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2-4335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 标 题:
- 斗江镇:关于印发《斗江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斗政发〔202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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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江镇:关于印发《斗江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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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斗江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斗江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斗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斗江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各行政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100%,实现应保尽保。
二、时间安排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应在2023年9月至12月缴纳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纳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政府补助不少于610元。资助对象及标准如下:
1.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
2.其他特殊人群的缴费标准
人 员 类 别 | 个人缴费标准 (人/年) | |
普通 人员 | 普通居民、普通学生、办理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350元 |
特殊、困难 人群 |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以下统称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子女)、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 0元 (政府全额代缴) |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年满60岁以上老人 | 个人缴费:140元 (政府补助210元) | |
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
脱贫人口(不含2014、2015年退出户) | 个人缴费:175元 (政府补助175元) | |
2014年、2015年退出户 | 个人缴费:245元 (政府补助105元) |
注:
1.享受100%补助的由政府全额代缴参保,享受定额补助的只需要缴纳个人负担的部分后即参保生效。
2.除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外,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人员,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四、征缴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以个人直接缴费和集中代收两种方式缴费。
五、缴费渠道
(一)手机端缴费
1.“广西税务12366” 微信公众号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
(二)其他缴费渠道
1.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台缴费。
2.建设银行、桂林银行驻村金融服务站。
3.部署在社区、村委会的工商银行移动智能终端机(移动POS机)。
4.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自助缴费终端。
5.采取集中代征的虚拟户客户端。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完成全镇参保率30%以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率40%以上。
(二)第二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完成全镇参保率50%以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率达80%。
(三)第三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完成全镇参保率75%以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率达100%。
(四)第四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完成全镇参保率95%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决定成立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 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朱琴琴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勇 斗江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梁林花 凤凰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梁乐进 沙宜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明益 周牙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梁 发 牙林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梁永胜 扶平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方宏 白言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向成敏 滩底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梁治海 东坪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朱贻新 思欧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梁律同志兼任,朱琴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八、工作步骤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给人民带来的实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主要有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急诊留观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异地住院医疗待遇、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大病保险。
二是宣传缴费方式。加大宣传缴费方式力度,缴费渠道多样,缴费人根据自身情况自助选择缴费方式,做到最大程度便利缴费人。
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对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民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社保协管员等力量,做好征缴任务分解,包屯到户,开展入户征缴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协调解决征缴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镇政府负责做好指导工作,镇社保办负责相关政策解释及具体业务指导,镇民政办、镇计生站、镇残联、镇扶贫站等部门积极配合镇社保办开展数据比对工作,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一致。
(三)强化督查,确保进度。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2023年缴费任务如期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斗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