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5〕5号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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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乡直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继业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副组长:龙 腾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东顺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鸿红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教导员
吴军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海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世哲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吴 胜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杰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龙文灏 乡党政办主任
廖梦娜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吴春光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覃应金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杨更新 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陆保基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秦必灵 乡交通助理
杨永新 乡村办主任
杨繁森 乡综治办专干
杨 琛 乡禁毒办主任
侯祖武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义鹏 乡司法所所长
杨 清 乡卫生院院长
何艳秋 乡中心校校长
覃安璇 乡供电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东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世哲兼任,成员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群众集中出行旅游活动频繁时期,是道路交通、农机、山林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结合我乡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计划,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平稳。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春耕备耕炼山增多,是森林山火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村寨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重点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力度,制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燃气、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场所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加大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严查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点路段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历年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等;零售经营摊点重点检查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产品行为等。要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活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乡“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乡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
联系(传真)电话:8681292,邮箱:tl1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