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卫发〔2018〕36号+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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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江 侗 族 自 治 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三卫发〔2018〕36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
三江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除“四害”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标准,根据《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及《三江侗族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实施方案》(三办发〔2018〕2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灭前组织开展“四害”密度调查,全面掌握县城“四害”密度。
(二)在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除“四害”工作职责。除“四害”工作是创卫的关键,是创卫的入门券,由县卫计局爱卫办负责组织和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灭前、灭后密度监测,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活动的执行和管理。
1.成立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全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组织沟通协调等。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海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米允菊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谭保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易新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陈文勇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日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德成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侯焕梅 县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吴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侯焕梅同志担任。
2.成立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技术检查指导小组,负责对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活动实施的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县卫计系统除“四害”工作效果评价。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技术检查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海波(兼)
副组长:张日杰(兼)
成 员:侯焕梅 县爱卫办副主任
杨林清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粟斌贤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杨雨娟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潘思军 县创卫办工作人员
覃光代 县疾控中心卫生科科长
粟家云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杨晓丹 县疾控中心流病科副科长
曹国山 县疾控中心医师
夏迎春 县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二)完善除“四害”机制。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除“四害”组织机构,明确除“四害”工作责任和工作人员,制定除“四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根据工作目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本单位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结合药物消杀防制,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四害”密度标准。
(二)责任分工
1.县卫计局爱卫办:负责制定县卫计系统创卫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督促县疾控中心做好“四害”密度调查,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备检等工作。
2.县疾控中心:负责灭前、灭后“四害”密度监测,并收集、整理监测相关资料,并于监测后10日内将每次监测资料和监测工作总结交到县创卫办。落实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经费,开展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确保本单位“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规定。
3.县人民医院:落实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经费,按全县统一布置,开展除“四害”工作,确保本单位及单位内食堂、餐饮店“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学习鼠药中毒的有关业务知识,储备好鼠药中毒抢救药品维生素K1。
4.县中医医院:落实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经费,按全县统一布置,开展除“四害”工作,确保本单位及单位内食堂、餐饮店“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学习鼠药中毒的有关业务知识,储备好鼠药中毒抢救药品维生素K1。
5.县妇幼保健院:落实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经费,按全县统一布置,开展除“四害”工作,确保本单位“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规定。
6.县卫生监督所:落实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经费,按全县统一布置,开展除“四害”工作,确保本单位“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规定。
四、工作指引
(一)灭鼠。灭鼠密度控制达国家标准,做好日常灭鼠工作,按要求参加全县统一的灭鼠专项行动。设置灭鼠毒饵站,毒饵盒投药,投放毒饵面积要全覆盖,毒饵饱和率达100%,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与长效巩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灭鼠效果。
(二)灭蟑螂。灭蟑螂密度控制达国家标准,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保持清洁,结合药物消杀,对本单位内、外环境、下水道、垃圾箱等重点进行熏杀及放置灭蟑毒饵。
(三) 灭蝇。灭蝇密度控制达国家标准,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食堂和单位废弃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苍蝇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蝇类孳生地的同时,结合药物杀灭成蝇,完善防蝇网罩等设施建设。
(四)灭蚊。灭蚊密度控制达国家标准三倍内,开展孳生地整治和结合药物杀灭控制工作,清除蚊虫孳生地。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县创卫办召开全县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工作动员大会及技术培训会;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召开本单位除“四害”宣传动员会,落实本单位除“四害”工作职责,以公告、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确保除“四害” 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5—30日、2019年4月15—30日、7月15—30日)。 县卫计局爱卫办、疾控中心指导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
(三)综合治理阶段(2019年8月1—20日、9月1—20 日、10月1—10 日)。县卫计局爱卫办督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综合治理,清除“四害” 孳生场所以及“四害”遗留痕迹。
(四)第一次迎检阶段(2019年5月1日起)。
六、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人人有责,必须全社会一致行动,上下、左右联动,群策群力,综合防治。各单位要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除“四害”工作。
(二)确保除“四害”经费落实。各单位要保障本单位除“四害”工作经费。
(三)组织实施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项预防疾病的重要工作,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除“四害”工作,或者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本单位除“四害”消杀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卫计局爱卫办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除“四害”工作检查力度,对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县卫计局爱卫办及时上报到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再次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县卫计局上报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