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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县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芙蓉南街)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建报〔202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原则同意三江县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芙蓉南街)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芙蓉南街)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4-450226-04-01-460431。
五、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芙蓉南街。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三江县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主要为芙蓉南街道路,道路总长212米,改造背街小巷面积约12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管网改造、路面改造、空中改造、景观提升改造、照明提升改造等其他改造内容、垃圾清运及消纳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69.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14万元,预备费为37.1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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