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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县泗里村茶叶加工标准厂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乡振报〔2022〕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三江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茶叶产业化发展,原则同意三江县泗里村茶叶加工标准厂房工程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泗里村茶叶加工标准厂房工程。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8-450226-04-05-135154。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泗里口。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426.91平方米(约14.14亩),其中计容总面积为6555.5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69.70平方米,建筑密度34.5%,容积率0.7,绿地率5.0%,拟设置12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小车停车位10个、大货车停车位2个),140个非机动车位。项目主要建设2栋丙类标准厂房、1间设备用房和2间门卫室。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采购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857.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7.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9.11万元,基本预备费211.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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