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政发〔2025〕4号关于印发《2025年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富禄苗族乡  |   发布日期: 2025-04-02 15:00    |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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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2025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现将2025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42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2025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清明节期间殡葬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的清明节氛围,实现平安清明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党建办派出所、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交通安全、拥挤踩踏、祭扫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筑牢安全防范底线。村(社区)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各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压紧压实清明祭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地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排查无遗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人流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加强对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迁坟安置点、历史集中埋葬点等群众集中祭祀区域的重点巡查巡防,在重点区域设立防火警示牌,重点抓好群众祭祀防火工作;开展交通疏导,交通事故救援、灭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紧急处置训练,提高对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主动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防范区域

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重要祭扫场所,以及通往祭扫场所的主要交通干道,殡葬用品销售场所。

三、组织领导

建立级层面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党建办派出所、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所、消防救援站及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分工配合,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各村(社区)要对应成立相应的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交通安全事故。清明期间,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迫切,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多,部分群众缺乏耐心、不听劝导前往祭扫而导致现场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拥挤踩踏事故。由于现场祭扫人员较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及墓区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三)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广大群众低碳祭祀、文明祭扫的观念有待加强,大多数群众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要祭奠方式,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杂草丛生,墓区内林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四)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等位于山区林地之中,祭扫群众人流量较大时,容易摔伤、扭伤、擦伤,一些老人、儿童也会因季节流行病、天气变化或者自身状况不佳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五)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较多以及家族埋葬坟地占地等矛盾,容易因一些误会、口角、摩擦等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五、应对措施

村(社区)、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清明节祭扫工作安排,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各村(社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本辖区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富禄苗族乡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进行检查指导。

(一)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警、交管人员在祭扫场所进出路口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政府、“两委”增派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疏导工作,可采取单向进出、分时预约等措施,控制人流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二)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到墓地祭扫。

2.踩踏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及时疏散群众,有序撤离。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做好伤员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如受伤人员周边无亲人,立即联系受伤人员亲属。

(三)发生山林火灾时

1.各村(社区)两委应指派专人对各墓区、祭扫点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村(社区)两委应成立专门的巡防队,在清明期间配合做好富禄苗族乡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等周边山林、农田、道路巡视。

2.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小组、上级部门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四)发生祭祀群众突发伤病情况时

1.工作人员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救护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清空周边场地,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有关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生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时

1.辖区内村(社区)两委及时出面劝解,及时疏散周围群众,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控制好斗殴致伤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事态难以控制时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3.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4.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加强防范,防止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相关责任单位必须 20分钟内电话报告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8721022),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fulu8721022@126.com),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处理

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过程中,各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关注、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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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4-02 15:00

来源: 富禄苗族乡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2025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现将2025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42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2025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清明节期间殡葬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的清明节氛围,实现平安清明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党建办派出所、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交通安全、拥挤踩踏、祭扫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筑牢安全防范底线。村(社区)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各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压紧压实清明祭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地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排查无遗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人流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加强对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迁坟安置点、历史集中埋葬点等群众集中祭祀区域的重点巡查巡防,在重点区域设立防火警示牌,重点抓好群众祭祀防火工作;开展交通疏导,交通事故救援、灭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紧急处置训练,提高对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主动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防范区域

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重要祭扫场所,以及通往祭扫场所的主要交通干道,殡葬用品销售场所。

三、组织领导

建立级层面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党建办派出所、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所、消防救援站及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分工配合,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各村(社区)要对应成立相应的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交通安全事故。清明期间,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迫切,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多,部分群众缺乏耐心、不听劝导前往祭扫而导致现场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拥挤踩踏事故。由于现场祭扫人员较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及墓区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三)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广大群众低碳祭祀、文明祭扫的观念有待加强,大多数群众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要祭奠方式,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杂草丛生,墓区内林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四)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等位于山区林地之中,祭扫群众人流量较大时,容易摔伤、扭伤、擦伤,一些老人、儿童也会因季节流行病、天气变化或者自身状况不佳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五)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较多以及家族埋葬坟地占地等矛盾,容易因一些误会、口角、摩擦等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五、应对措施

村(社区)、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清明节祭扫工作安排,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各村(社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本辖区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富禄苗族乡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村(社区)集中墓地等进行检查指导。

(一)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警、交管人员在祭扫场所进出路口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政府、“两委”增派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疏导工作,可采取单向进出、分时预约等措施,控制人流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二)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到墓地祭扫。

2.踩踏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及时疏散群众,有序撤离。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做好伤员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如受伤人员周边无亲人,立即联系受伤人员亲属。

(三)发生山林火灾时

1.各村(社区)两委应指派专人对各墓区、祭扫点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村(社区)两委应成立专门的巡防队,在清明期间配合做好富禄苗族乡各区域烈士墓、历史集中埋葬墓地等周边山林、农田、道路巡视。

2.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小组、上级部门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四)发生祭祀群众突发伤病情况时

1.工作人员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救护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清空周边场地,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有关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生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时

1.辖区内村(社区)两委及时出面劝解,及时疏散周围群众,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控制好斗殴致伤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事态难以控制时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3.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4.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加强防范,防止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相关责任单位必须 20分钟内电话报告富禄苗族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8721022),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fulu8721022@126.com),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处理

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过程中,各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关注、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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