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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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6〕25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6号)要求,制定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
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农作物
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6〕25号)文件精神,下达三江县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12万元,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2万元,总计14万元。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以预防和控制水稻、玉米上的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聚焦连片种植区、病虫害迁飞流行区和主要发生危害区,紧扣防控关键时期,做好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指导精准用药、提质增效,广泛宣传动员,坚决遏制重大病虫暴发危害,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和“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目标。
二、目标任务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及时组织实施,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0.63万亩次、生物防治面积不少于0.1万亩次,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0.13万亩次,且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2%以上,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粮食不因病虫害出现大面积成灾绝收,持续开展重大病虫害疫情灾情监测,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对象。主要为全县15个乡镇开展水稻、玉米重大病虫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
(二)补助范围。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6〕2 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生产实际,资金主要用于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措施所需的物资补助。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兼顾三化螟、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广西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及新发突发病虫害,突出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3个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补助标准。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每亩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5元,开展水稻重大病虫生物防治的每亩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5元。
(四)补助方式。采用物化直接补助的方式。通过自行采购,向具有资质的农资企业采购药物。
四、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共计140000元。预算如下:
(一)水稻用药120000元。
1.10%阿维·甲虫肼,14900元。
2.50%吡蚜酮,9500元。
3.28%井冈嘧菌酯,22800元。
4.4%春雷霉素,22800元。
5.稻纵卷叶螟生物食诱剂及通用诱捕器,45000元。
6.70%杀螺胺乙醇胺盐,5000元。
(二)玉米用药20000元。
1.200g/升氯虫苯甲酰胺,20000元。
具体以实际采购为主,总金额不超过140000元。
五、工作计划进度
2026年6月:制定方案;
2026年7月至10月:物资采购、发放,重点发生区域专业化统防统治、群众自防;
2026年11月至12月:资料汇总整理,项目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陈晓玲副局长为组长,植保植检站站长龙海春为副组长,马孝春、覃芳捷、姚兰珍、杨俊瑶、潘尹佳、肖勇、杨凤捷、荣毅姣、杨月策等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强化行政推动,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一是明确技术要求。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6号)要求,选择高效低风险的农药产品,确保科学用药。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防治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县级植保植检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明确各方责任,并加强统防统治作业指导,督促防控物资发放到位,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加强项目采购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县植保植检站要随时做好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总结宣传。县、乡镇农业技术机构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水稻病虫疫情防控技术,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防控公益服务,增强农民科学防控意识,营造重大病虫疫情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
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
-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6〕25号)文件精神,下达三江县红火蚁防控资金5万元。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红火蚁疫情防控面积达到1100亩次以上,重发区域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粮食不因病虫害出现大面积成灾绝收,持续开展重大病虫害疫情灾情监测,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对象。主要为实施农区红火蚁防治作业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防控区域重点设在古宜镇、丹洲镇、程村乡等,其余乡镇以普查、监测为主。
(二)补助标准。农区红火蚁防控每亩防控补助标准不超过90元,开展两次以上防治工作。
(三)补助范围。采用发放药剂的形式,以统防统治及群众自防相结合的形式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开展红火蚁监测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包括购买所需药剂,支付开展作业、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的费用。
(四)补助方式。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通过自行采购,向具有资质的农资企业采购药剂。
三、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共计50000元,其中采购0.05%茚虫威47000元,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3000元。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四、重点技术措施
1.防控方法。以毒饵诱杀法为主,施药后2—3周检查防控效果,及时补施药剂。
毒饵诱杀法:对活蚁巢密度较低的发生区,可将毒饵环状或点状撒施在蚁巢外围10—50cm处。对活蚁巢密度较高的发生区,在处理蚁巢的同时应结合整个发生区普遍撒施饵剂。撒施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
2.防控适期。选晴天,气温为21℃—34℃、地面干燥时投放毒饵,粉剂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气情况下撒施,雨天、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
五、工作计划进度
2026年6月:制定方案;
2026年7月至10月:物资采购、发放,重点发生区域专业化统防统治、群众自防;
2026年11月至12月:资料汇总整理,项目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陈晓玲副局长为组长,植保植检站站长龙海春为副组长,马孝春、覃芳捷、姚兰珍、吴秀婵、王胜孔、杨家昌、杨贵娟、吴娅婷等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强化行政推动,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对开展防治人员的作业指导,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严防挤占、挪用,并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四)强化绩效考评。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其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和调度资金落实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