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10(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林溪至古宜光辉村公路工程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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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3号
古宜镇光辉村一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1565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4号
古宜镇光辉村二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2387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5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7397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6号
古宜镇光辉村四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1074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7号
古宜镇光辉村五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0914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8号
古宜镇光辉村六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2179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39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十一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0091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40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十三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2318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41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十四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2105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42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十六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3108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
三国土资听告字[2014]第43号
古宜镇光辉村三十七组: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8264公顷,我局已依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国道209三江林溪(桂湘界)至古宜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