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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创产品开发与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宣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创产品开发与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宣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5〕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挖掘我县旅游资源,发挥旅游带动乡村振兴的作用,促进三江县乡村旅游业发展,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创产品开发与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宣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创产品开发与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宣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4-450226-04-04-280087。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围绕三江特色非遗、独有农耕文化、特色旅游文化以及名优农特产品设计文创产品,通过评选出优秀设计作品,并推动获奖作品落地生产,与本地企业、非遗传承人合作,将设计转化为市场化产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增收收入。
(二)完善三江文旅新媒体矩阵,包括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定期发布文旅资讯、民俗文化、旅游攻略等内容;制作高质量短视频、直播等内容,展示侗族文化、非遗技艺、乡村风光等,吸引年轻群体关注;与本地网红、非遗传承人合作,打造“侗乡文旅推荐官”团队,培训一批本地文旅推荐官,包括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推广三江文旅资源,举办文旅活动,到客源地进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提升三江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建设世纪城码头龙舟赛观景平台优化赛事观赏体验,提升观众参与度;推动龙舟文化传播,强化地域文化认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激活周边产业。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59.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0万元,基本预备费35.7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