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5〕5号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  |   发布日期: 2025-03-25 15:15   
  • 字体大小:[
  • ]

各村民委,乡直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325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廖继业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副组长: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东顺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鸿红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教导员

吴军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海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世哲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杰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员:龙文灏    乡党政办主任

廖梦娜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吴春光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覃应金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杨更新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陆保基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秦必灵    乡交通助理

杨永新    乡村办主任

杨繁森    综治办专干

   禁毒办主任

侯祖武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义鹏    乡司法所所长

  乡卫生院院长

何艳秋  中心校校长

覃安璇    乡供电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东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世哲兼任,成员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群众集中出行旅游活动频繁时期,是道路交通、农机、山林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结合我乡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计划,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平稳。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春耕备耕炼山增多,是森林山火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村寨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重点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力度,制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燃气、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场所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加大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严查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点路段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历年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等;零售经营摊点重点检查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产品行为等。要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活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乡“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

联系(传真)电话:8681292,邮箱:tl189@126.com。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部门文件

同政发〔2025〕5号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5 15:15

来源: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

各村民委,乡直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325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苗族乡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廖继业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副组长: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东顺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鸿红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教导员

吴军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海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世哲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杰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员:龙文灏    乡党政办主任

廖梦娜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吴春光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覃应金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杨更新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陆保基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秦必灵    乡交通助理

杨永新    乡村办主任

杨繁森    综治办专干

   禁毒办主任

侯祖武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义鹏    乡司法所所长

  乡卫生院院长

何艳秋  中心校校长

覃安璇    乡供电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东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世哲兼任,成员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群众集中出行旅游活动频繁时期,是道路交通、农机、山林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结合我乡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计划,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平稳。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春耕备耕炼山增多,是森林山火易发期。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村寨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重点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力度,制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燃气、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场所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加大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严查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点路段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历年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等;零售经营摊点重点检查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产品行为等。要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活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乡“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

联系(传真)电话:8681292,邮箱:tl189@126.com。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