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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溪镇林溪社区道路桥梁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林溪镇林溪社区道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交函〔2025〕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三江县区域交通路网格局,改善交通条件,原则同意林溪镇林溪社区道路桥梁工程建设。
二、项目名称:林溪镇林溪社区道路桥梁工程。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6-450226-04-05-19513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有危旧桥梁,在原址新建桥跨2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梁一座,桥面宽度8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投资20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