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发〔2025〕9号 关于印发2025 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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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5〕28 号)《2025 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5〕82号)要求,制定了《2025 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
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
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下达三江县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10万元,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1万元,总计11万元。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2号)的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以控制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紧扣关键时期、重点区域和环节,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适时组织应急防控,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关键技术,确保防治效果,坚决遏制重大病虫暴发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
二、目标任务
水稻、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0.74万亩次;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以上,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区域
1.主要以全县15个乡镇开展水稻重大病虫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主。
2.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总面积不少于0.67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0.29万亩次,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总面积不少于0.067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0.029万亩次。
(二)补助重点。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兼顾三化螟、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广西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及新发突发病虫害,突出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3个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补助标准。根据生产实际,资金主要用于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措施所需的物资补助,每亩次防控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元。
(四)补助方式。采用物化直接补助的方式。通过自行采购,向具有资质的农资企业采购药物。
四、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共计110000元。
以下预算根据市场调研所得,具体以实际采购为主,总金额不超过110000.0元。
1.5.7%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601包,2.5元/包,24002元。
2.10%嘧菌酯,2980包,14元/瓶,41720元。
3.28%井冈嘧菌酯,5910包,5.8元/包,34278元。
4.10%四氯虫酰胺,1549包,5.6元/包,8674元
5.30%苯甲*丙环唑,1020包,1.3元/包,1326元
合计:110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局长杨业彬为组长,植保植检站站长杨春利为副组长,马孝春、杨俊瑶、吴秀婵、姚兰珍、杨月策、潘尹佳等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强化行政推动,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一是明确技术要求。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2号)的文件要求,选择高效低风险的农药产品,确保科学用药。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防治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县级植保植检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明确各方责任,并加强统防统治作业指导,督促防控物资发放到位,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加强项目采购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县植保植检站要随时做好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总结宣传。县、乡镇农业技术机构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水稻病虫疫情防控技术,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防控公益服务,增强农民科学防控意识,营造重大病虫疫情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
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
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下达三江县红火蚁防控资金10万元。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2号)的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红火蚁疫情防控面积达到1200亩以上,在红火蚁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区红火蚁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重发生区域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在红火蚁防控期内有效保持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区域。全县防控面积不少于1200亩,其中红火蚁综合防治示范区不少于200亩,统防统治及群众自防面积1000亩。防控区域重点设在丹洲镇、古宜镇、林溪镇、程村乡、老堡乡等,其余乡镇以普查、监测为主。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农区红火蚁防控每亩防控补助标准不超过90元,开展两次以上防治工作。
(三)补助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开展红火蚁监测防控所需的药剂,支付开展作业、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的费用。
(四)补助方式。采取资金补助方式。重点用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要严格核实防治实施面积和防治效果,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五)实施时间。2025年12月前完成红火蚁防控工作。
三、实施主体
项目以三江县植保植检站作为实施主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具体实施。
四、实施内容
(一)在全县红火蚁疫情发生区开展药前、药后调查(含示范区及自防区);
(二)建立200亩以上统防统治示范区,指导群众自防面积不少于1000亩,开展两次以上防治工作;
(三)开展2期以上科普宣传培训工作(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00人,发放宣传材料不少于1500份);
(四)做好自防区农药分发工作,并指导用药注意事宜;
(五)对防控区效果进行评估。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由三江县植保植检站牵头,依照红火蚁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助、配合开展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示范的项目推进工作。由各乡镇农业农村工作站完成各自辖区内红火蚁疫情群众自防药剂的发放及防效调查工作。
(二)重点技术措施
1.防控方法。以毒饵诱杀法为主,结合粉剂灭巢法,施药后2—3周检查防控效果,及时补施药剂。
(1)毒饵诱杀法:对活蚁巢密度较少发生区,可将毒饵环状或点状撒施在蚁巢外围10—50cm处。对活蚁巢密度较大发生区,在处理蚁巢的同时应结合整个发生区普遍撒施饵剂。撒施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
(2)粉剂灭巢法: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通过带药工蚁与其他蚁之间接触,传递药物,进而毒杀全巢。
2.防控适期。在晴天,气温为21℃—34℃、地面干燥时投放毒饵,粉剂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气情况下撒施,雨天、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
六、工作计划进度
2025年7月,制定方案;
2025年7月至10月,疫情调查、重点发生区域专业化防控、培训、群众自防;
2025年11月至12月,资料汇总整理,项目验收。
七、经费预算
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主要用于红火蚁调查、监测、防控、培训宣传、评估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植保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业彬任担任,副组长由植保植检站站长杨春利担任,小组成员有马孝春、吴秀婵、杨俊瑶、姚兰珍、杨月策等。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到位。
(二)强化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严防挤占、挪用,并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四)强化绩效考评。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其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和调度资金落实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