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政发〔2026〕13号关于印发《程村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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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现将《程村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程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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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印发 |
政府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程村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防范处置辖区汛期强降雨、台风天气引发的山洪暴发、河道水位上涨、山体滑坡等各类洪涝灾害及伏旱、秋旱、高温干旱、水源枯竭等干旱灾害风险,科学应对“旱涝急转、涝旱交替”极端天气,最大限度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三江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实行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会商、及时调度、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各项工作。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汛期强降雨、台风天气引发的山洪暴发、河道水位上涨、山体滑坡等各类洪涝灾害及伏旱、秋旱、高温干旱、水源枯竭等干旱灾害风险的预警响应、群众转移、避险安置、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
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为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乡防指),办公室设在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指办),由负责应急、防汛抗旱工作的同志组成,负责日常防汛抗旱调度、预警传达、信息汇总、统筹协调工作。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乡长任副指挥长,分管宣传、武装工作的领导班子同志和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平安法制办、财政经济办、农业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及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1.乡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障抢险区域交通畅通,做好危险区域警戒,依法打击造谣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置突发矛盾纠纷。
2.乡平安法制办: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等任务。
3.乡行政执法大队:协助乡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指导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
4.乡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指办提供灾情信息,发放救灾物资,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乡财政经济办: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经费预算,会同乡防指办积极争取防汛抗旱经费补助;审核防汛抗旱经费预算,及时下拨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6.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等隐患点勘察、监测,并监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组织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境内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堤岸保护,协调运送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7.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及规划,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指导灾区农业生产生活及渔业等防洪安全,落实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所需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8.乡卫生院: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医疗救助工作,做好防疫卫生安全工作。
9.中心校:统筹辖区小学、幼儿园校园防汛、防地质灾害、抗旱、防溺水、应急疏散、灾后恢复全链条工作。
10.行政村:落实村级防汛抗旱值班值守、隐患巡查、群众叫应、人员转移、抗旱摸排、入户走访、应急保供、信息上报等一线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工情信息
(1)水库工程信息
主汛期,乡防指办要加强与草头坪水电站的联系,每日报告当日8时的水位、出流等基本情况。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要向县水利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乡农业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及时向乡防指办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特大、重大险情必须1小时内报乡防指办,险情发展期间3小时一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2.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及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情发生后,受灾地所在村委会要及时向乡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防指办要主动全面收集受灾情况。特大、重大级灾情第一次在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书面报乡防汛办,进入抢险救灾期间一日一报,必要时按照要求增加报送次数。
3.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乡防指办要掌握水雨情变化、各村蓄水、农田土壤墒情和集中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分析。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特大旱情1日一报;重大旱情5日一报;一般旱情旬报。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加强宣传,做好防大汛、抗大涝、抗大旱的思想准备。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境内易发洪涝点的监测网络建设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种类。加强汛期预防管理监测工作,并对一些险工、险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行业预案进行调整。
2.河流洪水预警行动。根据河流水文预报,水库实时工情,乡防指办按照权限,根据上级部门发布或者是乡防御预案确定的级别,向洪水预警区域更新、发布、通报预警信息。
3.山洪灾害预警行动。根据山洪灾害隐患点的雨量监测情况,由监测点(片区)的监测人员(责任人)按照事先确定的量级、预警范围、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向将导致产生山洪灾害的片区发布、更新、通报预警信息。
4.暴雨山洪预警行动。根据气象、水文的暴雨预警,向各渍涝险情点发布、更新、通报暴雨渍涝预警信息。
5.干旱灾害预警行动。乡防指办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抗旱救灾队伍,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落实预警措施;乡防指办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和蔓延。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启动
1.应急响应分级
按洪涝、干旱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2.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的启动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通知确定。紧急情况下,由乡防指根据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和会商成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1)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乡防指指挥长指定值班值守的领导同志主持会商,报请乡防指指挥长同意。
(2)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乡防指指挥长指定一名乡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乡防指指挥长同意。
(3)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乡防指总指挥长同意。
(4)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乡防指总指挥长主持会商。
(二)防汛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副指挥长在乡防指办坐镇统一指挥调度,乡防指办根据雨水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行政执法队等部门会商会;乡防指办加强对汛情动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及时转发预警、防御警报;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防汛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对重要防汛信息,及时向乡防指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消防救援站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加强应急调度值班员通过电话调度橙色预警区域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五个“是否落实”进行调度。乡防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指导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根据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及时转发预警、防御警报。强化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当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乡防汛抗旱机构负责人及通报成员单位,及时转发县气象、水利等部门预警信息,为防汛工作的精准抢险救灾和人员紧急转移提供决策支撑。做好农作物紧急抢收和抗旱的有关工作。做好林区人员防御山洪灾害安全避险措施。 做好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安全度汛及防洪工作;督促、落实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等重要水工程的“三个责任人”巡查制度,做好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转发。在干旱时期,组织做好水源管理和调度;指导社会公众做好科学用水。排查供水隐患,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和抢险准备。主动开展抗旱浇灌和应急送水工作,同时引导社会抗旱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做好林业抗旱工作。配合县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部署。 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4.中心校做好受洪涝影响地区学校防洪准备工作,做好危漏校舍应急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督促学校做好应对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主动响应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有组织地对预警区域进行停学,避免师生在上、下学途中出现意外。
