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县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高基瑶族乡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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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高基瑶族乡防控火灾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四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成立高基瑶族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单如下:
队 长:梁 韦 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乡消防队全面工作)
副队长:张家义 消防助理 (负责镇消防监管、日常工作)
周哲仁 安检助理 (负责隐患整改督查)
郭毅文 安检助理 (负责安全生产整改督查)
消防战斗员:覃汉和、张朝应、覃 刚、龚普庆、盘有通、杨春旺、叶续权、覃泽用、文宇阳、覃开俊、周 青、曾 洋、吴胜强、黄柳淋、文正高、杨 勇、潘 锋、覃汉贵、张 震、王 江、曹鸿语、莫仕杰、杨青叶、吴成松、梁简应
志愿消防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与三江县消防大队的联络工作及乡消防队具体业务工作,联系人:张家义,联系电话:13978211489
附件:1、高基瑶族乡志愿消防队职责
2、高基瑶族乡志愿消防队队长职责
3、高基瑶族乡愿消防队员职责及联系花名册
4、高基瑶族乡愿消防队装备配置清单
5、高基瑶族乡愿消防队成立的照片、器材室及人员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 年 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