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三江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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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三江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三江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69号)要求,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15个乡镇、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植保植检站、茶叶产业化办公室、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经济作物工作指导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具有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的相关站所实施。
三、年度目标
因地制宜遴选、发布一批本区域引领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并通过农业科技示范点进行示范展示推介,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建立1个及以上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稳定县乡两级农技人员数量,确保只增不减。组织不少于2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接受不少于5天的连续脱产业务培训,16名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不少于2天)的先进成果普及培训。招募种植业特聘农技员1—2名。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85%。
四、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科技支撑水稻、大豆、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针对实际遇到的困难形成一套综合解决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点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适合我县产业发展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包村联户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每名县乡农技人员至少联系2—3个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点,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
1.建设农业科技示范点。建设县级农业科技示范点不少于2个,推广不少于2项主推技术,开展不少于2场次示范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100人次。规范示范点管理,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
2.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焦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一批农民技术员,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人数20人,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继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聚焦我县主导产业和科技服务需求,计划招募种植业特聘农技员1—2名,招聘条件及程序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推行分级分类培训,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求,组织相关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项目管理培训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制定本县分类分级培训方案,启动选派程序并进行公示,建立培训档案。鼓励农技人员学历提升,优化农技推广队伍学历结构。
(六)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普及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农技推广APP,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线开展农技服务力度。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使用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继续将农技人员发布日志、农情、回答问题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分别不少于2条,每月回答问题人均不少于3次。
五、补助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资金安排,2024年我县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为60万元,补助内容分解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点建设补助23万元。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所需费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8万元。用于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的所需费用。
(三)能力提升费用10万元。用于选派骨干人才、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培训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等(按不超过项目经费30%的比例统筹安排)。
(四)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相关费用2万元。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知网研学平台等所需费用(按不超过项目经费1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五)购买社会化服务(含特聘计划)补助7.2万元。用于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技推广服务和购买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产生的费用。
(六)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6.8万元。
(七)技术专家咨询、授课补助2万元。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业务咨询指导所聘请的县内外专家产生的费用。
(八)技术资料印刷购买、制度建设、标记牌制作及绩效评价等所需费用1万元。
以上资金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可调剂使用。
六、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切实保障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取得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成立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石 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双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仁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粟金元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清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凤婕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侯新妹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龙海春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梁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杨俊瑶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副主任
杨 澜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陈爱秋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侯 渊 县农业农村局茶叶办主任
潘尹佳 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办主任
居军成 县农业农村局水果站站长
杨春利 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温佳凤 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
吴单日 县农业农村局检测中心主任
姚兰珍 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副站长
王师脉 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各相关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吴双兰同志兼任,组员由杨凤婕、侯新妹、王师脉组成,具体负责对项目日常实施管理和经费使用监督。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估。积极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按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完成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做好总结,注重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