5.社会事务办牵头做好排查并掌握低洼易涝地区、居住危旧房屋等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做好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
6.消防救援站根据乡防指指令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根据洪涝灾害发展情况,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到受灾严重区域,随时准备开展救援工作。
7.乡党建办、党政办要做好防洪防涝宣传工作;及时转发暴雨洪水预警、预报信息。
8.乡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防洪预案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洪防涝各项工作。
9.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社会事务办于启动应急响应后,每天17时前将灾情报送至乡防指办汇总。如遇紧急情况,需加密报送频次。乡防指办要将防御洪涝、干旱灾害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乡防指。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24 小时内报送到乡防指。
(三)防汛抗旱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做好四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乡防指副指挥长在乡防指办坐镇统一指挥调度,主持召开由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行政执法队等部门会商会(必要时请相关行政村参加),研究各有关行政村和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办加强对汛情动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及时转发预警、防御警报;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与草头坪水电站的联系,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
2.乡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乡防指视情况组织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行政执法队等部门人员进驻指挥部联合值守。
3.农业服务中心根据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转发预警、防御警报。组织做好水库、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监控、调度工作,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加密监测巡查次数,强化重要水工程的“三个责任人”巡查制度,继续做好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做好农作物紧急抢收和抗旱的有关工作。在干旱时期,加强做好水源管理和调度;加强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浇灌和应急送水工作,同时引导社会抗旱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抗旱工作。配合县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4.乡党建办加强对防洪防涝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由县气象、县水文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洪涝灾害。
5.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行政执法队等部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或险情的行政村,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
6.乡消防救援站做好洪涝灾害抢险准备工作,并进入待命状态。
7.社会事务办做好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做好前期应急处置。做好灾情统计,组织开展对紧急转移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在干旱时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抗旱工作,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8.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及时预警和报告,协助行政村组织力量安全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派出人员对低洼地区、危旧房屋进行巡查,加强供水隐患排查。组织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负责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值班巡查,依法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遇险船舶、人员的水上搜救工作。
9.中心校部署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地区的学校适时停课,落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水灾害对高考、中考的影响。
10.乡党政办及时联系通讯公司、电力公司,保障通讯、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做好通讯、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11.以上乡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加强防御暴雨洪涝灾害信息报送,按照有关信息报送制度报告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24小时内报送到乡防指。
(四)防汛抗旱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做好三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指挥部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必要时由总指挥长坐镇指挥,就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根据需要,进一步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以外的乡人民政府其他工作人啊云进驻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广泛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派出工作组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科学有效抗洪抢险救灾。
2.乡防指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各类信息通报成员单位和受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并实时播报防御洪涝灾害信息,播报汛情。
3.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天气趋势和雨情的监测预警,加密对灾区和重点区域的实时雨情监测,加密转发实时雨水情监测和重点区域的洪水预报预警。严密监视水库、江河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与草头坪水电站水库防洪调度联系,发现工程险情要迅速报告和进行应急处理。
4.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严密监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及
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开展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路段、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部位向社会发布;做好受灾区域抢险救援道路指引、规划,为抢险队伍和物资第一时间到达抢险现场提供科学的线路。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值班巡查,依法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遇险船舶、人员的水上搜救工作,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对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或封航措施。
5.社会事务办加强做好抢险救援的队伍、物资、装备的准备工作。继续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
6.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转移受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
7.财政经济办及时申请审核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
8.乡党政办要加强与通讯、电力公司对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面积供电用户因灾停电超过12小时,应将原因及预计恢复通电时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9.消防救援站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10.在干旱时期,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旱区供水安全的监管,根据缺水状况启动相应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供水保障工作。指导开展应急性打井、挖泉或应急调水等工作。及时报告天气变化情况。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指。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12小时内报送到县防指。
