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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复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科工贸报〔202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三江县程村工业园现有配套设施不足问题,解决园区现有道路交通问题,促进三江工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4-450226-04-01-867206。
五、项目建设地点:程村工业园区水泥厂、程村工业园区东北侧锰矿矿渣回填厂区、三江县粤桂协作产业园区、江川生态产业园地块1。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混凝土路面5184平方米,新建挡土墙(路肩墙)21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7.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1万元,预备费18.1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页无正文)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