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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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陈震在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投资促进局提交的《关于审议〈三江县2023年招商引资攻坚行动方案〉的请示》(三投促请〔2023〕24号)。会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要提升行动方案的可操作性,瞄定行动方案的攻坚目标,对准招商引资攻坚靶心,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三江县2023年招商引资攻坚行动方案》。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全力配合招商引资洽谈工作,并主动对接国家移民管理局各边检总站,主动对接企业,在全县形成招商引资的强大工作合力,争取项目早日落地,更好的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由县投资促进局根据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了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提交的《关于审议〈三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的请示》(三科工贸报〔2023〕107号)。会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要明确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企业的退出机制;(二)要明确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试行时间。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三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根据会议精神,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了县审计局提交的《关于报送〈三江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代拟稿)〉的请示》(三审请〔2023〕16号)。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三江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代拟稿)》,按程序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和审计局对接,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会议审议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三江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三建报〔2023〕75号)。会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参照《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三江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修改为统一招标的12家。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建立三江县房产资金监管唯一监控账号。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会议精神,对三江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呈报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审议了县妇儿工委提交的《关于三江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建设变更到在建的三江南站广场旅游综合体项目的请示》(三妇儿工委报〔2023〕1号)。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三江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规划建设变更到在建的三江县南站广场旅游综合体项目二期四号楼二、三层(约1100平方米)。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变更相关手续,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共建,产权归政府国有资产,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具有长期使用权。请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程序主动对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工作推进落实。
会议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的《三江县古宜至梅林、古宜至和平公交线路客运票价的请示》(三发改报〔2023〕67号)。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调整三江县古宜至梅林、古宜至和平公交线路客运票价,即古宜镇至梅林乡最高票价25元/人次,试行分段制收费;古宜镇至和平乡最高票价10元/人次,试行分段制收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三江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落实。
会议审议了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审议三江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请示》(三财报〔2023〕67号)。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三江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持续优化对教育和科学技术方面的资金支付,增强业绩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定。会议审议其他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