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等 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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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等
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要求,维护百姓、集体利益,推动我乡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的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涉信息网络、涉交通运输、涉自然资源、涉教育文旅、涉金融放贷、涉医疗卫生、涉市场流通、涉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中突出涉黑恶犯罪;
(二)坚决查处整治“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等涉黑涉恶问题;
(三)深挖彻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深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2-8551108
举报邮箱:hpxdzb18@163.com
举报信箱:和平乡和平街135号乡政府大门口
三、注意事项
(一)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乡人民政府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如有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对线索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四)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