响 | 4 | 获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加1分;培育工作成果在市级以上会议、活动中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加1分;培育学员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每有1人加1分;基地建设或相关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有1项加1分。 | 讲话稿、文件、佐证图片 | |
5-5农民 欢迎 | 2 | 获得培育对象明确感谢或表扬,每次加1分。 | 感谢信、锦旗、宣传报道 | |
5-6扶持发展 | 4 | 指导创建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加2分;组织举办政策项目推介、金融信贷、科普活动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活动,加2分。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技能培训、展览展示、农交农博会等活动的,加2分。 | 相关证明材料或宣传报道 | |
5工作加分 10分 | 5-7培训 职教衔接 | 3 | 举办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衔接培训班,加3分。 | 文件、方案、现场图片、宣传报道 |
5-8政策 对接 | 3 | 本年度帮助培育学员成功对接产业发展、金融信贷、人才激励等扶持政策不少于10人次,3分。 | 相关证明材料 | |
一票否决 | 经查实存在:1.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且影响较大的;3.有造假行为的;4.出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严重损害培育项目社会形象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不合格。 | 文件、公告、图片、新闻报道 | ||
总评分 | 评分达90分,方可通过考核。 |
附件2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归集档案清单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1 | 业务基本 资料 | 1-1各市、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项目批复、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 |
1-2各市、县(市、区)培训项目招投标文件(或委托培训合同)。 | ||
1-3需求调研图文资料,包含过程记录、问卷、分析报告等。 | ||
1-4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办法、培训手册、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评价验收等资料。 | ||
1-5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明细及凭证等相关文件。 | ||
1-6 其他相关工作佐证图文资料。 | ||
2 | 培训资料 | 2-1学员参训签到表、出勤记录,授课师资和组织管理人员签到表。 |
2-2培育对象信息表,包含培育对象身份、产业等信息。 | ||
2-3培训机构(单位)、实训实践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信息表或简介,包含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荣誉奖项、业务履历等佐证图文材料。 | ||
2-4培训师资信息表,包含师资身份、教学资质等信息。 | ||
2 | 培训资料 | 2-5培训物资签领表,包含结业证、培训手册、教材及其他各类培训资料。 |
2-6开设线上学习课程的班次应具有平台介绍、服务采购、课程安排、学情监测统计等佐证图文资料。 | ||
2-7培训记录影音图文资料(含开班、结业、理论课、实训实践、能力拓展、搭建交流平台等),教学内容记录表、培训日程记录表等。 | ||
2-8培训评价佐证图文资料,包含评价率、满意度、表扬信等。 | ||
2-9培训选用教材、授课教案或课件(讲义)的佐证图片及意识形态审查表。 | ||
2-10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遴选建设、扶持政策、运行成效等相关图文资料。 | ||
2-11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记录、评价情况及其他培训相关内容截图。 | ||
3 | 跟踪服务 资料 | 3-1跟踪服务工作计划或方案,跟踪服务记录表。 |
3-2 跟踪服务成效佐证材料,包含相关文件证书、协议合同、业绩成效、活动现场影音图片等。 | ||
3-3宣传推介佐证图文资料,包含电视、报刊、网站、书籍等媒体播报等。 | ||
3-4优秀学员档案,包含优秀学员名册、荣誉奖项、产业发展、带头致富成效等。 |
附件3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授课形式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素养课程 | 专业技能课程 | 能力拓展课程 | 实习实训 | 线上学习 | ||
经营管理型 | ≧12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0% |
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 |
注:1.45分钟授课加15分钟休息为1学时,上午、下午均不超过4个学时,晚
上不超过2个学时。
2.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开展的培训
班讲授第一课。
3.综合素养课必须包括当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
进法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