(五)防汛抗旱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做好二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乡防指根据汛情需要可依法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乡防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乡防指每天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动态信息;召开乡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报请乡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加强、加密对受灾地区天气、雨水情的预报。在抗旱时期应及时报告天气变化情况。总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全体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坐镇指挥部指挥;乡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进驻乡防指联合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
2.乡消防救援站以及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各成员单位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发生特大干旱时,经乡人民政府宣布,可进入紧急抗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应动员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书面上报乡防指。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12 小时内报送到乡防指。
(六)应急响应措施
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防指办按照批准的防汛预案和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组织力量参加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后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防指办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河水情况和洪水预报,及时撤离低洼地段群众和群众重要财产。
2.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乡防指办要组织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乡防指办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要立即通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或者有人员伤亡、失踪,要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3.工程险情
当出现前期征兆时,乡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信息,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4.干旱灾害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确保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乡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乡防指办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县级指挥部备案。必要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特殊应急抗旱措施。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乡防指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乡防指备案。
④督促乡防指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适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信息报告流程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选择电话、当面报告等有效方式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等信息。
(2)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上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重要汛情旱情及本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并传达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
(3)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部署应对工作,必要时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4)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人员转移实施方案(防汛专用)
(一)转移原则
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老人小孩、后青壮年,先危险区域、后周边区域”原则,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提前转移、安全转移,坚决杜绝群众雨后回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的行为。
(二)转移方式
1.自主转移:具备行动能力的群众,在村干部、网格员引导下,沿指定路线自行前往安置点。
2.帮扶转移: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重病人员等特殊群体,由乡包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开展一对一帮扶转移。
3.集中转运:道路积水、交通受阻或转移人员较多时,由乡统一调配车辆进行集中转运。
(三)各村转移路线、安置点位及叫应人员清单
1.头坪村覆盖区域:村后山滑坡隐患点、草头坪电站下游沿岸住户、低洼田埂聚居区。
转移路线:隐患点住户→村级硬化道路→头坪村党群服务中心(安置点)
安置点位:头坪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叫应负责人:曹雪梅,联系电话:18276791390
巡查值守员:莫言章,联系电话:13597187783
帮扶专员:莫旺平,联系电话:13978211318
2.大树村覆盖区域:后山滑坡隐患点、寻江河岸住户、边坡危旧房屋、佳林屯和大树屯2个山洪危险区的住户。
转移路线:隐患点住户→村级硬化道路→大树村党群服务中心(安置点)
安置点位:大树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叫应负责人:唐麟,联系电话:13677807521
巡查值守员:侯覃安,联系电话:13557900152
帮扶专员:莫仁琦,联系电话:18867091132
3.泗里村覆盖区域:后山滑坡隐患点、边坡危旧房屋、草头坪电站上游沿岸住户、低洼内涝高发村组。
转移路线:隐患点住户→村级硬化道路→泗里村党群服务中心(安置点)
安置点位:泗里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叫应负责人:梁珍,联系电话:15277252176
巡查值守员:曹兰田,联系电话:18077267568
帮扶专员:陈璇,联系电话:15277726370
七、应急保障
(一)断水、断电、断网专项应急处置
1.断电应急处置:(1)洪涝场景,第一时间联动供电所对低洼进水、线路浸泡、垮塌风险区域紧急断电,严防漏电触电、次生火灾。优先启用应急发电机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置点、医疗点位供电,险情稳定后逐段抢修线路。
(2)干旱场景,高温负荷过大极易造成线路过载、变压器跳闸、片区停电。接到断电报告后,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排查故障,优先抢修民生供水、村屯主干供电线路。临时启用应急发电机保障取水设备、抽水站点、集中供水设施运转,保障抗旱保供不断档。同步做好群众解释安抚,杜绝私拉乱接用电引发安全事故。
2.断水应急处置:(1)洪涝场景,山洪冲刷、管网破损、水源污染导致停水,立即关停受损管网,排查淤积、破损点位,清理水源地杂物淤泥,消杀净化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应急发放储备瓶装水保障群众基本饮水。
(2)干旱场景,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枯竭、管网无水、片区停水,立即启动抗旱送水预案。启用应急储水设备、临时取水点,调度送水车对缺水村屯、独居老人、困难群众点对点送水。统筹抽水设备从外河、远端水源引水补供,分时分区稳压供水,严控非生活用水,保障基本民生用水底线。
3.断网应急处置:发生断网后,立即启用乡卫星电话、手持对讲机、村应急广播作为备用指挥通讯渠道,确保乡村调度、险情上报、指令下达不中断。各村立即启用“人工跑腿、入户叫应、定点传信”传统方式,确保预警、转移、抗旱通知全覆盖。同步联动三大运营商抢修基站、光缆,优先恢复重点村屯、安置点通讯网络。
4.三断联动兜底机制:多类断供同时发生时,由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供电、供水、通讯、应急、农业、各村分工同步处置,优先保障应急指挥、人员安置、抢险救援、抗旱保供核心需求,再分步恢复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二)抢险队伍保障
乡防指办及时组建群众抢险、非专业抢险和专业抢险队伍,实行严格统一指挥抢险。
(三)运输保障
乡党政办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车辆调配。
(四)治安与医疗保障
乡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乡卫生院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五)物资与资金保障
1.物资保障
①乡防指办要按规范储备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要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②乡防指办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灾害地区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材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用于旱灾救济。
③防汛物资的调拨程序:由乡防指办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乡防指办调拨防汛物资。
2.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类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遭受特大、重大水旱灾害的地方进行防汛抗旱抢险。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防汛抗旱资金。
八、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负责村防汛抗旱负责人、防汛抢险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
(二)演练
乡防指应每年举行一次由多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
九、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应遵循的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需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
十、应急结束
当洪水、干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乡防指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乡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要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一、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程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