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献血月活动暨三江县第3次 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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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2024年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20周年,今年的活动口号是:“在庆祝世界献血者日二十周年之际:感谢您,献血者!”。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充分发挥我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无偿献血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健康适龄人群定期进行无偿献血。我县决定于6月17日9:00-15:30,在福禄寺前小广场组织开展2024年献血月活动暨第3次全县团体无偿献血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与,于6月16日前填报附件1。如有乡镇未能参加本次团体献血需另外组织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以上请填报附件2,由县卫健局或者县红十字会对接献血车直接到乡镇采血。三江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sjwsj15@163.com ,联系电话:8614560(县卫健局)、8611729(县红十字会)。
备注:1.柳州市无偿献血考核数据只计我县组织的团体献血人数,自行前往古宜大桥河东桥头小广场献血的干部职工数血液中心不予统计,不计入考核任务数。2.请有意向参加献血的同志周日晚上尽量不喝酒、不熬夜。3.首次参加献血的同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系统登记核验。
附件:1.2024年三江县第1次、第2次无偿献血人数统计表
2.三江县团体献血活动回执单
3.各乡镇、各单位无偿献血联络员回执单
4.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5.无偿献血者权益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三江县第1次、第2次无偿献血
人数统计表
序号 | 单位 | 人数(人) | 序号 | 单位 | 人数(人) | |
1 | 县纪委建监委 | 2 | 16 | 县林业局 | 2 | |
2 |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 1 | 17 | 县卫健局(含各级医院) | 27 | |
3 | 县政府办 | 2 | 18 | 县统计局 | 1 | |
4 | 县政协机关 | 2 | 19 | 县乡村振兴局 | 2 | |
5 | 县委统战部 | 1 | 20 | 县城管执法局 | 2 | |
6 | 县人民检察院 | 1 | 21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 | |
7 | 县委党校 | 1 | 22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8 | |
8 | 团县委 | 1 | 23 | 牛浪坡林场 | 1 | |
9 | 县教育局(含各级学校) | 8 | 24 | 古宜镇政府 | 1 | |
10 | 县公安局 | 2 | 25 | 丹洲镇政府 | 1 | |
11 | 县司法局 | 2 | 26 | 林溪镇政府 | 2 | |
12 | 县人社局 | 2 | 27 | 独峒镇政府 | 5 | |
13 | 县住建局 | 2 | 28 | 中国移动三江分公司 | 6 | |
14 | 县交通局 | 1 | 29 | 中国电信三江分公司 | 1 | |
15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30 | 其他 | 4 | |
合计 | 94 |
附件2
三江县团体献血活动回执单
单 位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拟献血人数 |
活动时间:2024年6月 17 日9:00-15:30。
地点:三江县古宜镇福禄寺前小广场。
联系电话:8614560(县卫健局)、8611729(县红十字会)
邮箱:sjwsj15@163.com。
注:请于6月16日前报送
附件3
各乡镇、各单位无偿献血联络员回执单
单 位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拟献血人数 | 拟组织日期 |
附件4
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1.参加无偿献血基本要求:
(1)献血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既往参加过无偿献血的请把献血证一并带上。
(2)请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晚上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保证睡眠充足达到6个小时以上,不要喝酒。
(3)献血前三天内如遇感冒、发烧、腹泻、服用药物等,或女性例假期间,请暂缓献血。
(4)献血年龄18-55周岁,男体重≥50公斤,女体重≥45公斤。
(5)两次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6个月。
2.无偿献血流程:
(1)填写献血者健康征询表;
(2)电脑查询(查询有无献血记录,如有,是否符合再次献血);
(3)初筛验血:包括血型、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的检测;
(4)献血前等候(等待献血的时候,最好能喝杯温水)
(5)开始献血;
(6)献血后休息,献血完毕后,需要压迫针眼至少10分钟,创可贴可以于4小时后撕去,献血后注意多喝水,当晚不熬夜,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7)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
附件5
无偿献血者权益
一、无偿献血可享受用血费报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后可按规定报销用血费。其中,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在柳州市临床治疗用血后,出院结账时可以直接免交或者减交用血费用。
受益人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子女,并扩大到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家公婆)。
二、无偿献血者可优先用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配偶、子女、岳父、岳母、家公、家婆、儿媳、女婿、兄弟姐妹在本市临床用血紧张情况时优先给予供血。
三、无偿献血者可获得表彰奖励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根据《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规定,在柳州市献血量达到40次(8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纳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可在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指定体育场馆体育锻炼、观看艺术中心文艺演出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并赠送生日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