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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侗族自治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5〕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挖掘我县旅游资源,发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作用,促进三江县乡村旅游业发展,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4-450226-04-01-50775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八江镇布央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布央仙人山露营地泳池150平方米、茶旅研学基地建设300平方米、民宿建设160平方米、观云阁长廊改建240平方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81万元,基本预备费103.9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