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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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八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八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八江镇各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名单
八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印发
八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八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人事和资金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村民委员会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出勤记录及考核工作。
三、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年终考核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由村民委员会提供考核依据。
四、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存入申请表、劳务协议、考核记录、工作图片等材料。
五、村民委员会要按需制定各岗位职责,并按照各岗位特点建立专门的考评标准。
六、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
2.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公益岗就业人员的奖惩
1.对在岗位上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表现突出的人员,报镇人民政府表彰。
2.对工作中不作为、懒作为或者不能做到按照规定工作标准要求的,村民委员会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任不改正的,报镇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勤。工作日出勤用手机设置水印拍照并做好记录,每个月提供不少于15张工作图片,打印出来放在村委存档。公益岗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事假3个工作日、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向村民委员会履行请假手续;超过相应天数,应向镇人民政府主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个人年度内累计无故旷工超过3 天者,考核结果直接记为不合格;请假时间超过当月应上岗工作日三分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九、附则。本规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执行,如本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符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八江镇各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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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村干 |
工作队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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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代村 |
彭正贤 |
吴启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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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央村 |
石燕能 |
吴丝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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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汾水村 |
吴家如 |
吴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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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田村 |
吴晏良 |
张家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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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迈村 |
吴国鹏 |
韦若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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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归令村 |
吴庭科 |
吴尚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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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归内村 |
胡永超 |
韦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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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胖村 |
莫红依 |
王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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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善村 |
杨重言 |
赵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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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塘水村 |
莫爱清 |
黄文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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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岩脚村 |
覃刚果 |
蓝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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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八斗村 |
王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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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八江村 |
龙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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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团村 |
杨培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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