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政发〔2023〕39号关于印发《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良口乡  |   发布日期: 2023-03-14 14:15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关于印发《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乡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现将《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良口乡人民政府

2023314

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良口乡森林覆盖率高,森林火灾是一种社会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森林火灾发生属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也是全社会、全乡广大群众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发扬一方有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有效地扑救和处理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补救原则。从全乡发展出发,从全局出发从集中利益出发,形成“人民生命财产至上,你有灾我帮忙”的导向。

二、森林火灾扑救上报程序要求

1.火灾引发户要及时补救并叫喊附近住户增援,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县消防指挥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者消防指挥部报告。

3.乡、村消防队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并组织扑救。

4.乡政府干部职工、乡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获知森林火灾发生时,都应组织力量赴火场扑救。向县消防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5.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起火原因、森林面积、威胁农户数、发展趋势、现场指挥、扑救人数、道路交通、存在困难和急需的援助等。

6.森林火灾上报制度,严格执行归口管理,统一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乡党委书记总负责。其他任何部门的上报或宣传,新闻报导,录相片播放涉及具体数字,必须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报书记同意。

三、森林火灾扑救处理方法

1.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情况后,首先核实火灾情况,核实火场准确位置。并指挥专业乡村寨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及群众立即进行扑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4小时留守值班。乡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反馈火场情况。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消防机等消防设备要进行严格的管制。一旦有火警、火灾发生,乡村消防队员与消防机同时到达现场,并及时投入扑救,为避免混乱,消防队员专人负责;并做好分工,乡消防队员负责消防救灾人员分工:由王柳青、吴蕾坡两位同志负责机器发动与调制;莫凡、莫忠文、莫公民三位同志负责抽水水管的安装;由侯立春、李阳耀、侯庆东、秦功云、韦耀光五位同志负责枪头;由庞义东、郑建军、韦朝顺三位同志负责消防水带的安装和管理,由覃苏、吴鑫两位同志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杨明佑、向杨鹏、粟源清及乡派出所同志维护现场秩序;由唐程、杨隽元、莫东福三位同志负责联系、交通、信息收集、汇总、材料上报工作;乡财政所、供电所、卫生院按对各自业务负责;各村屯消防也相应成立工作负责人员。

3.乡消防队、干部、职工和群众15分钟以内不能控制火情的,应及时组织开辟防火线,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或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

4.乡消防队,乡干部职工和群众30分钟内不能控制火情的,及时疏散附近住户群众离开现场,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特别是要保证老弱病残、儿童的生命安全,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5.乡消防队,乡干部职工和群众 45分钟以内有能控制火势的,及时抢救受威胁的群众的贵重物品,要以人为本,预防伤亡,预防趁乱打劫,派人留守主要通道,乡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协助配合,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6.严肃火场纪律、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儿童和孕妇、老弱子病残人员参加扑火拥休扑火女全,做到无人员伤亡事故。

7.各行政村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伍,明确队长、副队长、消防队员,一旦发生火灾需要调动时,要保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统一指挥。村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报乡消防用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后勤保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需要配合做好的工作

1.乡政府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抽水机,保证储备用油、定期检查保养,维持完好状态,定期培训消防员,保证随时调用。

2.乡政府要督促村屯定时检查灭火器械,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用得上,灭得着。

3.乡林管站要协助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的宣传。

4.乡卫生院要指挥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方组织“扑火救灾医疗小组”,视情况赴火灾实施救助,对于因扑火致伤的危重病人,要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5.乡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安排人员在森林防火灾发生时深入现场查明火因,维持秩序,对肇事者,事故责任者要依法进行处理;重大火灾案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因火灾或者扑火死亡、致伤致残人员的安置处理工作由乡政府主管,并报告县政府。

