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县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次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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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县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次
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保持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良好的发展势头,鼓励和带动更多健康适龄人群参与无偿献血。经研究决定拟于11月16日在福禄寺小广场组织开展2023年第3次全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与,并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三江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献血活动回执单》发送到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邮箱(sjwsj15@163.com ),乡镇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可联系县卫健局或县红十字会对接献血车到乡镇采血(电话8614560、8611729)。
附件:1.三江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献血活动
回执单
2.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3.无偿献血者权益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三江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集体献血活动回执单
单 位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拟献血人数 |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 16 日9时-16时。
地点:三江县福禄寺小广场。
联系人:唐杜娟、王忠,电话:0772-8614560,0772-8611729邮箱:sjwsj15@163.com 邮箱:lzssjxhszh@163.com。
注:请于11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
附件2
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1.参加无偿献血基本要求:
(1)献血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既往参加过无偿献血的请把献血证一并带上。
(2)请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晚上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保证睡眠充足达到6个小时以上,不要喝酒。
(3)献血前三天内如遇感冒、发烧、腹泻、服用药物等,或女性例假期间,请暂缓献血。
(4)献血年龄18-55周岁,男体重≥50公斤,女体重≥45公斤。
(5)两次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6个月。
2.无偿献血流程:
(1)填写献血者健康征询表;
(2)电脑查询(查询有无献血记录,如有,是否符合再次献血);
(3)初筛验血:包括血型、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的检测;
(4)献血前等候(等待献血的时候,最好能喝杯温水)
(5)开始献血;
(6)献血后休息,献血完毕后,需要压迫针眼至少10分钟,创可贴可以于4小时后撕去,献血后注意多喝水,当晚不熬夜,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7)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
附件3
无偿献血者权益
一、无偿献血可享受用血费报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后可按规定报销用血费。其中,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在柳州市临床治疗用血后,出院结账时可以直接免交或者减交用血费用。
受益人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子女,并扩大到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家公婆)。
二、无偿献血者可优先用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配偶、子女、岳父、岳母、家公、家婆、儿媳、女婿、兄弟姐妹在本市临床用血紧张情况时优先给予供血。
三、无偿献血者可获得表彰奖励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根据《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规定,在柳州市献血量达到40次(8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纳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可在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指定体育场馆体育锻炼、观看艺术中心文艺演出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并赠送生日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