7.乡政府干部要对受灾群众的吃、住安置工作作好妥善安排和善后处理。

8.本预案由乡森林火灾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部门文件

良政发〔2023〕39号关于印发《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4 14:15

来源: 三江县良口乡


关于印发《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乡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现将《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良口乡人民政府

2023314

良口乡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良口乡森林覆盖率高,森林火灾是一种社会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森林火灾发生属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也是全社会、全乡广大群众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发扬一方有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有效地扑救和处理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补救原则。从全乡发展出发,从全局出发从集中利益出发,形成“人民生命财产至上,你有灾我帮忙”的导向。

二、森林火灾扑救上报程序要求

1.火灾引发户要及时补救并叫喊附近住户增援,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县消防指挥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者消防指挥部报告。

3.乡、村消防队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并组织扑救。

4.乡政府干部职工、乡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获知森林火灾发生时,都应组织力量赴火场扑救。向县消防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5.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起火原因、森林面积、威胁农户数、发展趋势、现场指挥、扑救人数、道路交通、存在困难和急需的援助等。

6.森林火灾上报制度,严格执行归口管理,统一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乡党委书记总负责。其他任何部门的上报或宣传,新闻报导,录相片播放涉及具体数字,必须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报书记同意。

三、森林火灾扑救处理方法

1.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情况后,首先核实火灾情况,核实火场准确位置。并指挥专业乡村寨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及群众立即进行扑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4小时留守值班。乡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反馈火场情况。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消防机等消防设备要进行严格的管制。一旦有火警、火灾发生,乡村消防队员与消防机同时到达现场,并及时投入扑救,为避免混乱,消防队员专人负责;并做好分工,乡消防队员负责消防救灾人员分工:由王柳青、吴蕾坡两位同志负责机器发动与调制;莫凡、莫忠文、莫公民三位同志负责抽水水管的安装;由侯立春、李阳耀、侯庆东、秦功云、韦耀光五位同志负责枪头;由庞义东、郑建军、韦朝顺三位同志负责消防水带的安装和管理,由覃苏、吴鑫两位同志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杨明佑、向杨鹏、粟源清及乡派出所同志维护现场秩序;由唐程、杨隽元、莫东福三位同志负责联系、交通、信息收集、汇总、材料上报工作;乡财政所、供电所、卫生院按对各自业务负责;各村屯消防也相应成立工作负责人员。

3.乡消防队、干部、职工和群众15分钟以内不能控制火情的,应及时组织开辟防火线,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或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

4.乡消防队,乡干部职工和群众30分钟内不能控制火情的,及时疏散附近住户群众离开现场,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特别是要保证老弱病残、儿童的生命安全,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5.乡消防队,乡干部职工和群众 45分钟以内有能控制火势的,及时抢救受威胁的群众的贵重物品,要以人为本,预防伤亡,预防趁乱打劫,派人留守主要通道,乡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协助配合,由乡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6.严肃火场纪律、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儿童和孕妇、老弱子病残人员参加扑火拥休扑火女全,做到无人员伤亡事故。

7.各行政村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伍,明确队长、副队长、消防队员,一旦发生火灾需要调动时,要保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统一指挥。村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报乡消防用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后勤保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需要配合做好的工作

1.乡政府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抽水机,保证储备用油、定期检查保养,维持完好状态,定期培训消防员,保证随时调用。

2.乡政府要督促村屯定时检查灭火器械,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用得上,灭得着。

3.乡林管站要协助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的宣传。

4.乡卫生院要指挥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方组织“扑火救灾医疗小组”,视情况赴火灾实施救助,对于因扑火致伤的危重病人,要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5.乡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安排人员在森林防火灾发生时深入现场查明火因,维持秩序,对肇事者,事故责任者要依法进行处理;重大火灾案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因火灾或者扑火死亡、致伤致残人员的安置处理工作由乡政府主管,并报告县政府。

7.乡政府干部要对受灾群众的吃、住安置工作作好妥善安排和善后处理。

8.本预案由乡森林火灾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